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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 **** | 建设单位代码类型:|
| ****1002MABT94K434 | 建设单位法人:邢刚 |
| 邢刚 | 建设单位所在行政区划:**省**市**区 |
| **市**区张村镇昌华路-69-1号5楼东 |
| ****鱼竿生产项目 | 项目代码:**** |
| 建设性质: | |
| 2021版本:040-文教办公用品制造;乐器制造;体育用品制造;玩具制造;游艺器材及娱乐用品制造 | 行业类别(国民经济代码):C2449-C2449-其他体育用品制造 |
| 建设地点: | **省**市**区 **市**区张村镇昌华路-69-1号5楼东 |
| 经度:122.014632 纬度: 37.475547 | ****机关:****环境局**分局 |
| 环评批复时间: | 2025-11-03 |
| 威环环管表〔2025〕11-2号 | 本工程排污许可证编号:****1002MABT94K434001Z |
| 2026-02-06 | 项目实际总投资(万元):30 |
| 15 | 运营单位名称:**** |
| ****1002MABT94K434 | 验收监测(调查)报告编制机构名称:**** |
| ****1002MABT94K434 | 验收监测单位:******公司 |
| ****0700MADWWLT57C | 竣工时间:2026-03-15 |
| 2026-03-15 | 调试结束时间:2026-03-18 |
| 2026-08-31 | 验收报告公开结束时间:2026-09-29 |
| 验收报告公开载体: | https://www.****.com/gs/detail/2?id=60831Ek7Qo |
| ** | 实际建设情况:** |
| 无 | 是否属于重大变动:|
| 项目位于**市**区张村镇昌华路-69-1号5楼东,租赁现有厂房建设鱼竿生产项目。占地面积约1080m2,建筑面积约1080m2,年生产鱼竿3万支。 | 实际建设情况:项目位于**市**区张村镇昌华路-69-1号5楼东,租赁现有厂房建设鱼竿生产项目。占地面积约1080m2,建筑面积约1080m2,年生产鱼竿3万支。 |
| 无 | 是否属于重大变动:|
| 半成品鱼竿-拉漆-喷漆-烘干-环氧-组装-包装入库 | 实际建设情况:半成品鱼竿-拉漆-喷漆-烘干-环氧-组装-包装入库 |
| 无 | 是否属于重大变动:|
| 项目须实施雨污分流、清污分流。项目排放废水为生活污水,经防渗化粪池预处理后的生活污水达到《污水综合排放标准》(GB8978-1996)表4三级标准并满足《污水排入城镇下水道水质标准》(GB/T31962-2015)表1B等级标准要求后,经市政污水管网进入******公司****处理厂集中处理。 项目产生废气主要为调漆、拉漆、喷漆、烘干、环氧工序以及危险废物贮存库产生的VOCs(含二甲苯),各项工序均须在密闭车间内进行。根据生产工艺合理安排车间布局,对各产污环节单独密闭收集废气,减少无组织废气逸散。喷漆工序产生有机废气经“水喷淋”处理后与其他工序产生有机废气经集气罩收集通过“过滤棉+活性炭吸附脱附催化燃烧”装置处理后由一根20m高排气筒P1排放。 项目厂区应合理布局,优先选用低噪声设备,对主要噪声源采取隔音、消声、减振等措施,确保厂界噪声满足《工业企业厂界环境噪声排放标准》(GB12348-2008)3类标准要求。 按照“减量化、**化、无害化”处置原则,落实各类固体废物的收集、处置和综合利用。一般工业固体废物废包装统一收****公司综合利用;企业应建设符合《中华人民**国固体废物污染环境防治法》、《一般工业固体废物管理台账制定指南(试行)》(公告2021年第82号)等有关规定的固体废物污染废物防治设施,委托具有资格和能力的单位进行运输、综合利用和安全处置,并依法及时公开固体废物污染环境防治信息。危险废物废桶、漆渣、废过滤棉、废活性炭、废催化剂、含漆渣废液、沾染油漆的废胶带等,经收集后暂存于危险废物贮存库,应委托有相应危废处理资质的单位进行处置并严格执行危险废物转移联单制度;危险废物贮存库设置必须全密闭,地面进行耐腐蚀硬化和防渗透处理,按规定进行分类贮存、设立识别标志,确保满足《危险废物贮存污染控制标准》(GB18597-2023)要求。