开启全网商机
登录/注册
| **** | ||
| 上浪北路(锦丰大道—接源涌)道路工程水土保持方案报告书(送审稿)技术审查服务 | ||
| 无(属于非行政管理的中介服务项目采购) | ||
| 对送审的水土保持方案报告书方案初步审查、组织专家评审(会期1天)、复审并出具技术审查意见。第一次专家评审未通过的,审查单位按前述程序组织第二次专家评审,并出具技术审查意见。(如果本栏目内容与采购需求书不一致,以采购需求书为准) | ||
| 否 | ||
| 投资额(¥18,185元) | ||
| 仅承诺服务即可 | ||
| 1. 工作人员要求:工作人员数量不少于3人,项目技术负责人须具有水土保持工程高级专业技术职称或注册水土保持工程师执业资格,其他工作人员需从事过水土保持相关工作。 2. 专家人员要求:专家组人员人数不少于5人且为单数,必须是水利部或**省水土保持专家库在册的专家,且同一单位(机构)评审专家人数不得超过2人。 | ||
| 自签订合同之日起,限时15个工作日内完成,方案编制单位对方案的修改时间不计入合同时限内,方案修改时限应在专家评审会后由评审单位书面确定,并告知编制单位 | ||
| ¥18,185元 至 ¥5,000元 | ||
| 该服务金额包括初审、现场勘查、组织评审会、复审、审查意见印发等审查过程所需的全部费用。 | ||
| 否 | ||
| 是 | ||
| 2026-10-10 11:30:00 |