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为有效遏制我县森林火灾发生,保障人民生命财产安全,保护森林**,维护生态安全,根据《中华人民**国森林法》《森林草原防灭火条例》《**省森林防火条例》等有关规定,****政府门户网站公开向社会征求意见,欢迎社会各界对暂行办法提出意见和建议。
一、公开征求意见时间
2026年10月8日至10月15日。
二、反馈意见形式
(一)电子邮件反馈:****@163.com;
(二)书面意见反馈请寄至:****,邮编:365300。
(三)联系人:肖麟 ,联系电话:151****9546。
附件:****政府关于森林防火期和森林防火区域的公告(征求意见稿)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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2026年10月8日