2026年10月1日,按照《国务院关于修改的决定》(国务院令682号)、《建设项目竣工环境保护验收暂行办法》(国环规评﹝2017﹞4号)要求,****组织召开“****赵阳养殖场建设项目(阶段性)”竣工环境保护验收会议。经现场检查、会议评议后认为本项目基本落实了《报告书》及环评批复提出的要求,项目达到了环保竣工验收要求,通过该项目竣工环境保护验收。
依据《建设项目环境保护条例》、《建设项目竣工环境保护验收暂行办法》和《关于规范建设单位自主开展建设项目竣工环境保护验收的通知》,现将项目竣工环境保护验收报告书向社会予以公示,公示期自本公示发布之日起20个工作日。公示情况如下:
一、项目基本情况
****赵阳养殖场建设项目位于**区****农场,原环评主要建设内容为:项目建设5栋标准化育肥舍、1栋隔离猪舍,辅助工程建设料塔5座、生活办公用房、消毒间、洗澡间、锅炉房等,配套建设供水、供电、排水等设施,项目建成后全场最大存栏生猪5000头,年出栏育肥猪10000头。
实际建设时,根据市场情况,建设了3栋标准化育肥舍、1栋隔离猪舍,辅助工程建设料塔3座、生活办公用房、消毒间、洗澡间、电锅炉房等,配套建设供水、供电、排水等设施。项目建成后全场最大存栏生猪3000头,年出栏育肥猪6000头,故此次验收为阶段性验收。
2025年,****委托****编制《****赵阳养殖场建设项目环境影响报告书》,2025年9月24****环境局的批复(武环评发【2025】42号)。项目办理了排污许可登记(登记编号:****),编制突发环境事件应急预案并向当地生态环境部门进行了备案。现厂区具备稳定运行的能力,技术资料与环保档案资料基本齐全,环保设施已按要求建成落实。二、征求公众意见的具体形式
公众可以通过电话将意见进行反馈,也可以直接向建设单位联系人当面反馈意见。
三、建设单位联系方式
建设单位:****
联系人:赵阳
联系电话:153****0550