采购类型:物资招标
采购项目名称:****新型环保精炼剂
采购发布单位:炉料室
采购发布时间:2026-10-08
一、项目名称及项目标号:
项目名称:****新型环保精炼剂
项目编号:****
二、项目内容:
三、项目要求:
采购部门:物资供应部
商务咨询:黄雯霞
联系人电话:****190
报价需知:1.报价单位在报价前交纳伍万元整(¥50000.00元)报价保证金(货款不能作为报价保证金)。
2.开标时,报价方因价格录入错误,取消报价价格的,首次处罚1万元整,并暂停投标1个月;第二次处罚报价保证金的一半,并暂停投标3个月;第三次及以上处罚全额报价保证金,并暂停投标半年。(特殊情况除外)
3.通知中标后,供方提出因技术偏离等原因,取消报价价格的。因我方原因的不予以处罚;因供方原因的,首次处罚1万元整,并暂停投标1个月;第二次处罚报价保证金的一半,并暂停投标3个月;第三次及以上处罚全额报价保证金,并暂停投标半年。(特殊情况除外)
4.因生产调整品牌、指标、要求、交货期等信息,供方中标后,取消报价价格的。因我方原因的不予以处罚;因供方原因的,首次处罚1万元整,并暂停投标1个月;第二次处罚报价保证金的一半,并暂停投标3个月;第三次及以上处罚全额报价保证金,并暂停投标半年。(特殊情况除外)
5.通知供方中标后,中标供方拒绝执行,将处罚全部报价保证金,并暂停投标半年。(特殊情况除外)
6.合同保证金规定如下:①上年度合同量金额合同金额<100万,收取5万元;新供方合同金额<100万,收取5万元;②上年度合同量金额 100 万≤合同金额<300万,收取 10万元;新供方合同金额 100 万≤合同金额<300万,收取 10万元;③上年度合同量金额 300 万≤合同金额<1000万收取30万元;新供方 300 万≤合同金额<1000万收取30万元;④上年度合同量金额≥1000万,收取50万;新供方≥1000 万收取 50 万元。不能履行合同的视为违约,违约扣除合同保证金。
7.保证金开户行:****工行雀支,单位:****公司,帐号:210********21001992,财务电话:0772-****202。
8.产品执行标准:见报价书。
9.产品包装方式:吨袋包装,里面为散料。
10.本次采购数量:见报价书。交货时间:按需方通知到货,要求2026年10月31日前到货完毕。卸货地点:****分中心,汽运到厂,不可汽海联运。运输车辆排放要求:国五或者国六。
11.以上报价为含税包到价,执行一票结算(税率13%);买方有权选择付款方式:1.以 3-6 ****银行承兑汇票、商业承兑汇票)、信用证、云信等供应链金融工具等方式,卖方应确保提供的收款账户已开通相应结算方式的接收功能;如需以 3 个月****银行承兑汇票、商业承兑汇票)、信用证、云信等供应链金融工具等方式或者现款支付,卖方应按买方执行的贴现利率给予现金折扣,该现金折扣不得冲减结算开票金额;以信用证、云信等供应链金融工具等方式支付的,卖方在收到信用证、云信等供应链金融工具后,180****银行提出融资需求,银行利息及手续费由卖方支付。
12.新供应商获得供应资格后,由需方组织试验评审会进行评审,通过后按需方要求进行小批量试验;评审不通过不予安排试验,退还报价保证金。
13.系统报价为价格上限基准,后续询价、谈价等商务洽谈阶段,禁止以任何名义、任何理由协商确定高于系统报价的价格。
四、保证金要求:
保证金:详见项目详情