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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 成文日期: | 2026-10-08 | 发布日期: | 2026-10-08 |
| 文 号: | 所属主题: | 环评公示 | |
| 有效性: |
根据建设项目生态环境影响评价审批程序的有关规定,经审议,我局拟对建设项目生态环境影响评价文件作出审批意见。为保证审批意见的严肃性和公正性,现将该建设项目生态环境影响评价文件的基本情况予以公示。如有异议,请在公示期内反馈我局。公示期为5个工作日。
电话:0395-****885 地址:****开发区管委会806室
听证告知:依据《中华人民**国行政许可法》,自公示起三日内申请人、有重大利益关系的利害关系人可对以下拟作出的建设项目生态环境影响评价文件批复决定要求听证。
| 序号 | 项目名称 | 环评类别 | 环评机构 | 建设地点 | 建设项目概况 | 主要环境影响及预防或减轻不良环境影响的对策和措施 | 公众参与情况 |
| 1 | ******公司年产50万套智能配电产品项目 | 报报告表 | ******公司 | ******开发区**路与华丰路交叉口东北角1号 | 本项目投资10000万元,占地面积33566.99平方米,年产50万套智能配电产品。 | 1.废水:本项目无生产废水产生,主要为生活污水和食堂废水。生活污水经粪池处理、食堂废水经隔油池处理后,经市政管网****开发区污水处理厂处理。废水排放满足《污水综合排放标准》(GB8978-1996)表4二级标****开发区污水处理厂设计进水指标要求,同时建立雨水管网实现雨污分流。 2.废气:本项目废气主要为打磨废气、注塑废气、点胶废气、印刷废气、喷塑废气、固化有机废气及燃烧废气、危废间废气和食堂油烟。①打磨废气经袋式除尘器处理后满足《大气污染物综合排放标准》(GB 16297-1996)要求;②注塑、点胶及印刷废气经二级活性炭吸附处理后满足《印刷工业挥发性有机物排放标准》(DB41/ 1956-2020)、《合成树脂工业污染物排放标准》及修改单(GB 31572-2015)、《印刷工业大气污染物排放标准》(GB 41616-2022)、《恶臭污染物排放标准》(GB14554-93)要求;③喷塑废气经滤筒除尘器处理后满足《大气污染物综合排放标准》(GB 16297-1996)要求;④固化有机废气及燃烧废气经干式过滤+二级活性炭吸附处理后满足《工业涂装工序挥发性有机物排放标准》(DB41/1951-2020)、《工业炉窑大气污染物排放标准》(DB41/1066-2020)要求;⑤危废间废气经二级活性炭吸附处理后满足《大气污染物综合排放标准》(GB 16297-1996)要求;⑥食堂油烟经静电式油烟净化器处理后满足《餐饮业油烟污染物排放标准》(DB41/1604-2018)要求。 3.噪声:本项目噪声主要为设备运行噪声,通过采取厂房隔声、基础减振等措施减少噪声影响,厂界噪声满足《工业企业厂界环境噪声排放标准》(GB 12348-2008)3类标准的要求。 4.固废:本项目固体废物主要为生活垃圾、一般工业固体废物和危险废物。生活垃圾由环卫部门定期清运;一般工业固体废物经一般固废暂存间暂存后定期外售;危险废物经危废间暂存后定期交由有资质的单位处置。项目固体废物采取分类处置措施,各类固体废物贮存满足《中华人民**国生态环境法典》《一般工业固体废物贮存和填埋污染控制标准》(GB18599-2020)及《危险废物贮存污染控制标准》(GB18597-2023)要求。 |