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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 **** | 建设单位代码类型:|
| ****0204MAC1R6MU9T | 建设单位法人:周 斌 |
| 陈仁杰 | 建设单位所在行政区划:**省**市**区 |
| **省**市**区南洲镇南洲新区南洲产业园B2栋8单元501 |
| ****县龙溪风电110kV送出工程 | 项目代码:|
| 建设性质: | |
| 2021版本:161-输变电工程 | 行业类别(国民经济代码):D4420-D4420-电力供应 |
| 建设地点: | **省**市**县 |
| 经度:113.803190,113.888380 纬度: 26.453050,26.395550 | ****机关:****环境局 |
| 环评批复时间: | 2024-07-18 |
| 株环评辐表〔2024〕8号 | 本工程排污许可证编号:无 |
| 项目实际总投资(万元): | 1535.9 |
| 48 | 运营单位名称:**** |
| ****0204MAC1R6MU9T | 验收监测(调查)报告编制机构名称:**** |
| ****0104MA4L1FNE0Q | 验收监测单位:**** |
| ****0104MA4L1FNE0Q | 竣工时间:2025-08-15 |
| 2025-08-15 | 调试结束时间:2025-09-14 |
| 2026-08-24 | 验收报告公开结束时间:2026-09-23 |
| 验收报告公开载体: | https://www.ep-home.cn/thread-35975-1-1.html |
| ** | 实际建设情况:** |
| 无 | 是否属于重大变动:|
| (1)竹园220kV变电站110kV间隔扩建工程: 本期在竹园220kV变电站内预留位置扩建1个110kV间隔,本期扩建场地利用站内预留间隔用地,未新征地。 (2)输电线路工程: 线****风电场110kV升压站,止于竹园220kV变电站7Y间隔。**路架空线路长11.8km。全线采用单回路架设,**杆塔43基。 | 实际建设情况:(1)竹园220kV变电站110kV间隔扩建工程: 本期在竹园220kV变电站内预留位置扩建1个110kV间隔,本期扩建场地利用站内预留间隔用地,未新征地。 (2)输电线路工程(运行名:110kV龙竹线): ****风电场110kV升压站,止于竹园220kV变电站7Y间隔。**路架空线路长11.8km。全线采用单回路架设,**杆塔43基。 |
| 无 | 是否属于重大变动:|
| 输变电工程 | 实际建设情况:输变电工程 |
| 无 | 是否属于重大变动:|
| (1)严格落实工频电、磁场污染防治的环保措施,按照设计规程施工,确保本工程的电磁环境满足国家相关法规和环境标准要求。 (2)加强施工期的环境管理,文明施工,落实生态保护措施。施工时选用低噪声施工机械和施工方法,避免夜间施工,妥善处置工程弃土和建筑垃圾。 (3)建立健全环境保护管理制度,加强公众沟通和科普宣传,及时解决公众提出的合理诉求,及时公开项目建设与环境保护信息,主动接受社会监督。 (4)建设项目的环境影响评价文件经批准后,建设项目的性质、规模、地点、采用的生产工艺或者防治污染、防止生态破坏的措施发生重大变动的,建设单位应当重新报批建设项目的环境影响评价文件。建设项目的环境影响评价文件自批准之日起超过五年,方决定该项目开工建设的,环境影响评价文件应当报我局重新审核。 (5)建设单位须按规定组织并通过建设项目竣工环境保护验收,并按时在**建设项目竣工环境保护验收信息平台填报验收相关信息。 (6)该建设项目涉及生态保护红线,必须依法依规取得不可避让论证意见,方能建设和运行。 | 实际建设情况:(1)建设单位落实了环评报告中工频电磁场污染防治的环保措施,按照设计规程进行了施工。验收监测结果表明,变电站间隔扩建侧厂界、调查范围内及输电线路调查范围内电磁环境保护目标处电磁环境均满足国家相关法规和环境标准要求。 (2)建设单位及运行单位建立了环境管理制度,施工期开展了文明教育工作,落实了生态保护措施。本工程选择了满足国家标准的低噪声施工机械和施工设备,合理安排施工时间,避免了夜间施工。工程弃土和建筑垃圾均已妥善处理,未随意丢弃。 (3)建设单位及运行单位建立了环境管理制度,不定时进行电磁环境的科普宣传,及时解决公众提出的合理环境诉求,及时按要求公开了项目建设与环境保护信息,截至验收调查,本工程未发生纠纷投诉问题。 (4)本工程未发生重大变动,开工日期未超过批复之日五年。 (5)工程投运后,已委托****开展竣工环境保护自主验收的现场监测和调查报告编制工作。 (6)项目已取得《****政府关于****县龙溪风电110kV送出工程电网项目符合生态保护红线内允许有限人为活动的认定意见》。 |