企业要严格落实《**省涉****分行业治理指导意见》的要求,对危险废弃物储存过程中散逸的VOCs进行收集治理。项目厂区内设置垃圾收集箱,生活垃圾分类收集后由当地环卫部门定期****处理场进行处理。 | 实际建设情况:项目实行雨污分流,雨水通过雨水管网排放。项目生产过程水帘废水经絮凝沉淀分离漆渣后循环使用,定期补充,不外排,水帘补充用水全部消耗;水帘一年更换一次废液,作为危废处置,不计入废水量,因此项目无生产废水排放;项目外排废水为生活污水,生活污水经化粪池预处理后,通过市政污水管网输送至******公司****处理厂集中处理。 项目各项工序均在密闭车间内进行,根据生产工艺合理安排车间布局,项目营运期废气主要为调漆、拉漆、喷漆、烘干、环氧工序等工序以及危废库产生的有机废气,主要污染物为VOCs、二甲苯。其中,调漆、拉漆、喷漆、烘干等工序均在密闭喷漆间内进行。在拉漆工序上方设置集气罩,将废气引至有机废气集中处理装置;烘干室为密闭的,在烘干室出口设置集气罩,并在管道上设置阀门开关,在烘干工作完成后,将阀门打开,进行收集有机废气,引至有机废气集中处理装置;喷漆有机废气先经水帘消除漆雾,再由喷漆台防护罩加集气管道收集后,引至有机废气集中处理装置,水帘+干式过滤装置基本可将漆雾完全消除;环氧工序在单独的封闭环氧车间内,设置成微负压;危险废物贮存库为密闭空间,偶尔产生的少量废气与以上各工序有机废气一起经过“干式过滤+活性炭吸附+脱附催化燃烧装置”处理后通过1根20m高排气筒(P1)排放。 项目通过选购低噪环保设备,选用符合国家声控标准的设备。各声源设备均安置于生产车间内,并合理布局,尽量使高声源设备远离噪声敏感点,车间内墙采用吸声效果较好的材料。采取底部基础加设减振橡胶垫等基础减振措施以及安装隔音罩或其他消声措施,从声源上降低噪声污染。。 项目产生的固体废物主要为一般固体废物、危险废物和职工生活垃圾。项目产生的一般工业固废主要为废包装。一般固废库位于生产车间北侧,占地面积约20m2,一般固废集中收集后,暂存固废库内,****回收部门回收处置。危险废物主要为废桶、漆渣、废过滤棉、废活性炭、废催化剂、含漆渣废液、沾染油漆的废胶带等,收集后暂存于厂区危废库内,定期委托有资质单位转运处置。危废库位于厂区车间内西北侧,建筑面积约为4 m2。危废贮存库基本符合《危险废物贮存污染控制标准》(GB 18597-2023)相关规定和要求。 生活垃圾收集后由当地环卫部门统一****处理厂无害化处理。 |
| 无 | 是否属于重大变动:|
| 严格落实环境风险防范措施,制定环境风险应急预案,落实各项应急管理措施以及风险防范措施,防止污染事故发生。 加强环境管理,依法依规开展环境监测,杜绝“跑、冒、滴、漏”现象,不得污染地下水、土壤及周边环境。 建设单位要对建设项目的环保设施开展安全风险评估。 | 实际建设情况:项目制定环境风险应急预案,并报当地生态环境部门备案。 加强环境管理,杜绝“跑、冒、滴、漏”现象。 开展了环保设施安全风险评估活动并编写报告。 |
| 无 | 是否属于重大变动:|
| 0 | 0.0096 | 0 | 0 | 0 | 0.01 | 0.01 | |
| 0 | 0.013 | 0.038 | 0 | 0 | 0.013 | 0.013 | |
| 0 | 0.0002 | 0.003 | 0 | 0 | 0 | 0 | |
| 0 | 0 | 0 | 0 | 0 | 0 | 0 | |
| 0 | 0 | 0 | 0 | 0 | 0 | 0 | |
| 0 | 0 | 0 | 0 | 0 | 0 | 0 | / |
| 0 | 0 | 0 | 0 | 0 | 0 | 0 | / |
| 0 | 0 | 0 | 0 | 0 | 0 | 0 | / |
| 0 | 0 | 0 | 0 | 0 | 0 | 0 | / |
| 0 | 0.0178 | 0.03 | 0 | 0 | 0.018 | 0.018 | / |
