大田县文体和旅游局关于文化艺术类校外培训机构福建省文化艺术类校外培训机构审批意见书到期未申请续期予以失效的公告

审批
福建-三明-大田县
发布时间: 2026年10月08日
项目详情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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根据《中华人民**国民办教育促进法》《中华人民**国行政许可法》《**省文化艺术类校外培训机构准入指导意见》(闽文旅规文〔2025〕1号)相关规定,按照“双减”工作和校外培训机构专项治理工作要求,经****核查,大****学校****公司所持《**省文化艺术类校外培训机构审批意见书》有效期届满,未在规定时限内提交续期申请,相关审批意见书自有效期届满之日起自动失效,不再具备开展文化艺术类校外培训的准入资质。现将有关事项公告如下:

1.上述机构原审批意见书宣告失效,不得再以该审批意见书名义开展文化艺术类校外培训经营活动,否则视为擅自举办校外培训机构。

2.如对本公告内容存有异议,请于本公告发布之日起5个工作日内,以书面形式向****反馈。

3.公示期满无异议,我局将按规定做好后续管理,并函告教育、市场监管等相关部门。

附件:到期失效校外培训机构名单

****

2026年10月8日

(此文件主动公开)

附件:

《**省文化艺术类校外培训机构审批意见书》到期失效机构名单

序号

机构名称

审批意见书编号

培训类别

有效期截止日期

1

大****学校****公司

****

文化艺术类

2026年9月30日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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1.该项目指提供国家及各省发改委、环保局、规划局、住建委等部门进行的项目审批信息及进展,属于前期项目。
2.根据该项目的描述,可依据自身条件进行选择和跟进,避免错过。
3.即使该项目已建设完毕或暂缓建设,也可继续跟踪,项目可能还有其他相关后续工程与服务。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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