| 无 | 是否属于重大变动:|
| 无 | 实际建设情况:无 |
| 无 | 是否属于重大变动:|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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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 无 | 验收阶段落实情况:无 |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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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 无 | 验收阶段落实情况:无 |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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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 无 | 验收阶段落实情况:无 |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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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 水土流失影响防护措施: (1)施工的单位在施工**行了表土剥离,表土集中进行了堆放,并用彩条布设置了拦挡防护措施。施工结束后,扰动区域经土地整平后,将表土回填至扰动区域,满足了后期绿化及复耕要求。 (2)施工前先行修筑了工程防护措施,再进行了开挖堆土施工作业,无随挖随弃、顺坡倾倒的行为。施工结束后,对开挖土石方进行了回填,少量余土已平铺于塔基范围内,并完成了绿化作业。 (3)挖方边坡施工时,在挖方区边坡坡顶设置了截水沟,坡底设置了排水沟,截水沟顺接至坡底排水沟。排水沟出口处设置了沉砂池;有坡度塔位在塔位上坡侧,依山势设置了环状排水沟。以拦截和排除周围山坡汇水面内的地表水。 (4)由于塔基建设挖填土石方在时间、空间上不能均衡同步,施工单位在临时施工用地堆土边界设置了编织袋装土拦挡。 (5)施工完成后,施工单位已对施工扰动区域进行了场地清理和植被恢复工作,减少了水土流失。 (6)本工程施工期间已尽量避免雨季进行基础开挖等水土流失影响大的作业;未发生重复开挖、多次开挖的情况,减少了裸土的暴露时间;临时堆土均进行了覆盖,未发生暴雨冲刷裸土形成的水土流失现象。 (7)施工单位加强了水土保持监管力度,将环境及水土监理纳入到了工程监理工作范围内。 地表植被生态影响防护措施: (1)在坡陡区段,采用了人畜力运输等生态环境影响小的运输方式,未开辟机械施工道路,减少了生态环境破坏和扰动范围。 (2)根据塔基区域地形地质条件,多选用占地面积和混凝土消耗量较小的挖孔桩基础,较大程度上减少了塔基区植被破坏。施工前划定了施工区域范围,避免了对施工范围之外区域的植被造成碾压和破坏。线路跨越溪流段已避让河岸线,未采取硬化措施。基础施工时严格按照设计要求开挖,未大面积挖掘,同时将开挖面积限制在塔腿处,保证了塔腿之间地表不动。 (3)充分利用了山头的自然地势和环境修建塔基基础平台,减少了对林地的破坏。线路经过林区时采取了对林地破坏相对较小的无人机架线工艺,未砍伐通道。 (4)施工人员未设施工营地,材料堆场、牵张场的选址已尽量选择在植被状况较差的平缓地带,减少了临时占地导致的植被破坏;临时施工道路已尽量避免穿越林区和天然植被良好区域;划定了合理的施工区域,并用彩条布标示了施工活动范围,未对施工区域以外的植被造成扰动和破。 (5)塔基开挖过程中的临时堆土堆放在塔基区域,并采取了覆盖等防护措施,未发生随挖随弃、顺坡倾倒等野蛮施工行为。 (6)施工结束后已对施工场地和施工扰动区域进行清理和恢复。根据周边土地利用情况进行了土地利用功能的恢复,并为接下来的植被修复创造了条件。原为耕地的进行了复耕,原为林草地的以植树种草的方式进行了绿化。植被恢复时,根据当地土壤和气候条件选择了当地乡土植物,未采用外来物种。 (7)在农田区域施工时,主要利用了田间机耕路作为运输道路,减少了新开辟通车的临时施工道路。塔基施工中农田中表层熟土和下层生土分开进行了堆放,施工完成后按原土层顺序进行了回填。