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根据《国务院关于修改的决定》(国务院令第682号),以及原环保部《关于发布的公告》(国环规环评[2017]4号)的要求,现将《江沙104HF井站-江沙103HF井站集输管线复线工程(分期验收)竣工环境保护验收调查报告》公示如下:
建设单位:****;
公示时间:20个工作日(2026年10月8日-2026年11月3日);
公示期间,对上述公示内容如有异议,请以书面形势反馈,个人需署真实姓名,单位必须加盖公章。
竣工环境保护验收报告及验收意见详见附件。
建设单位:****
建设地点:**省/**市/**县
备注: