年产6万吨氰尿酸项目

审批
山东-菏泽-鄄城县
发布时间: 2026年10月08日
项目详情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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1、建设项目基本信息
企业基本信息
建设单位名称: 建设单位代码类型: 建设单位机构代码: 建设单位法人: 建设单位联系人: 建设单位所在行政区划: 建设单位详细地址:
****
****1726MA944XLJ8D钱凯杰
王玉如**省**市**县
**省**市**县化工产业园,**县雷泽大道与北外环交叉口东北角
建设项目基本信息
项目名称: 项目代码: 项目类型: 建设性质: 行业类别(分类管理名录): 行业类别(国民经济代码): 工程性质: 建设地点: 中心坐标: ****机关: 环评文件类型: 环评批复时间: 环评审批文号: 本工程排污许可证编号: 排污许可批准时间: 项目实际总投资(万元): 项目实际环保投资(万元): 运营单位名称: 运营单位组织机构代码: 验收监测(调查)报告编制机构名称: 验收监测(调查)报告编制机构代码: 验收监测单位: 验收监测单位组织机构代码: 竣工时间: 调试起始时间: 调试结束时间: 验收报告公开起始时间: 验收报告公开结束时间: 验收报告公开形式: 验收报告公开载体:
年产6万吨氰尿酸项目****
2021版本:044-基础化学原料制造;农药制造;涂料、油墨、颜料及类似产品制造;合成材料制造;专用化学产品制造;炸药、火工及焰火产品制造C2614-C2614-有机化学原料制造
**省**市**县 **省**市**县化工产业园,**县雷泽大道与北外环交叉口东北角
经度:115.555160 纬度: 35.595990****环境局
2023-08-11
菏环审〔2023〕48号****1726MA944XLJ8D001P
2025-11-0458000
1200****
****1726MA944XLJ8D****
****1726MA944XLJ8D****公司
****1725MA3P9MKH082025-10-01
2026-05-012026-08-31
2026-09-022026-09-30
https://www.****.com/gs/detail/2?id=60902Pj4Lm
2、工程变动信息
项目性质
环评文件及批复要求: 实际建设情况: 变动情况及原因: 是否属于重大变动: 是否重新报批环境影响报告书(表)文件:
****
无
规模
环评文件及批复要求: 实际建设情况: 变动情况及原因: 是否属于重大变动: 是否重新报批环境影响报告书(表)文件:
氰尿酸60000吨/年(氰尿酸50000吨/年,氰尿酸颗粒4000吨/年,氰尿酸微粉6000吨/年)氰尿酸60006吨/年(氰尿酸54006吨/年,氰尿酸颗粒0吨/年,氰尿酸微粉6000吨/年)
氰尿酸颗粒生产线未建设,该生产线生产过程中产生的粉尘不再产生,因此总产量增加6吨,产能增加量为0.01%
生产工艺
环评文件及批复要求: 实际建设情况: 变动情况及原因: 是否属于重大变动: 是否重新报批环境影响报告书(表)文件:
氰尿酸生产工艺:热解缩合、产品粉碎、配料、水解、水洗抽滤、水煮、离心分离、烘干、包装。氰尿酸颗粒/微粉加工。 副产硫酸安生产工艺:配酸、吸收、结晶、离心分离、包装。氰尿酸生产工艺:热解缩合、产品粉碎、配料、水解、水洗抽滤、水煮、离心分离、烘干、包装。氰尿酸微粉加工。 副产硫酸安生产工艺:配酸、吸收、结晶、离心分离、包装。
不再进行氰尿酸颗粒加工。其余无变化
环保设施或环保措施
环评文件及批复要求: 实际建设情况: 变动情况及原因: 是否属于重大变动: 是否重新报批环境影响报告书(表)文件:
