按照《中华人民**国生态环境法典》、《环境影响评价公众参与办法》(生态环境部令第4号)等法律、法规及有关规定,建设单位是建设项目选址、建设、运营全过程环境信息公开的主体,是建设项目生态环境影响报告书(表)相关信息和审批后环境保护措施落实情况信息公开的主体;建设单位编制环境影响公众参与的过程中,应当公开有关生态环境影响评价的信息,征求公众意见。建设单位对所发布的公示信息内容负全责并承担法律责任。
受****的委托,****于2026年9月28日承担了 ****县奥尔托喀讷什三区锰矿矿权整合50万t/a采矿工程 的环境影响评价工作。根据《中华人民**国环境影响评价法》和《环境影响评价公众参与办法》,现对该项目进行公众参与第一次信息公示,征求广大公众的意见和建议。
一、建设项目名称及概况
建设名称:****县奥尔托喀讷什三区锰矿矿权整合50万t/a采矿工程
建设性质:改扩建
建设地点:****县奥尔托喀讷什三区锰矿整合**位于******县280 方位、直距200km处,行政区隶属**县木吉乡管辖。中心点坐标(CGCS2000)为:东经:73 39 15 ,北纬:39 20 25 。
**范围:整合的**涉及有3个采矿权和4个探矿权,分别为****县奥尔托喀讷什锰矿采矿权、****县奥尔托喀讷什三区锰矿采矿权、****县托吾恰**区锰矿采矿权、****县奥尔托喀讷什三区锰矿深部普查、****县奥尔托喀讷什锰矿普查、****县奥尔托喀讷什三区锰矿普查和****县托吾恰克锰多金属矿勘探。
建设规模及内容:设计矿山生产规模为50万t/a,产品为锰矿原矿。矿山服务年限12年。设计利旧原奥尔托喀讷什锰矿、原奥尔托喀讷什三区、原托吾恰**区锰矿中部分平硐工业场地、中段巷道、进、回风竖井、运输斜坡道以及充填站等工程设施。整合矿山采用地下开采方式。开采范围为矿山采矿权范围内3336m~3720m之间的矿体。
二、建设单位的名称和联系方式
建设单位:****
通讯地址:**克州**县木吉乡布拉克村3组99号
联系人:王总
联系电话:187****7741
电子邮箱:****@qq.com
三、承担评价工作的环境影响评价机构的名称和联系方式
评价单位:****
联系人:梅雪
联系电话:159****7915
电子邮箱:****@qq.com
四、公众意见表的网络连接:
公众意见表可通过**维吾****协会网站进行下载,网址:http://www.****.cn/blog/article/6257。
五、提交公众意见表的方式和途径
本次公众参与本着知情、真实、平等、广泛、主动的原则,采用公开发布工程信息收集公众意见及建议,公众可点击本文中链接获取建设项目环境影响评价公众意见表,填写后可通过书信、电子邮件、电话等方式向建设单位和环评单位提出您对本项目实施过程中和实施后有关的环保意见和建议。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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2026年10月8日