| 1 | 化粪池 | 生活污水经防渗化粪池预处理达到《污水综合排放标准》(GB8978-1996)表4三级标准并满足《污水排入城镇下水道水质标准》(GB/T31962-2015)表1B等级标准要求后排入市政污水管网。 | 项目生产过程水帘装置废水经沉淀分离漆渣后循环使用,定期补充蒸发损耗,更换的水帘喷涂废液委托有危废处置资质的单位处置。项目无生产废水排放。 生活污水经化粪池预处理后通过市政污水管网最终进入******公司****处理厂集中处理。 | 验收监测期间,污水排放口中pH的监测结果为7.1-7.2(无量纲),其余各项监测结果日均值最大值分别为悬浮物23.75mg/L、COD131mg/L、氨氮1.72mg/L、总氮11.03mg/L、总磷0.17mg/L、BOD5 49.38mg/L,监测结果符合应执行的《污水综合排放标准》(GB8978-1996)表4三级标准、《污水排入城镇下水道水质标准》(GB/T31962-2015)表1 B级标准 |
| 1 | 水帘预处理装置+过滤棉+活性炭吸附/脱附-催化燃烧装置+20m高排气筒(DA001) | DA001排气筒出口VOCs、二甲苯排放浓度及排放速率执行《挥发性有机物排放标准第5部分:表面涂装行业》(DB37/2801.5-2018)表2文教、工美、体育和娱乐用品制造业(C24)标准限值。 | 项目喷漆废气经水帘预处理与调漆、拉漆、烘干、环氧工序及危废贮存库废气一起经1套“过滤棉+活性炭吸附/脱附-催化燃烧装置”处理后,通过1根20m高排气筒(DA001)排放。 | 验收监测期间,项目有组织废气VOCs排放浓度最大值为1.89mg/m3,排放速率最大值为7.4×10-3 kg/h,二甲苯排放浓度最大值为2.50mg/m3,排放速率最大值为9.8×10-3 kg/h,均满足《挥发性有机物排放标准 第5部分:表面涂装行业》(DB37/2801.5-2018)表2文教、工美、体育和娱乐用品制造业(C24)标准要求。 | |
| 2 | 无组织管控措施,加强密闭等 | 厂界VOCs、二甲苯排放浓度执行《挥发性有机物排放标准第5部分:表面涂装行业》(DB37/2801.5-2018)表3厂界监控点浓度限值。 厂区内NMHC无组织排放浓度执行《挥发性有机物无组织排放控制标准》(GB37822-2019)附录A表A.1中排放限值。 | 未被收集的废气于车间内无组织排放,车间密闭 | 厂界无组织废气VOCs排放浓度最大值为1.29mg/m3,二甲苯未检出,均满足《挥发性有机物排放标准 第5部分:表面涂装行业》(DB37/2801.5-2018)表3厂界监控点浓度限值。 厂区内无组织废气VOCs排放浓度最大值为1.69 mg/m3,满足《挥发性有机物无组织排放控制标准》(GB37822-2019)附录A表A.1标准要求。 |
| 1 | 厂区合理布局,优先选用低噪声设备,对主要噪声源采取隔音、消声、减振等措施 | 厂界噪声应满足《工业企业厂界环境噪声排放标准》(GB12348-2008)3类标准要求 | 项目通过选购低噪环保设备,选用符合国家声控标准的设备。各声源设备均安置于生产车间内,并合理布局,尽量使高声源设备远离噪声敏感点,车间内墙采用吸声效果较好的材料。采取底部基础加设减振橡胶垫等基础减振措施以及安装隔音罩或其他消声措施,从声源上降低噪声污染 | 验收监测期间,营运期厂界昼间噪声最大值为56 dB(A),符合《工业企业厂界环境噪声排放标准》(GB 12348-2008)3类标准。夜间不生产 |
| 1 | 按照“减量化、**化、无害化”处置原则,落实各类固体废物的收集、处置和综合利用。一般工业固体废物废包装统一收****公司综合利用;企业应建设符合《中华人民**国固体废物污染环境防治法》、《一般工业固体废物管理台账制定指南(试行)》(公告2021年第82号)等有关规定的固体废物污染废物防治设施,委托具有资格和能力的单位进行运输、综合利用和安全处置,并依法及时公开固体废物污染环境防治信息。危险废物废桶、漆渣、废过滤棉、废活性炭、废催化剂、含漆渣废液、沾染油漆的废胶带等,经收集后暂存于危险废物贮存库,应委托有相应危废处理资质的单位进行处置并严格执行危险废物转移联单制度。危险废物贮存库设置必须全密闭,地面进行耐腐蚀硬化和防渗透处理,按规定进行分类贮存、设立识别标志,确保满足《危险废物贮存污染控制标准》(GB18597-2023)要求。企业要严格落实《**省涉****分行业治理指导意见》的要求,对危险废弃物储存过程中散逸的VOCs进行收集治理。项目厂区内设置垃圾收集箱,生活垃圾分类收集后由当地环卫部门定期****处理场进行处理。 | 项目产生的固体废物主要为一般固体废物、危险废物和职工生活垃圾。项目产生的一般工业固废主要为废包装。一般固废库位于生产车间北侧,占地面积约20m2,一般固废集中收集后,暂存固废库内,****回收部门回收处置。危险废物主要为废桶、漆渣、废过滤棉、废活性炭、废催化剂、含漆渣废液、沾染油漆的废胶带等,收集后暂存于厂区危废库内,定期委托有资质单位转运处置。危废库位于厂区车间内西北侧,建筑面积约为4 m2。危废贮存库基本符合《危险废物贮存污染控制标准》(GB 18597-2023)相关规定和要求。 生活垃圾收集后由当地环卫部门统一****处理厂无害化处理。 |
