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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 **港**湾港区可门作业区15-17号泊位工程生态环境影响评价第二次公示 |
| 本公司委托****完成了《**港**湾港区可门作业区15-17号泊位工程生态环境影响报告书(征求意见稿)》的编制工作,根据《中华人民**国生态环境法典》和《环境影响评价公众参与办法》,现将本项目环评的初步结论向社会进行公示,广大公众可根据下列提供的网站下载环评报告书征求意见稿及公众意见表,并按以下途径发表对本项目环评的意见和建议。 (一)环境影响报告书征求意见稿全文的网络链接及查阅纸质报告书的方式和途径 ①报告书征求意见稿下载网址 链接:https://pan.**.com/s/1nwCgMlbGY5OKjd6bXvt2QQpwd=kq8v 提取码:kq8v 查阅纸质报告书的方式和途径 在建设单位设有纸质版查阅场所,查阅场所地址:**省**市**县坑园镇红下村松岐大道1号。 (二)征求意见的公众范围 颜岐村、象维村、大坪村、下屿村及前屿村。 (三)公众意见表的网络链接: 链接:https://pan.**.com/s/1nwCgMlbGY5OKjd6bXvt2QQpwd=kq8v 提取码:kq8v (四)公众提出意见的方式和途径 公众可通过电子邮件、信函等方式反馈公众意见,具体联系信息如下: 建设单位名称:**** 联系人:罗先生 联系电话:0591-****1011 电子邮件:****@qq.com 联系地址:**省**市**县坑园镇红下村松岐大道1号 (五)公众提出意见的起止时间 本次公示有效期为十个工作日:2026年10月8日—2026年10月21日。 公示单位:**** 2026年10月8日 |