废水:本项目水洗抽滤采用三级逆流清洗工艺,其中三级水洗抽滤废水W1-1部分回用于精制车间配料,其余回用于硫酸铵车间配酸,因此,本项目W1-1废水可做到全部回收利用,不外排;本项目氰尿酸生产水煮工段离心母液 W1-2大部分回用于水煮工段,其余回用于水洗工段,因此,本项目水煮工段离心母液可全部回用不外排;本项目硫酸铵车间离心母液 W2-1全部回用于硫酸铵车间配酸工段,不外排;本项目湿式静电除雾器工作过程中有少量排污水产生,水质能满足硫酸铵车间配酸工段要求,收集后全部回用于硫酸铵车间配酸工段,不外排。 生活污水经化粪池预处理后与循环冷****经济开发区污水处理厂进一步处理后排放。 废气:(1)硫酸铵生产装置产生的吸收尾气经湿式静电除尘(雾)器(除尘、除雾效率90%) 对尾气中雾尘颗粒净化处理后由30m高DA001排气筒排放。 (2)氰尿酸生产装置产生的粉碎粉尘G1-2分别经3套去除效率99%的脉冲布袋除尘器处理,废气收集率为95%;烘干粉尘G1-6/包装粉尘G1-7。分别经3套去除效率99%的脉冲布袋除尘器处理,废气收集率为95%;投料粉尘G1-8/筛分粉尘、G1-9包装粉尘G1-10采用1套去除效率99%的脉冲布袋除尘器处理,废气收集率为95%投料粉尘G1-11/产品收集废气G1-12/包装粉尘G1-13采用1套去除效率99%的脉冲布袋除尘器处理,废气收集率为95%。废气经自个的脉冲布袋除尘器处理后通过一根25m高DA002排气筒排放。 (3)热解缩合工段热风炉天然气燃烧烟气G1-14采用国内领先水平低氮燃烧器,烟气由25m高 DA003、DA004、DA005排气筒排放。 (4)厂区无组织废通过加强生产车间和罐区设备维护,加强管理规范操作,加强厂区绿化等措施 噪声:通过选用低噪声设备、安装减震装置、加装消音器和隔声装置、车间合理布局等降噪措施。 固废:项目产生的固废主要包括废内包装袋S1、废外包装袋S2、废玻璃盆S3、废除尘器收尘S4、废除尘布袋S5、生活垃圾S6和废液压油(含桶)S7等。其中废内包装物主要产生于尿素的投料过程,属于一般固废,收集后外售废塑料再生回收企业用于塑料再生颗粒制造;废外包装袋回收后用于副产品硫酸铵的包装;本项目缩合炉投料过程破碎的废玻璃盆属于一般固废,交环卫部门定期清运处理;项目除尘器定期收尘的粉尘,主要为氰尿酸或三聚氰胺等,返回至相应生产工段再利用,不外排;本项目布袋除尘装置有少量破损的废布袋,属于一般固废,收集后由环卫部门定期清运;生活垃圾统一收集后由环卫部门定期清运处理,可以实现合理处置,减轻对环境的危害;本项目废液压油(含桶)属于危废,收集后委托有资质单位进行处置。废水:本项目水洗抽滤采用三级逆流清洗工艺,其中三级水洗抽滤废水W1-1部分回用于精制车间配料,其余回用于硫酸铵车间配酸,因此,本项目W1-1废水可做到全部回收利用,不外排;本项目氰尿酸生产水煮工段离心母液 W1-2大部分回用于水煮工段,其余回用于水洗工段,因此,本项目水煮工段离心母液可全部回用不外排;本项目硫酸铵车间离心母液 W2-1全部回用于硫酸铵车间配酸工段,不外排;本项目湿式静电除雾器工作过程中有少量排污水产生,水质能满足硫酸铵车间配酸工段要求,收集后全部回用于硫酸铵车间配酸工段,不外排。 项目循环冷却水循环使用不外排,生活污水经化粪池处理后定期清运不外排。 废气:(1)硫酸铵生产装置产生的吸收尾气经湿式静电除尘(雾)器(除尘、除雾效率90%) 对尾气中雾尘颗粒净化处理后由30m高DA001排气筒排放。 (2)氰尿酸生产装置产生的粉碎粉尘G1-2分别经3套去除效率99%的脉冲布袋除尘器处理,废气收集率为95%;烘干粉尘G1-6/包装粉尘G1-7。分别经3套去除效率99%的脉冲布袋除尘器处理,废气收集率为95%;投料粉尘G1-11/产品收集废气G1-12/包装粉尘G1-13采用1套去除效率99%的脉冲布袋除尘器处理,废气收集率为95%。废气经自个的脉冲布袋除尘器处理后通过一根25m高DA002排气筒排放。 (3)热解缩合工段热风炉天然气燃烧烟气G1-14采用国内领先水平低氮燃烧器,烟气由25m高 DA003、DA004、DA005排气筒排放。 (4)厂区无组织废通过加强生产车间和罐区设备维护,加强管理规范操作,加强厂区绿化等措施。 噪声:通过选用低噪声设备、安装减震装置、加装消音器和隔声装置、车间合理布局等降噪措施。 固废:项目产生的固废主要包括废内包装袋S1、废外包装袋S2、废玻璃盆S3、废除尘器收尘S4、废除尘布袋S5、生活垃圾S6和废液压油(含桶)S7等。其中废内包装物主要产生于尿素的投料过程,属于一般固废,收集后外售废塑料再生回收企业用于塑料再生颗粒制造;废外包装袋回收后用于副产品硫酸铵的包装;本项目缩合炉投料过程破碎的废玻璃盆属于一般固废,交环卫部门定期清运处理;项目除尘器定期收尘的粉尘,主要为氰尿酸或三聚氰胺等,返回至相应生产工段再利用,不外排;本项目布袋除尘装置有少量破损的废布袋,属于一般固废,收集后由环卫部门定期清运;生活垃圾统一收集后由环卫部门定期清运处理,可以实现合理处置,减轻对环境的危害;本项目废液压油(含桶)属于危废,收集后委托有资质单位进行处置。
