天府新区至**高速公路项目
补征地非农核查和权属更新第三方技术服务比选公告
1、比选条件
天府新区至**高速公路项目(以下简称“天邛高速”)已由****委员会以《关于天府新区至**高速公路项目核准的批复》(川发改基础〔2020〕157号)批准建设,2022年3月取得自然**部用地批复,2024年9月建成通车。天府新区至**高速公路项目补征地非农核查和权属更新第三方技术服务(以下简称“本项目”)已经批准实施,资金来源为企业自筹,项目业主为****(以下简称“委托人”)。按照《****政府****委员会办公室关于印发〈****国资委及出资企业中介机构选聘管理试行办法〉的通知》(川国资委〔2019〕9号)文件要求,本项目已具备比选条件,由****作为比选人,对本项目进行公开比选。
2、项目概况与比选范围
2.1项目概况
天邛高速项目(天府新区至**高速公路项目)于2022年3月取得自然**部用地批复,2024年9月建成通车。因项目设计变更出现用地变化,**段约158亩、**段约120亩新增用地需办理用地手续。2025年初,**、**两区县分别开展了征地前置工作,并于2025年6月上报******局技术审查,2026年1月******厅技术审查。根据省厅审查意见需完善权属更**非农核查工作。
2.2比选范围及服务期限
本次比选范围为天府新区至**高速公路项目补征地非农核查和权属更新第三方技术服务工作,主要服务内容包括:
(一)非农核查:
(1)利用纠正校准、拼接镶嵌、色彩调整、匹配融合等遥感影像处理技术,形成项目用地红线范围内最新正射影像图;
(2)利用遥感影像用地类型解译技术,提取项目最终用地范围内的各类型非农建设痕迹;
(3)核实项目用地范围线内涉及的卫片执法图斑,对项目范围内所有非农痕迹逐图斑开展实地调查,制作外业调查数据,细化图斑的类型、范围、权属等信息;
(4)基于内外业实地调查成果,核查项目用地范围线内是否存在违法用地行为,判定与项目的相关性;
(5)对非农建设痕迹进行合法性举证;
(6)整理相关资料并组卷,编写非农建设核查情况报告,制作相关图件、电子报盘;
(7)对违法用地查处整改进行举证并通过“省用地审批技术服务系统”和“厅业务系统”违法用地审查以及违法用地复审;
(二)集体土地权属更新:核查土地权属、地类、界址,收集权属资料,调处权属争议,更新权属调查成果,完善集体土地权属相关台账与图件,为土地报征提供合法有效的权属基础资料。
(三)协助完成天府新区至**高速公路项目补征用地手续办理。
(四)成果提交期限:按自然**主管部门审查要求配合完成举证、复审及成果修改完善,直至通过补征地取得批复。
本次比选划分为1个标段,标段号为ZJBZ2。
服务期限:自合同签订之日起至取得天府新区至**高速公路项目补征地用地批复止。
3、比选申请人的资格要求
3.1 本次比选要求必须具备:
3.1.1(1)具有独立法人资格,持有有效营业执照;
(2)具有测绘行政主管部门颁发的测绘乙级及以上资质,证书须在有效期内(提供证书影印件,黑白或彩色)。
3.1.2业绩要求:近五年(自2021年7月1日起,以合同协议书签订时间为准)至少承担过1个及以上土地报征技术服务项目业绩,提供合同影印件(黑白或彩色)。
3.1.3信誉要求((1)至(2)项以比选人核查的投标截止日比选申请人信息内容为准):标书代写
(1)对通过“国家企业信用信息公示系统”(https://www.****.cn/)中查询为严重违法失信企业的比选申请人,其提交的比选申请文件将视为无效;
(2)对通过“信用中国”网站(https://www.****.cn/)中查询“失信被执行人”链接“中国执行信息公开网(http://zxgk.****.cn/shixin/)”,被列为失信被执行人的比选申请人,其提交的比选申请文件将视为无效;
(3)在2023年7月1日至本项目比选截止日期间,比选申请人(单位)、法定代表人、****法院生效的裁判文书认定为行贿犯罪的(包括行贿罪、单位行贿罪、对单位行贿罪、介绍贿赂罪等),不得参加比选申请。否则,其提交的比选申请文件将视为无效。
注:比选申请人在国家企业信用信息公示系统是否列入严重违法失信企业名单,在“信用中国”网站是否列入失信被执行人名单均以比选人在上述网站核查比选申请人信息内容为准。比选申请人按照比选文件格式提交“无行贿犯罪承诺函”。
3.1.4人员要求:项目负责人1名,需同时满足以下要求。
(1)具有中级工程师技术职称及以上技术职称(提供有效的职称证书影印件);
(2)近五年(自2021年7月1日起,以合同协议书签订时间为准)至少担任过1个土地报征技术服务项目负责人或项目经理职务,提供合同影印件(黑白或彩色)作为证明材料。
(3)提供比选截止日前连续在比选申请单位6个月社保缴纳证明。
3.2本次比选不接受联合体申请,不允许转包和违法分包。
3.3关联关系:与比选人存在利害关系可能影响招标公正性的单位,不得参加比选。单位负责人为同一人或者存在控股、管理关系的不同单位,不得参加同一标段比选申请。否则,相关比选申请均无效。
注:控股关系,是指其****公司资本总额百分之五十以上的股东;出资额或者持有股份的比例虽然不足百分之五十,但依其出资额或者持有的股份所享有的表决权已足以对股东会、股东会的决议产生重大影响的股东。
4、评审办法
本次比选采用资格后审、双信封形式;评审办法采用综合评估法。
5、比选文件的获取
凡具备上述条件并有意参加本项目的比选申请人,请于2026年10月9日起(**时间,下同),在****集团****公司网站(https://www.****.com/)及****集团****公司****公司网站(www.****.com/)免费匿名下载比选文件。比选人不提供其他任何报名和文件获取的方式。
6、比选申请文件的递交
6.1比选申请文件递交的时间:2026年10月13日上午9时00分(**时间)。截止时间为2026年10月13日上午9时30分(**时间)。标书代写
6.2比选申请文件递交的地点:****集团****公司****公司208会议室(**省**市**区益新大道2号)。标书代写
6.3比选申请人必须将按要求密封完好的比选申请文件以面交方式送达,比选人定于比选申请文件送交截止时间的同一时间、同一地点举行公开启封,比选申请人应派代表出席并签认开标结果。标书代写
6.4逾期送达的或者未送达指定地点的比选申请文件,比选人不予受理。
6.5比选申请文件概不退还。
7、发布公告的媒介
本次比选公告的发布媒体为在****集团****公司网站(https://www.****.com/)及****集团****公司****公司网站(www.****.com/)。
8、比选结果公示
比选人在收到评审报告之日起3日内,****委员会推荐的中选候选人名单在****集团****公司网站(https://www.****.com/)及****集团****公司****公司网站(www.****.com/)上公示3日以接受社会公开监督。比选申请人或其他利害关系人对评审结果有异议的,应当在中选候选人公示期间提出。
9、联系方式
比选人:****
地址:**省**市**区益新大道2号
邮政编码:610041
联系人:梁女士
电话:(028)****8420
附件:天府新区至**高速公路项目补征地非农核查和权属更新第三方技术服务比选文件-10.8挂.pdf
比选人:****
2026年10月8日