中兴通讯总部大厦项目(****宗地)位****基地深湾四路东面、白石四道南面,由****公司开发建设。该项目于2023年12月取得深房许字(2023)**018号《**市商品房预售许可证》。因该项目土地使用权出让合同中允许转让的面积指标、规划设计发生了调整,开发企业向我局申请变更上述商品房预售许可证,我局已受理其申请。现根据《中华人民**国行政许可法》、《中华人民**国城市房地产管理法》等相关规定,将该项目预售许可证拟变更内容公示如下:
一、拟变更内容
批准预售面积由“20012.84 ㎡ (酒店20012.84 ㎡,1 套)”调整为“35209.03 ㎡ (其中办公15144.71 ㎡,80套;酒店20064.32 ㎡,1套)”。
二、公示时间
为期10个自然日,自2026年10月8日至2026年10月17日。公示截止日期逢节假日或周末,公示意见收集截止日期顺延至节假日或周末后的第一个工作日。
三、公示渠道
本事项在下列网站和实地公示
(一)****网站
搜索“****政府”、在首页依次选择“政府信息公开”、“政府机构”、“****建设局”。
(二)中兴通讯总部大厦项目现场
地址:**市******基地中兴通讯总部大厦
四、公示意见反馈方式
(一)公示期内如对该事项有意见或建议,请使用真实姓名和联系方式,在公示意见收集截止日期之前通过以下方式反馈我局:
1.至我局提交书面材料。
2.将书面材料邮寄至**区桃园路2****区委大楼A座3楼********管理科,注明“中兴通讯总部大厦预售许可证变更”字样(提交时间以邮戳日期为准),电话:0755-****7639。
3.将书面材料以电子邮件方式发送至邮箱:jsk@szns.****.cn。
(二)个人反馈的,请附上个人地址、有效身份证复印件、联系方式。
(三)多人共同反馈的,需委托一人处理意见反馈相关事宜,并附上每个反馈人的有效身份证复印件、地址和委托代理人的有效身份证复印件、地址、联系方式。
(四)单位反馈的,请附上单位法定代表人、委托代理人的有效身份证明复印件、地址、联系方式。
为保证反馈意见的真实有效性,以上意见或建议及相关材料须为书面纸质件(须有提交人签名),其中通过电子邮件反馈的材料为书面纸质件的电子扫描件。
公众意见征询截止后,我局将按相关规定对相关意见进行认真研究和处理,并按程序审批。
1.中兴通讯总部大厦批准预售分户表(变更前)
2.中兴通讯总部大厦批准预售分户表(变更后)
3.中兴通讯总部大厦(三期)总平面图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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2026年10月8日