氰尿酸颗粒生产线未建设,因此不再产生投料粉尘G1-8/筛分粉尘、G1-9包装粉尘G1-10,污染物排放量减少。其余均不发生变化
其他
环评文件及批复要求: 实际建设情况: 变动情况及原因: 是否属于重大变动: 是否重新报批环境影响报告书(表)文件:
环评报告中DA001出口内经2.5m,DA002出口内径1.0m,DA003-DA005出口内径0.4m。环评报告中硫酸储罐呼吸废气无组织排放根据项目建设情况,在充分考虑节能和环保的前提下,本项目设计将烟气流速控制在5.4m/s左右。根据调整,本项目DA001排气筒高度及排风量均不变,出口内径变为2.8m,出口烟速调整至5.4m/s;DA002排气筒高度及排风量均不变,出口内径变为1.4m,出口烟速调整至5.4m/s。本项目热风炉共6台,其中每2台合并为一根排气筒排放,本项目热风炉排气筒内径调整至0.9m,出口烟气流速也调整至5.4m/s。项目实际对硫酸储罐呼吸口进行收集,呼吸废气经收集后引入废气吸收塔进行处理,处理后与工艺废气一起经排气筒DA001排放
加强废气收集处理,排气筒内径变动已做了变更说明。
3、污染物排放量
污染物 现有工程(已建成的) 本工程(本期建设的) 总体工程 总体工程(现有工程+本工程) 排放方式 实际排放量 实际排放量 许可排放量 “以新带老”削减量 区域平衡替代本工程削减量 实际排放总量 排放增减量 废水 水量 (万吨/年) COD(吨/年) 氨氮(吨/年) 总磷(吨/年) 总氮(吨/年) 废气 气量 (万立方米/年) 二氧化硫(吨/年) 氮氧化物(吨/年) 颗粒物(吨/年) 挥发性有机物(吨/年)
0 0 0 0 0 0 0
0 0 2.064 0 0 0 0
0 0 0.188 0 0 0 0
0 0 0 0 0 0 0
0 0 0.497 0 0 0 0
0 0 0 0 0 0 0 /
0 0.362 2.0721 0 0 0.362 0.362 /
0 3.768 3.391 0 0 3.768 3.768 /
0 6.93 10.061 0 0 6.93 6.93 /
0 0 0 0 0 0 0 /
4、环境保护设施落实情况
表1 水污染治理设施
序号 设施名称 执行标准 实际建设情况 监测情况 达标情况
1 化粪池 / 化粪池 /
表2 大气污染治理设施
序号 设施名称 执行标准 实际建设情况 监测情况 达标情况
1 本项目热解缩合废气G1-1、配料废气G1-3、水解反应废气G1-4、放料抽滤废气G1-5、配酸废气G2-1均引至硫酸铵车间三级吸收装置副产硫酸铵,以上废气经吸收处理后的尾气即吸收尾气G2-2,主要为氨气、硫酸铵颗粒、硫酸雾、臭气浓度等,由三级吸收塔引出尾气进入湿式静电除雾器 (除雾、除尘效率90%) 对尾气中酸雾和颗粒物净化处理后由1根30m高的DA001排气筒排放 《区域性大气污染物综合排放标准》(DB37/2376-2019)表1重点控制区标准,《大气污染物综合排放标准》(GB16297-1996)表2二级标准;《恶臭污染物排放标准》(GB14554-93)表2标准 硫酸铵生产中热解缩合废气、配料废气、水解反应废气、放料抽滤废气、配酸废气均引至硫酸铵车间三级吸收装置副产硫酸铵,由三级吸收塔引出尾气进入湿式静电除雾器,净化处理后由1根30m高DA001排气筒排放 颗粒物排放浓度为8.1mg/m3满足《区域性大气污染物综合排放标准》(DB37/2376-2019)表1重点控制区标准,排放速率0.86kg/h满足《大气污染物综合排放标准》(GB16297-1996)表2二级标准;硫酸雾浓度2.52mg/m3,排放速率0.227kg/h满足《大气污染物综合排放标准》(GB16297-1996)中表2二级标准;氨排放速率0.132kg/h、臭气浓度724(无量纲)满足《恶臭污染物排放标准》(GB14554-93)表2标准。
