324国道(**段)部分市政设施整改提升工程(设计)采购公告
1.发包条件
324国道(**段)部分市政设施整改提升工程(设计),建设资金来自区财政统筹保障,建设单位为:****,代建单位为**市荔****公司,出资比例为100%,项目已具备发包条件,现对该项目以公开询比方式进行公开发包。
2.项目概况与发包范围
2.1项目概况:项目投资估算约1663.01万元,建设规模:包含道路雨水管改造、增设雨水篦子、**给水管道等多项分项工程,建筑安装工程费用约1402.10万元,建设地点:**市荔**。
2.2发包范围:工程设计【方案设计、初步设计(含概算文件)、施工图设计及后续服务】、施工期间的现场指导和配合、图纸审查配合服务(负责对接图审单位并最终将经图审合格的图纸提交发包人)、工程竣工验收及竣工图审核等服务,并协助采购人完成审批手续的办理以及相关的设计配合等服务工作,以上未尽事项最终以采购人及规划相关主管部门要求为准。(根据项目实际需要情况与项目相关的一切设计内容均包含,不限于上述范围)。
2.3服务期限:设计总周期90日历天(包含设计文件审查后的修改和补充,不包括采购人组织图纸评审的时间及施工期服务时间),并保证:
(1)方案设计阶段:合同签订后10日历天内向采购人提交正式方案文本。
(2)初步设计阶段:设计方案通过相关部门审查后30日历天内向采购人提交满足设计深度要求的初步设计及概算文件(包含设计文件审查后的修改和补充)。
(3)施工图设计:初步设计审查合格后50日历天内应向采购人提交满足工程施工设计深度要求的施工图设计文件(包含设计文件审查后的修改和补充)。
(4)施工现场配合服务:自工程开工算起至工程竣工、结算审核,对本项目全程服务。
3.响应人资格要求
3.1响应人:
(1)具备建设行政主管部门核发的工程设计综合甲级资质,或市政行业设计乙级资质,或市政行业(给水工程)专业设计乙级及以上资质。
(2)本次发包不接受联合体响应,联合体响应的应满足下列要求: / 。
3.2拟派项目负责人:
(1)拟派项目负责人具有注册在响应人单位的具备有效的国家注册公用设备工程师(给水排水)执业资格或具备给排水工程相关专业工程师及以上职称。
3.3 对响应人和拟派项目负责人的其他要求:1)供应商拟派出的其他人员配备:道桥设计专业负责人1人,资格(职称):具备有效的国家注册土木工程师(道路工程)执业资格或具备道路或市政相关专业工程师及以上职称;给排水专业负责人1人(可由设计负责人兼任,但应符合本项要求),资格(职称):注册公用设备工程师(给水排水)执业资格或给排水专业工程师及以上职称;造价编制负责人1人,职称(资格):应具备二级注册造价工程师执业证书;拟派人员的岗位证书或职称证书中没有体现工作单位或工作单位名称与响应人的名称不符的,须提供供应商近3个月为其缴交社保等相关证明材料(须提供上述人员的相关证书,未提供的视为无效投标)。
4.交易形式
线上交易。
5.采购文件的获取
5.1本项目采购文件(含图纸)和补充(答疑、澄清)、修改文件在荔**限额以下公共**交易平台(https://www.****.com)发放。
5.2采购文件网上下载时间:公告发布之日起至响应文件递交截止时间。标书代写
6.响应文件的递交
响应文件递交的截止时间(响应截止时间,下同)为2026 年10月15日15时00分00秒,电子交易平台:响应人需制作电子响应文件上传至荔**限额以下公共**交易平台。电子标服务
7.联系方式
| 采 购 人: | **市荔****公司 | 代理机构: | **** |
| 地 址: | **省**市荔**拱辰街道秀水街789号 | 地 址: | **省**市**区龙桥街道荔**大道1771弄99号4梯205室 |
| 联 系 人: | 欧梅莲 | 联 系 人: | 周庭(项目负责人) |
| 电 话: | 0594-****199 | 电 话: | 0594-****575 |
2026年10月08日