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组织******基****实验室维修工程(第二次)比选,现将有关事项公告如下:
一、项目情况
******基****实验室维修工程(第二次),本项目的预算金额155000元人民币,超过采购预算的报价将做无效投标处理。
二、实施单位资格条件
1、投标人法人营业执照副本复印件;
2、法人授权委托书原件、法定代表人和委托代理人身份证复印件;
3、《社会保险费的证明材料》:《社会保险登记证》的复印件,或者近三个月社会保险费的证明(缴费凭证复印件),或者委托他人缴纳的委托代办协议和近三个月的缴纳证明(收据复印件);
4、投标人参加本次比选活动前3年内没有重大违法记录的书面声明;
5、投标人被列入失信被执行人、重大税收违法案件当事人名单,列入政府采购严重违法失信行为记录名单的,拒绝其参与采购活动;
6、投标人须具备建设行政主管部门颁发的建筑工程施工总承包三级及以上资质,具有有效的安全生产许可证;**省外企业须按照湘建建【2015】190号文件要求办理省外入湘企业基本情况登记(以“**省住房和城乡建设网”查询为准)或具有入湘施工登记证(处于有效期内);
7、投标人拟任项目负责人须具有建设行政主管部门颁发的建筑工程专业贰级及以上注册建造师执业资格和有效的建设行政主管部门颁发的项目负责人安全生产考核合格证;
8、法律、行政法规规定的其他条件。
注:投标人具有实行了“三证合一”/“五证合一”登记制度改革的新证,视同为持有工商营业执照、组织机构代码证和税务登记证/工商营业执照、组织机构代码证、税务登记证、社保登记证和统计登记证,符合基本资格条件的相关条款(“三证合一”为国发【2015】33号文件规定,2015年10月1日执行;“五证合一”为国发【2016】53号文件规定,2016年10月1日执行),投标人如为“三证合一”或“五证合一”须自行注明。
三、比选文件领取时间和地点
1、领取时间:2026年10月8日至2026年10月14日(上午9:00-12:00,下午14:30-17:00);
2、领取地点:****1402室(**市**区湘府东路199号招标大厦)。有意参加比选的合格投标人可在上述时间内携带法人授权委托书和营业执照复印件报名并领取比选文件(留复印件加盖公章)。
四、比选时间及地点
1、响应文件的递交截止及比选时间:2026年10月19日15:00。标书代写
2、比选地点:****农业农村厅第二办公楼四楼会议室(如有变更另行通知)
五、采购人联系方式
1、采购人名称:****;
2、采购人地址:**市远大一路480号;
3、联系人:肖时军
4、电话:0731-****2858
六、采购代理机构
1、名称:****;
2、地址:**市**区湘府东路199号招标大厦;
3、联系人:刘卓、李正达;
4、联系电话:0731-****4487。