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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 **** | 建设单位代码类型:|
| ****0700MAETERR864 | 建设单位法人:齐骥 |
| 齐骥 | 建设单位所在行政区划:**省**市**区 |
| ****开发区****园区 |
| **** | 项目代码:|
| 建设性质: | |
| 2021版本:085-金属废料和碎屑加工处理;非金属废料和碎屑加工处理(均不含原料为危险废物的,均不含仅分拣、破碎的) | 行业类别(国民经济代码):C4210-C4210-金属废料和碎屑加工处理 |
| 建设地点: | ****经济开发区 ****园区 |
| 经度:124.****80233 纬度: 45.****88342 | ****机关:****环境局 |
| 环评批复时间: | 2025-12-12 |
| 松环建字[2025]74号 | 本工程排污许可证编号:**** |
| 2025-12-31 | 项目实际总投资(万元):200 |
| 20 | 运营单位名称:**** |
| ****0700MAETERR864 | 验收监测(调查)报告编制机构名称:**** |
| ****0700MAETERR864 | 验收监测单位:**省云海****公司 |
| ****0000MA172NC3X4 | 竣工时间:2026-06-17 |
| 2026-06-24 | 调试结束时间:2026-06-30 |
| 2026-08-31 | 验收报告公开结束时间:2026-09-25 |
| 验收报告公开载体: | https://gongshi.****.com/h5public-detail?id=538662 |
| **项目 | 实际建设情况:与环评一致 |
| 无 | 是否属于重大变动:|
| 占地面积25000m2,利用已建办公楼及7栋现有车间、库房,改造为预拆解车间、拆解车间、库房、一般固废暂存间,**危废库、报废车辆停放区、事故池、初期雨水收集池。项目计划拆解燃油机动车2.0万辆,新能源车1.0万辆,报废农机车1.4万辆 | 实际建设情况:与环评一致 |
| 无 | 是否属于重大变动:|
| A:传统燃料机动车处理 (1)拆除蓄电池 ①断掉汽车总电源开关。 ②用扳手拆除蓄电池负极的接线端子,并将负极端子用绝缘材料包扎,扣好负极极柱帽。 ③用扳手拆除蓄电池正极接线端子,扣好正极极柱帽。 ④用扳手拆除蓄电池固定支架。 ⑤两人抬出蓄电池装入专用具盖封密封耐酸容器中,运至危废库暂存。 ⑥注意事项:电池搬运要小心,不得翻倾及磕碰;电池间正负极不得连接。 ⑦损坏后的蓄电池增加以下内容:两人将损坏后的电瓶抬出置于预先准备好的专用具盖封密封耐酸容器内,并扣好桶盖,用抹布对电瓶原安放位置进行擦拭。 (2)拆除液化气罐;液化气罐整个拆除,送至危废暂存库内暂存。 (3)拆除安全气囊后引爆 专业作业人员将气囊引爆装置与机动车安全气囊接线连接,在车内引爆。引爆后的安全气囊不再具有环境风险,作为一般尼龙材料外售。 安全气囊主要化学成分包括:叠氮化钠、硝酸钾和二氧化硅。引爆时,叠氮化钠分解为钠和氮气的混合成分,然后金属钠和硝酸钾反应释放更多氮气并形成氧化钾和氧化钠。这些氧化物会立即与二氧化硅结合,并形成无害的硅酸钠玻璃,氮气则充进气囊。 (4)拆除废电容器和尾气净化装置;拆除废电容器和尾气净化催化剂拆解后的电容器、尾气净化催化剂直接送至危废暂存库内,不再进行拆解。 (5)在室内拆解预处理平台使用专用工具和容器排空和收集车内的废油液; (6)用制冷剂回收机回收汽车空调制冷剂后拆除空调器 制冷剂回收机上有两条制冷剂抽取管,分别为高压管、低压管。分别将两根管子的接头连接到车辆的两个高、低压管路接头上,旋紧紧固螺母。开动氟利昂回收机电源,利用氟利昂回收机上的泵将氟利昂抽取到氟利昂回收机外置的钢瓶中。空调制冷剂分型号分别用专用设备抽至钢瓶内,瓶外贴好危险标签标识,运至危废库,制冷剂回收过程中产生少量废气,无组织排放,主要成分为氢烷烃。 B:电动汽车处理 (1)相关设备使用前检查 ①检查绝缘防护设备是否有磨损、破损、裂纹等,如有破损,禁止使用,及时更换; ②检查万用表等检测设备是否正常工作。 (2)切断整车连接线路 ①关闭车辆电源,拔掉车钥匙,将遥控钥匙放置安全距离; ②电池管理系统BMS下电至少10s; ③用绝缘电缆剪断电池包与整车连接线路,并用绝缘胶带将线头绝缘; ④拆卸车辆后座椅,找到维修开关的盖板,取下盖板,找到维修开关,解开维修开关的安全锁扣,取出维修开关,等待5min以后进行下一步操作。 (3)预处理**一步检查 ①目测车身有无漏液,用检测设备检查车身是否带电; ②检查动力蓄电池布局和安装位置,确认诊断接口是否完好; ③用检测设备对动力蓄电池电压、温度等参数进行检测,评估其安全状态; ④断开动力蓄电池上的高压回路。 (4)拆除启动蓄电池(部分车型),同传统燃料机动车处理; (5)动力电池包拆卸、放电、绝缘等处理 ①拆卸动力蓄电池阻挡部件、如引擎盖、行李箱盖、车门等。 ②调整举升机,将车辆高度调至合适高度,把电池举升车推至电池包的正下方,调整举升车高度使电池举升车与电池包贴合 ③拆卸高压线束的防护挡板,取下防护挡板;解开高压插头上的安全锁扣,拔出高压插头,依次拆卸高压线束、低压线束和搭铁线束; ④拆卸动力电池包所有固定螺栓(对角拆卸),打开电池举升车的电源,按下举升车“下降”按钮,使电池包缓慢降落。 ⑤动力电池包放电、绝缘等处理→转运电池包至动力蓄电池专用贮存场地 (6)拆除安全气囊、废旧液体回收,同传统燃料机动车处理; (7)收集驱动电机总成内残余冷却液后拆除驱动电机。 | 实际建设情况:与环评一致 |
| 无 | 是否属于重大变动:|
| 1、施工期生活污水排入厂区防渗旱厕,定期清掏用作农肥。运营期食堂废水经隔油池进行预处理后与生活污水一起排入防渗旱厕,定期清掏外运作农家肥,不外排;初期雨水经雨水导流沟收集后排入防渗沉淀池,经沉淀+油水分离处理达到GB8978-1996《污水综合排放标准》中三级标准要求后,委托市政部门****处理厂处理达标后排放。 2、施工期采取覆盖防尘布、覆盖防尘网、配合定期喷洒粉尘抑制剂等措施减少扬尘等无组织废气排放;运营期拆解预处理区产生的有机废气经集气罩+活性炭吸附处理后,通过15m高排气筒(DA001)排放,危废间有机废气经集气罩+活性炭吸附装置处理后,通过15m高排气筒(DA001)排放,拆解车间产生的颗粒物经集气罩+布袋除尘器处理后,通过15m高排气筒(DA001)排放。食堂油烟经油烟净化器处理后经一根高于主体建筑物1m的排气筒(DA002)排放。有组织排放的非甲烷总烃和颗粒物排放浓度应满足《大气污染物综合排放标准》(GB16297-1996)二级排放限值要求;无组织排放的非甲烷总烃和颗粒物厂界应满足《大气污染物综合排放标准》(GB16297-1996)无组织排放限值要求,厂区内非甲烷总烃应满足《挥发性有机物无组织排放控制标准》(GB37822-2019)表A.1限值要求。食堂油烟的排放浓度应满足《饮食业油烟排放标准》(GB18483-2001)中油烟的最高允许排放浓度要求。 3、施工期采用低噪设备、隔声等措施,确保施工噪声满足《建筑施工场界环境噪声排放标准》(GB12523-2011)中相关标准;运营期采用低噪声设备、减震、隔声等措施,确保厂界噪声满足《工业企业厂界环境噪声排放标准》(GB12348-2008)2类标准。 4、施工期产生的建筑****填埋场;生活垃圾统一收集,定期交环卫部门处理。汽车拆解产生的布袋除尘器收集灰尘外售,废布袋由厂家回收;制冷剂、废液化气罐、废电子部件、废动力蓄电池、安全气囊、其它废物等,分类暂存于一般固废暂存间,外售给具有相应处理能力的单位处理;生活垃圾暂存于垃圾桶,定期由环卫部门处理;厨余垃圾、隔油池油污交由有资质单位处理;废铅蓄电池、废油液、废油箱、剩余燃油、废防冻剂、废制动液等有机溶剂、尾气净化器(含尾气催化剂)、废机油滤清器、含汞车灯和含汞开关、**废物、废电路板、残余农药、废活性炭、废含油抹布及含油锯末、含油浮渣及油泥等危险废物,使用专用容器分类装存,分区暂存于危险废物暂存间,定期交由有资质单位处置。 | 实际建设情况:与环评一致 |
| 无 | 是否属于重大变动:|
| 厂区应分区防渗,预拆解车间、拆解车间、危废暂存间、初期雨水池、应急池等为重点防渗区,采用等效黏土防渗层,等效厚度不小于6.0m,防渗系数不大于1X10cm/s;拆解料存放库房、一般固废暂存间、存车场为一般防渗区,采用等效黏土防渗层,等效厚度不小于1.5m,防渗系数不大于X102cm/s;厂区道路等为简单防渗区,采用混凝土硬化地面。危废贮存间应建设高度不低于0.15m的围堰及液体导流收集装置,其设置及运行应符合《危险废物贮存污染防控标准》(GB18597-2023)、《危险废物收集贮存运输技术规范》(HJ2025-2012)中的相关标准。 | 实际建设情况:与环评一致 |
