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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单一来源采购公示
一、项目信息: 采购人:**** 项目名称:**区2026年政务云服务项目 拟采购的获取或服务的说明:其他信息技术服务 拟采购的货物或服务的预算金额:180万元 采用单一来源采购方式的原因及说明:****大数据局、中央网信办、财政局印发《**市政务云平台管理细则(试行)》的通知规定第四条:各级政务部门应基于政务云平台开展电子政务应用,法律法规、政府规章以及国家有关文件明确规定的除外。**非涉密领域的政务信息系统应依托政务云平台建设,已有的政务信息系统应迁移到政务云平台运行。 ******计算中心由****建设,是目前本地****中心。为确保系统运行稳定性、连续性和一致性,本项目拟向唯一供应商****采购该项服务。只能从唯一供应商处采购,故申请单一来源方式进行采购。 一、****大数据局、中央网信办、财政局印发《**市政务云平台管理细则(试行)》的通知规定第四条:各级政务部门应基于政务云平台开展电子政务应用,法律法规、政府规章以及国家有关文件明确规定的除外。**非涉密领域的政务信息系统应依托政务云平台建设,已有的政务信息系统应迁移到政务云平台运行。 二、符合《****政府采购法》第三十一条 符合下列情形之一的货物或者业务,可以依照本法采用单一来源方式采购:1.只能从唯一供应商处采购的; 三、符合《****政府购买服务管理实施办法》鲁财购〔2015〕11号 第二十六条“符****政府购买服务项目,属于政府采购法适用范围的,可采用单一来源采购方式确定承接主体;****政府采购法适用范围的,可采取定向委托方式确定承接主体: (三)购买原有服务项目,若更换承接主体,将无法保证与原有项目的一致性或者服务配套要求,导致服务成本大幅增加或原有投资损失的。”的单一来源采购要求。(****人民政府为促进地方社会经济发展确定的公共政策和改革目标,对承接主体有特殊要求的。 二、拟定供应商信息: 名称:**** 地址:**省**市**区科苑纬一路1号G座9层901、902、903、904、905室 三、公示期限:2026-10-08至2026-10-15 四、其他补充事宜 无 五、联系方式 1.采购人:**** 联系人:李科 联系地址:台柳路161号 联系电话:****3098 2.财政部门: 联系人:****财政局 联系地址:**市**区**路80号 联系电话:****6567 3.代理机构:**** 联系人:王经理 联系地址:**市**区**南路249号**心苑2-2-404 联系电话:****8877 |