| 1 | 严格落实环境风险防范措施。制定突发环境事件应急预案。配备充足的环境应急物资,加强应急培训和演练,有效防范、科学处置突发环境事件。 建设单位要对建设项目的环保设施开展安全风险评估。 | 项目制定环境风险应急预案,并报当地生态环境部门备案。 加强环境管理,杜绝“跑、冒、滴、漏”现象。 开展了环保设施安全风险评估活动并编写报告。 |
| 无 | 验收阶段落实情况:无 |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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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 无 | 验收阶段落实情况:无 |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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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 无 | 验收阶段落实情况:无 |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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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 无 | 验收阶段落实情况:无 |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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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 无 | 验收阶段落实情况:无 |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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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 无 | 验收阶段落实情况:无 |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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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 1 | 未按环境影响报告书(表)及其审批部门审批决定要求建设或落实环境保护设施,或者环境保护设施未能与主体工程同时投产使用 |
| 2 | 污染物排放不符合国家和地方相关标准、环境影响报告书(表)及其审批部门审批决定或者主要污染物总量指标控制要求 |
| 3 | 环境影响报告书(表)经批准后,该建设项目的性质、规模、地点、采用的生产工艺或者防治污染、防止生态破坏的措施发生重大变动,建设单位未重新报批环境影响报告书(表)或环境影响报告书(表)未经批准 |
| 4 | 建设过程中造成重大环境污染未治理完成,或者造成重大生态破坏未恢复 |
| 5 | 纳入排污许可管理的建设项目,无证排污或不按证排污 |
| 6 | 分期建设、分期投入生产或者使用的建设项目,其环境保护设施防治环境污染和生态破坏的能力不能满足主体工程需要 |
| 7 | 建设单位因该建设项目违反国家和地方环境保护法律法规受到处罚,被责令改正,尚未改正完成 |
| 8 | 验收报告的基础资料数据明显不实,内容存在重大缺项、遗漏,或者验收结论不明确、不合理 |
| 9 | 其他环境保护法律法规规章等规定不得通过环境保护验收 |
| 不存在上述情况 | |
| 验收结论 | 合格 |