| 无 | 是否属于重大变动:|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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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 1 | 非甲烷总烃经集气罩+活性炭吸附(TA001)+15m排气筒;颗粒物经集气罩+布袋除尘(TA002)+15m排气筒 | 《大气污染物综合排放标准》(GB16297-1996)二级标准 | 与环评一致 | 本项目非甲烷总烃有组织排放浓度为1.92-1.97mg/m3, 颗粒物未检出,满足《大气污染物综合排放标准》(GB16297 -1996)中表2 中二级排放标 准 |
| 1 | 低噪声设备、消声减震、厂房隔声 | 《工业企业厂界环境噪声排放标准》(GB12348-2008)2类区 | 与环评一致 | 厂界四周昼间噪声值为46-54dB(A),厂界 四周均满足(GB12348 -2008)《工业企业厂界环境噪声排放标准》中的2 类标准 |
| 无 | 验收阶段落实情况:无 |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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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 无 | 验收阶段落实情况:无 |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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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 无 | 验收阶段落实情况:无 |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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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 无 | 验收阶段落实情况:无 |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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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 无 | 验收阶段落实情况:无 |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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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 无 | 验收阶段落实情况:无 |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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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 1 | 未按环境影响报告书(表)及其审批部门审批决定要求建设或落实环境保护设施,或者环境保护设施未能与主体工程同时投产使用 |
| 2 | 污染物排放不符合国家和地方相关标准、环境影响报告书(表)及其审批部门审批决定或者主要污染物总量指标控制要求 |
| 3 | 环境影响报告书(表)经批准后,该建设项目的性质、规模、地点、采用的生产工艺或者防治污染、防止生态破坏的措施发生重大变动,建设单位未重新报批环境影响报告书(表)或环境影响报告书(表)未经批准 |
| 4 | 建设过程中造成重大环境污染未治理完成,或者造成重大生态破坏未恢复 |
| 5 | 纳入排污许可管理的建设项目,无证排污或不按证排污 |
| 6 | 分期建设、分期投入生产或者使用的建设项目,其环境保护设施防治环境污染和生态破坏的能力不能满足主体工程需要 |
| 7 | 建设单位因该建设项目违反国家和地方环境保护法律法规受到处罚,被责令改正,尚未改正完成 |
| 8 | 验收报告的基础资料数据明显不实,内容存在重大缺项、遗漏,或者验收结论不明确、不合理 |
| 9 | 其他环境保护法律法规规章等规定不得通过环境保护验收 |
| 不存在上述情况 | |
| 验收结论 | 合格 |