基础开挖回填余土已在塔基范围内平铺,并将单独保存的表层熟土平铺在最上层,未将施工弃土随意弃置在未征用的农田内。 (8)在施工中对施工人员开展了教育和监督,未在林区毁林采石、采砂、采土以及其他毁林行为。 (9)工程建设占用的林地按照**省和当地林业的管理要求正在办理占用林地手续,并缴纳植被恢复费。 动物生态影响防护措施: (1)塔基定位时已避开需要爆破施工的地质段,杆塔在划定的施工范围内施工,减少了对周围农用地的占用与压踏;施工时的废水废物与粉状材料物要堆放好,避免流失而影响土质与水质。 (2)开工前制定了施工组织计划,大型作业已避开晨昏等动物活动的高峰期。施工在冬季进行,避开了鸟类繁殖季节。未开展夜间作业。 (3)优化了工程选址,避让了野生动物及鸟类迁徙通道、栖息地及觅食区等。工程施工结束后,已对临时占地进行生境恢复。 (4)施工期间对开挖临时堆土进行了覆盖防护,加强了施工人员的各类卫生管理,未发生水土流失现象,施工人员生活污水利用租房内的污水处理设施处理,无乱排现象。有效保护了动物的生境。 (5)施工单位开工前对施工人员开展了培训教育工作,施工期间无施工人员捕猎野生动物。施工活动仅在划定范围内进行,未在施工区域周边点火、狩猎等。 (6)开工前对施工人员进行了培训教育,施工过程中未发生猎杀、上树破坏鸟巢等行为,未开展夜间作业,减少了噪声、光线对鸟类的影响。 生态敏感区保护措施: (1)建设的单位要求监理单位将生态监理工作纳入工程监理工作范围,将生态敏感区作为生态监理工作的重点,给予了高度重视。 (2)施工单位重点关注了生态敏感区,施工前明确了生态敏感区边界范围,针对生态敏感区做出了不同的方案安排。 (3)在施工过程中结合当地地形地貌调整了施工方式方法,选择了尽可能对地形地貌影响较小的施工方式进行工程建设。 (4)施工未在生态保护红线范围内设置牵张场,未在生态保护红线范围内开展机械化施工。施工完成后已对红线范围内临时占地及塔基区域开展了绿化恢复工作。 (5)合理安排了施工作业时间,高噪声作业设备避开了晨昏等动物活跃时间段,未开展夜间施工作业。施工在冬季开展,避开了动物主要的繁殖季节。 (6)加强了施工期间的监管工作,未发生施工人员捕猎、捕鱼等破坏生态环境的行为 | 验收阶段落实情况:水土流失影响防护措施: (1)施工的单位在施工**行了表土剥离,表土集中进行了堆放,并用彩条布设置了拦挡防护措施。施工结束后,扰动区域经土地整平后,将表土回填至扰动区域,满足了后期绿化及复耕要求。 (2)施工前先行修筑了工程防护措施,再进行了开挖堆土施工作业,无随挖随弃、顺坡倾倒的行为。施工结束后,对开挖土石方进行了回填,少量余土已平铺于塔基范围内,并完成了绿化作业。 (3)挖方边坡施工时,在挖方区边坡坡顶设置了截水沟,坡底设置了排水沟,截水沟顺接至坡底排水沟。排水沟出口处设置了沉砂池;有坡度塔位在塔位上坡侧,依山势设置了环状排水沟。以拦截和排除周围山坡汇水面内的地表水。 (4)施工单位在临时施工用地堆土边界设置了编织袋装土拦挡。 (5)施工完成后,施工单位已对施工扰动区域进行了场地清理和植被恢复工作,减少了水土流失。 (6)本工程施工期间未在雨季进行基础开挖等水土流失影响大的作业;未发生重复开挖、多次开挖的情况,减少了裸土的暴露时间;临时堆土均进行了覆盖,未发生暴雨冲刷裸土形成的水土流失现象。 (7)施工单位加强了水土保持监管力度,将环境及水土监理纳入到了工程监理工作范围内。 地表植被生态影响防护措施: (1)在坡陡区段,采用了人畜力运输等生态环境影响小的运输方式,未开辟机械施工道路,减少了生态环境破坏和扰动范围。 (2)根据塔基区域地形地质条件,选用了占地面积和混凝土消耗量较小的挖孔桩基础,减少了塔基区植被破坏。施工前划定了施工区域范围,避免了对施工范围之外区域的植被造成碾压和破坏。线路跨越溪流段已避让河岸线,未采取硬化措施。基础施工时严格按照设计要求开挖,未大面积挖掘,同时将开挖面积限制在塔腿处,未扰动塔腿之间地表。 (3)施工单位利用了山头的自然地势和环境修建塔基基础平台,减少了对林地的破坏。线路经过林区时采取了对林地破坏相对较小的无人机架线工艺,未砍伐通道。 (4)施工人员未设施工营地,材料堆场、牵张场的选址已选择在植被状况较差的平缓地带,减少了临时占地导致的植被破坏;临时施工道路已尽量避免穿越林区和天然植被良好区域;划定了合理的施工区域,并用彩条布标示了施工活动范围,未对施工区域以外的植被造成扰动和破。 (5)塔基开挖过程中的临时堆土堆放在塔基区域,并采取了覆盖等防护措施,未发生随挖随弃、顺坡倾倒等野蛮施工行为。 (6)施工结束后已对施工场地和施工扰动区域进行清理和恢复。根据周边土地利用情况进行了土地利用功能的恢复。原为耕地的进行了复耕,原为林草地的以植树种草的方式进行了绿化。植被恢复时,根据当地土壤和气候条件选择了当地乡土植物,未采用外来物种。 (7)在农田区域施工时,利用了田间机耕路作为运输道路,减少了新开辟通车的临时施工道路。塔基施工中农田中表层熟土和下层生土分开进行了堆放,施工完成后按原土层顺序进行了回填。基础开挖回填余土已在塔基范围内平铺,并将单独保存的表层熟土平铺在最上层,未将施工弃土随意弃置在未征用的农田内。 (8)在施工中对施工人员开展了教育和监督,未在林区毁林采石、采砂、采土以及其他毁林行为。 (9)工程建设占用的林地按照**省和当地林业的管理要求已办理占用林地手续,并缴纳了植被恢复费。 动物生态影响防护措施: (1)塔基定位时已避开需要爆破施工的地质段,杆塔在划定的施工范围内施工,减少了对周围农用地的占用与压踏;施工时的废水废物与粉状材料物已按要求堆放,未发生流失现象。 (2)施工单位开工前制定了施工组织计划,大型作业已避开晨昏等动物活动的高峰期。施工在冬季进行,避开了鸟类繁殖季节。未开展夜间作业。 (3)优化了工程选址,避让了野生动物及鸟类迁徙通道、栖息地及觅食区等。工程施工结束后,已对临时占地进行生境恢复。 (4)施工期间对开挖临时堆土进行了覆盖防护,加强了施工人员的各类卫生管理,未发生水土流失现象,施工人员生活污水利用租房内的污水处理设施处理,无乱排现象。有效保护了动物的生境。 (5)施工单位开工前对施工人员开展了培训教育工作,施工期间无施工人员捕猎野生动物。施工活动仅在划定范围内进行,未在施工区域周边点火、狩猎等。 (6)开工前对施工人员进行了培训教育,施工过程中未发生猎杀、上树破坏鸟巢等行为,未开展夜间作业,减少了噪声、光线对鸟类的影响。 生态敏感区保护措施: (1)监理单位已将生态监理工作纳入工程监理工作范围,将生态敏感区作为生态监理工作的重点,给予了高度重视。 (2)施工单位重点关注了生态敏感区,施工前明确了生态敏感区边界范围,针对生态敏感区做出了不同的方案安排。 (3)在施工过程中结合当地地形地貌调整了施工方式方法,选择了对地形地貌影响较小的施工方式进行工程建设。 (4)施工未在生态保护红线范围内设置牵张场,未在生态保护红线范围内开展机械化施工。施工完成后已对红线范围内临时占地及塔基区域开展了绿化恢复工作。 (5)合理安排了施工作业时间,高噪声作业设备避开了晨昏等动物活跃时间段,未开展夜间施工作业。施工在冬季开展,避开了动物主要的繁殖季节。 (6)加强了施工期间的监管工作,未发生施工人员捕猎、捕鱼等破坏生态环境的行为。 |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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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 无 | 验收阶段落实情况:无 |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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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 无 | 验收阶段落实情况:无 |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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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 1 | 未按环境影响报告书(表)及其审批部门审批决定要求建设或落实环境保护设施,或者环境保护设施未能与主体工程同时投产使用 |
| 2 | 污染物排放不符合国家和地方相关标准、环境影响报告书(表)及其审批部门审批决定或者主要污染物总量指标控制要求 |
| 3 | 环境影响报告书(表)经批准后,该建设项目的性质、规模、地点、采用的生产工艺或者防治污染、防止生态破坏的措施发生重大变动,建设单位未重新报批环境影响报告书(表)或环境影响报告书(表)未经批准 |
| 4 | 建设过程中造成重大环境污染未治理完成,或者造成重大生态破坏未恢复 |
| 5 | 纳入排污许可管理的建设项目,无证排污或不按证排污 |
| 6 | 分期建设、分期投入生产或者使用的建设项目,其环境保护设施防治环境污染和生态破坏的能力不能满足主体工程需要 |
| 7 | 建设单位因该建设项目违反国家和地方环境保护法律法规受到处罚,被责令改正,尚未改正完成 |
| 8 | 验收报告的基础资料数据明显不实,内容存在重大缺项、遗漏,或者验收结论不明确、不合理 |
| 9 | 其他环境保护法律法规规章等规定不得通过环境保护验收 |
| 不存在上述情况 | |
| 验收结论 | 合格 |