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政府征收土地
公 告
长政文〔2026〕94号
2026年9月15日,**市2025年度第三批城市****人民政府批准(豫政土〔2026〕546号),同意征收集体土地4.2995公顷。根据《中华人民**国土地管理法》《中华人民**国土地管理法实施条例》和《**省实施〈中华人民**国土地管理法〉办法》的有关规定,现将已批准的征收土地方案有关事项公告如下:
一、征收土地用途
该批次用途为居住、绿地与开敞空间、公共管理与公共服务、交通运输项目建设用地。
二、征收土地位置范围
该批次地****办事处**村。用地四至范围:西至**村耕地、北至**街、**规划路、南至金源万和府。
该批次地****办事处**村。用地四至范围:西至**村耕地、北至**街、****村、南至**村耕地。
该批次地****办事处东街村。用地四至范围:****中学、北至北邢路、**规划二街、南至规划路。
该批次地****办事处罗镇屯村。用地四至范围:西至罗镇屯村耕地、北至小苇路、**罗镇屯村耕地、南至**养老院。
三、被征收土地单位权属、地类及面积
****办事处东街村集体建设用地2.7046公顷,****办事处罗镇屯村集体农用地0.0136公顷,****办事处**村集体农用地1.5469公顷、**村集体建设用地0.0344公顷,以上合计4.2995公顷。
四、征收土地补偿标准
(一)土地补偿费和安置补助费标准
| 被征地单位 | 面积(公顷) | 区片编号 | 区片价标准 (万元/公顷) |
| 东街村 | 2.7046 | **** | 89.700 |
| 罗镇屯村 | 0.0136 | **** | 89.700 |
| **村 | 1.5813 | **** | 89.700 |
按照《****政府关于征收农用地区片综合地价有关问题的通知》(豫政〔2023〕28号)执行。征收农用地区片综合地价包括土地补偿费和安置补助费,不包括地上附着物、青苗补偿费和被征地农民的社会保障费用。
(二)社会保障费用缴存标准
按照《******保障厅关于公布2023年度被征地农民社会保障费用最低标准的通知》(豫人社办〔2023〕92号)执行,社保费用缴存标准为45950元/亩。
(三)地上附着物补偿标准
地上附属物补偿费标准,依据《****政府关于调整征收集体土地地上附着物和青苗补偿标准的通知》(新政文〔2025〕71号)规定的标准进行补偿。
(四)青苗补偿标准
依据《****政府关于调整征收集体土地地上附着物和青苗补偿标准的通知》(新政文〔2025〕71号)规定执行。
五、被征收土地所涉及的农业人员安置途径
(一)货币安置
将征地补偿安置费按时足额一次性支付给被征地农村集体经济组织,由农村集体经济组织依法依规分配。
(二)社保安置
将符合条件的被征地农民社保补贴一次性支付、计入城乡居民基本养老保险个人账户(临时个人账户)。
六、土地交付时间
本公告发布之日起十五个工作日内足额支付征收土地补偿安置各项费用。被征收土地的所有权人、使用权人在收到足额补偿款之日后五个工作日内清理地上附着物和青苗,及时交付土地。
七、其他事项
被征收土地的所有权人、使用权人对土地征收有异议的,应在本公告公示之日起六十****人民政府提出行政复议;也可在本公告公示之日起****人民法院提起行政诉讼。复议、诉讼期间,不影响土地征收工作实施。
特此公告。
2026年9月30日