2 项目3套破碎装置经密闭集气罩引至3套高效脉冲布袋除尘器进行净化处理;氰尿酸烘干粉尘和包装粉尘经集气罩收集后引至3套高效脉冲布袋除尘器进行净化处理;氰尿酸造粒工段投料粉尘、筛分粉尘和包装粉尘经集气罩收集后引至1套高效脉冲布袋除尘器进行净化处理;氰尿酸微粉工段投料粉尘、产品回收废气和包装粉尘经集气罩收集后引至1套高效脉冲布袋除尘器进行净化处理。以上含尘气体经各自处理装置处理后统一引至1根25m高DA002排气筒排放 颗粒物排放浓度满足《区域性大气污染物综合排放标准》(DB37/2376-2019)表1重点控制区标准,排放速率满足《大气污染物综合排放标准》(GB16297-1996)表2二级标准。 项目3套破碎装置经密闭集气罩引至3套高效脉冲布袋除尘器进行净化处理;氰尿酸烘干粉尘和包装粉尘经集气罩收集后引至3套高效脉冲布袋除尘器进行净化处理;氰尿酸微粉工段投料粉尘、产品回收废气和包装粉尘经集气罩收集后引至1套高效脉冲布袋除尘器进行净化处理。以上含尘气体经各自处理装置处理后统一引至1根25m高DA002排气筒排放 颗粒物排放浓度为1.5mg/m3满足《区域性大气污染物综合排放标准》(DB37/2376-2019)表1重点控制区标准,排放速率0.0775kg/h满足《大气污染物综合排放标准》(GB16297-1996)表2二级标准。
3 热解缩合炉燃烧器采用低氮燃烧器,天然气燃烧产生的烟气经烟道分别输送至3根25m高DA003、DA004、DA005排气筒排放。 颗粒物、S02、NOx排放浓度须满足《工业炉窑大气污染物排放标准》(DB37/2375-2019)表1标准及《区域性大气污染物综合排放标准》(DB37/2376-2019)表1重点控制区标准。 热解缩合炉燃烧器采用低氮燃烧器,天然气燃烧产生的烟气经烟道分别输送至3根25m高DA003、DA004、DA005排气筒排放。 DA003颗粒物、SO2、NOx排放浓度分别为3.7mg/m3、3.0mg/m3、29mg/m3;DA004颗粒物、SO2、NOx排放浓度分别为5.3mg/m3、3.0mg/m3、30mg/m3;DA005颗粒物、SO2、NOx排放浓度分别为5.2mg/m3、3.0mg/m3、29mg/m3。DA003、DA004、DA005烟气黑度均<1级,综上可知项目天然气燃烧产生的烟气各污染物均能够满足《工业炉窑大气污染物排放标准》(DB37/2375-2019)表1标准及《区域性大气污染物综合排放标准》(DB37/2376-2019)表1重点控制区标准。
表3 噪声治理设施
序号 设施名称 执行标准 实际建设情况 监测情况 达标情况
1 项目对主要噪声源采取隔声、消声、减振等措施, 厂界噪声须满足《工业企业厂界环境噪声排放标准》(GB12348-2008)3类标准要求 已落实 验收监测期间,项目各厂界噪声监测点昼间噪声值在54~58dB(A)之间,夜间噪声值在45~49dB(A)之间,夜间偶发噪声值在54~59dB(A)之间,夜间频发噪声值在53~57dB(A)之间昼间噪声满足《工业企业厂界环境噪声排放标准》(GB 12348-2008)表1中3类声环境功能区标准限值要求(昼间:65dB(A),夜间:55dB(A)夜间频发65dB(A),夜间噪声偶发最大值70dB(A))
表4 地下水污染治理设施
序号 环评文件及批复要求 验收阶段落实情况 是否落实环评文件及批复要求
1 地下水保护与污染防治按照“源头控制、分区防治、污染监控、应急响应”的原则,重点防渗区、一般防渗区分别按照要求做好防渗工作,防止地下水和土壤受到污染。设置地下水监测井,定期监测。 已落实防渗分区建设
表5 固废治理设施
序号 环评文件及批复要求 验收阶段落实情况 是否落实环评文件及批复要求
1 项目内外包装袋均属一般固废,内包装袋收集后外售废塑料再生回收企业,外包装袋回收后用于副产品硫酸铵的包装。废除尘布袋、废玻璃盆和生活垃圾交环卫部门定期清运处理。废除尘器收尘返回至相应生产工段再利用,不外排。项目产生的危险固废主要为废液压油(含桶),委托有资质单位进行妥善处置。一般固废按照《一般工业固体废物贮存和填埋污染控制标准》(GB18599-2020),危险废物按照《危险废物贮存污染控制标准》(GB18597-2023),规范管理。 已落实
表6 生态保护设施
序号 环评文件及批复要求 验收阶段落实情况 是否落实环评文件及批复要求
表7 风险设施
序号 环评文件及批复要求 验收阶段落实情况 是否落实环评文件及批复要求
1 加强项目环境风险防控,设置三级防控体系,设置一座1200m3事故水池,配套应急装备,对各风险源建立并落实预防措施和应急预案,与所在区域建立风险应急联动机制。将环境污染防治设施纳入项目整体依法依规开展安全评价、评估和事故隐患排查治理,并按规定报安全生产主管部门 项目已建设事故水池,并编制了突发环境事件应急预案并进行了备案,备案号:371726-2025-041-M
5、环境保护对策措施落实情况
依托工程
环评文件及批复要求: 验收阶段落实情况: 是否落实环评文件及批复要求:
无无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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环保搬迁
环评文件及批复要求: 验收阶段落实情况: 是否落实环评文件及批复要求:
无无
/
区域削减
环评文件及批复要求: 验收阶段落实情况: 是否落实环评文件及批复要求:
无无
/
生态恢复、补偿或管理
环评文件及批复要求: 验收阶段落实情况: 是否落实环评文件及批复要求:
无无
/
功能置换
环评文件及批复要求: 验收阶段落实情况: 是否落实环评文件及批复要求:
无无
/
其他
环评文件及批复要求: 验收阶段落实情况: 是否落实环评文件及批复要求:
无无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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6、工程建设对项目周边环境的影响
地表水是否达到验收执行标准: 地下水是否达到验收执行标准: 环境空气是否达到验收执行标准: 土壤是否达到验收执行标准: 海水是否达到验收执行标准: 敏感点噪声是否达到验收执行标准: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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7、验收结论
序号 根据《建设项目竣工环境保护验收暂行办法》有关规定,请核实该项目是否存在下列情形:
1 未按环境影响报告书(表)及其审批部门审批决定要求建设或落实环境保护设施,或者环境保护设施未能与主体工程同时投产使用
2 污染物排放不符合国家和地方相关标准、环境影响报告书(表)及其审批部门审批决定或者主要污染物总量指标控制要求
3 环境影响报告书(表)经批准后,该建设项目的性质、规模、地点、采用的生产工艺或者防治污染、防止生态破坏的措施发生重大变动,建设单位未重新报批环境影响报告书(表)或环境影响报告书(表)未经批准
4 建设过程中造成重大环境污染未治理完成,或者造成重大生态破坏未恢复
5 纳入排污许可管理的建设项目,无证排污或不按证排污
6 分期建设、分期投入生产或者使用的建设项目,其环境保护设施防治环境污染和生态破坏的能力不能满足主体工程需要
7 建设单位因该建设项目违反国家和地方环境保护法律法规受到处罚,被责令改正,尚未改正完成
8 验收报告的基础资料数据明显不实,内容存在重大缺项、遗漏,或者验收结论不明确、不合理
9 其他环境保护法律法规规章等规定不得通过环境保护验收
不存在上述情况
验收结论 合格
温馨提示
1.该项目指提供国家及各省发改委、环保局、规划局、住建委等部门进行的项目审批信息及进展,属于前期项目。
2.根据该项目的描述,可依据自身条件进行选择和跟进,避免错过。
3.即使该项目已建设完毕或暂缓建设,也可继续跟踪,项目可能还有其他相关后续工程与服务。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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