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县**餐厨垃圾(50吨/****中心项目
(重新报批)第一次环评信息公示
根据《中华人民**国生态环境法典》及《环境影响评价公众参与办法》(生态环境部令第4号)等文件的要求,我单位进行第一次环评信息公示。有关事宜公示如下:
(一)建设项目基本情况
项目名称:**县**餐厨垃圾(50吨/****中心项目(重新报批)
建设单位:****
建设性质:**
建设地点:位于******填埋场内,调节池东南侧,**县生活垃圾焚烧发电项目北侧,厂区中心坐标为E114.63719°,N26.40753°。
建设概况:《**县**餐厨垃圾(50吨/****中心项目环境影响报告书》已于2020年5月19****环境局批复(吉市环评字〔2020〕56号)。项目于2022年11月建成,2025年10月投入试运行。实际建设过程中,建设单位对原环评中的热源系统、废水处理工艺等内容进行了调整,新增中低温厌氧发酵系统、沼气收集利用系统、有机肥生产系统等,建设内容较原环评发生重大变动。根据《污染影响类建设项目重大变动清单(试行)》(环办环评函〔2020〕688号)判定,本项目属于重大变动,因此需要重新报批环境影响报告书。
(二)建设单位名称和联系方式
建设单位:****
办公地址:**县泉江镇**大道
联系人:李主任
联系电话:152****0022
(三)环境影响报告书编制单位的名称
环评单位:**秉盛****公司
办公地址:**省**市****开发区天祥大道2799号[佳海产业园]7#、8#楼7#101室一层04室
联系人:沈工
联系电话:181****1717
邮箱:****@qq.com
(四)公众意见表的网络链接
公众可自行于中华人民**国生态环境部下载公参意见表,网址:http://www.****.cn/xxgk2018/xxgk/xxgk01/201810/t****1024_665329.html。
(五)提交公众意见表的方式和途径
请公众向建设单位或环评单位公示的联系方式发送电子邮件、电话、写信等方式,发表对本项目建设及环评工作的建议和看法,并提供真实有效的联系方式及身份证明。环境影响评价单位将在本项目环境影响报告书中真实记录公众的意见和建议,并将公众的宝贵意见、建议向项目的建设单位和有关部门反映。在环境影响报告书征求意见稿编制过程中,公众均可向建设单位提出与环境影响评价相关的意见。
****
公示时间:2026年10月08日