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关于公开遴选重点流域农业面源污染治理项目实施主体的公告
(项目储备)
为扎实推进**县重点流域农业面源污染治理项目储备实施,规范项目建设管理,充分发挥中央预算内投资效益,按照公开、公平、公正、择优原则,现面向全县公开遴选项目实施主体。有关事项公告如下:
一、项目概况
(一)项目名称
**县2027年重点流域农业面源污染治理项目
(二)资金模式
本项目采用中央预算内投资+地方配套+实施主体自筹模式实施,财政补助资金严格按照国家、省、市相关政策执行,实施主体需足额落实项目自筹资金,财政资金不重复支持已获得其他渠道财政奖补的建设内容。
(三)主要建设方向
本次遴选实施主体主要承担项目区内以下一类或多类工程建设及后期运营管护任务:
畜禽粪污****养殖场(户)为重点,开展畜禽粪污等农业废弃物源头减量、收集处理和**化利用,提高畜禽粪污等农业废弃物高效利用水平。主要建设内容包括区域畜禽粪污等农****中心,配套集中堆放场、厌氧发酵罐、田间贮存池、输送管网等必要设施;
种植业面源污染治理工程:聚焦集中连片农田区域,建设农田氮磷拦截净化与循环利用工程,有效削减实施区域氮磷流失负荷,提升化肥农药科学使用水平。主要建设内容包括生态拦截沟、生物净化塘、人工湿地等拦截净化工程,以及氮磷回用管网等循环利用工程;
实施地点限定在**县项目划定的重点流域汇水范围内(茫溪河、磨池河、泥溪河及其支流等重点流域汇水范围内),申报主体建设选址须符合国土空间规划、用地、环保相关要求。
二、申报主体范围
**县辖区内从事畜禽养殖、种植、农业社会化服务、粪污**化利用等相关业务的农业企业、******社、家庭农场等新型农业经营主体。可鼓励多主体组建联合体申报。
三、申报基本条件
完成工商注册登记,具备独立法人资格,经营状态正常,具有固定经营场所,具备开展本项目建设运营的基础条件。
1.财务状况良好,具备足额自筹资金能力,能够保障项目建设、设备采购及后期运营管护;具有健全财务会计制度,独立核算。
2.信用状况良好,未被列入失信被执行人、重大税收违法失信主体,无重大环保处罚、农业领域违法违规记录,需提供信用承诺书。
3.申报项目用地合法,土地流转、备案等手续完备;涉及环评、设施农业备案等按规定完成相关手续。
4.熟悉农业面源污染治理相关业务,具备项目建设、运维管理能力,愿意接受农业农村、财政等部门监督管理,严格落实项目绩效目标,按期完成建设任务。
5.同等条件下,优先选择位于重点流域汇水区内、已有相关治理实践基础、具备长期运营管护能力、可带动周边农户参与治理的经营主体。
不得申报的情形:
1.近3年存在骗取财政资金、重大环保违法、安全生产事故等不良记录;
2.用地、环保手续存在重大瑕疵,短期内无法整改到位的主体;
3.不具备自筹建设能力的。
四、需要提交的申报材料
《**县重点流域农业面源污染治理项目实施主体申报表》(见附件);
1.主体资质文件:营业执照(统一社会信用代码证书)复印件;法定代表人身份证复印件;联合体申报的提交联合体协议;
2.土地相关材料:土地流转合同、设施农业备案、用地相关证明材料;
3.项目实施方案:包含建设地点、建设内容、建设规模、技术路线、投资估算、资金筹措方案(明确自筹资金落实方案)、实施工期、运维方案、绩效目标、预期生态环境效益;
4.近1—2****银行资信证明,证明自筹资金筹措能力;
5.其他佐证材料(环评备案、养殖备案等)。
所有复印件须加盖申报单位公章。
五、遴选程序
公告发布:****人民政府门户网站发布,公开接受全县符合条件主体自愿申报。
材料报送:申报主体在规定截止时间前将全套申报材料报送至****对应业务股室,逾期不予受理。标书代写
初审核查:县农业农村局对申报材料开展形式审查,**属地镇(街道)开展现场核查,核实经营实力、选址条件、用地现状等情况。
结果公示:拟确定实****县政府门户网站公示,公示期不少于5个工作日,接受社会监督。
确定主体:公示无异议后正式确定项目实施主体;实施主体签订项目承诺书,严格按照批复实施方案开展建设,落实建设工期、资金投入、运维管护等要求。
六、其他说明
本公告仅为项目实施主体遴选,不代表项目资金直接下达,最终建设规模、财政补助额度以上级批复、实施方案及财政资金下达文件为准。
申报主体对提交全部材料真实性负责,若存在弄虚作假,一经查实取消遴选资格,纳入信用管理。
确定的实施主体须严格按照国家、省、市项目管理要求推进,按期完成建设任务,落实运维管护,接受审计、绩效评价;未按期完成建设任务、绩效不达标的,按项目管理相关规定处置。
附件:**县2027年重点流域农业面源污染综合治理项目申报表.docx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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2026年9月30日
(联系人:张忠华;联系电话:189****1086。)