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根据《环境影响评价公众参与暂行办法》(生态环境部部令 第4号)的有关规定,********园区城镇开发边界内国土空间详细规划生态环境影响报告书进行公众参与第一次公示,征求公众意见。
1、规划情况简述
(1)规划名称
****园区城镇开发边界内国土空间详细规划
(2)主管部门
****
(3)规划期限
规划期限为-2035年
(4)规划范围
****工业园区城镇开发边界围合区域,面积为770.25公顷
(5)发展定位
发展定位为:生态型硅砂新型建材产业示范园、品牌型绿色农畜产品加工集聚区、特色型中蒙医药生物科技创新区
2、委托单位的名称及联系方式
名 称:********办公室)
联 系 人:王喜文
联系方式:138****7234
通讯地址:**农牧业综合楼4楼园区管理股
3、生态环境影响报告书编制单位的名称
环评单位:******公司
邮箱:****@qq.com
4、公众意见表的网络链接
公众意见表网络链接:
链接:https://pan.**.com/s/1OtVMO260XQKkyCD1CLY0wQ
提取码:9zg5
5、提交公众意见表的方式和途径
自公示日起10个工作日内,公众可以通过信函、电子邮件或者提供的其他方式,在规定时间内将填写的公众意见表等提交建设单位,反映与规划环境影响有关的意见和建议。
6、征求公众意见的范围
征求公众意见的范围:受规划影响范围内的公民、法人或者其他组织代表。
公众提出意见的方式和途径:公众可将意见表发送至邮箱,也可拨打电话提出自己的看法和建议。
7、公众提出意见的起止时间:
公众可在本公示之日起10个工作日内提出宝贵意见,公示起止日期:2026年10月8日至20日。