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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 **** | 建设单位代码类型:|
| ****0582MAEMU9X271 | 建设单位法人:杜康 |
| 王芳 | 建设单位所在行政区划:**省**市**市 |
| **市塘桥镇妙二路77号 |
| ****特种玻璃**项目 | 项目代码:|
| 建设性质: | |
| 2021版本:057-玻璃制造、玻璃制品制造 | 行业类别(国民经济代码):C3042-C3042-特种玻璃制造 |
| 建设地点: | **省**市**市 **市塘桥镇妙二路77号(原66号) |
| 经度:120.667480 纬度: 31.806320 | ****机关:****环境局 |
| 环评批复时间: | 2025-12-24 |
| 苏环建〔2025〕82第0171号 | 本工程排污许可证编号:**** |
| 2026-04-17 | 项目实际总投资(万元):4000 |
| 50 | 运营单位名称:**** |
| ****0582MAEMU9X271 | 验收监测(调查)报告编制机构名称:**** |
| ****0582MAEMU9X271 | 验收监测单位:******公司 |
| 913********3759412 | 竣工时间:2026-06-24 |
| 调试结束时间: | |
| 2026-09-02 | 验收报告公开结束时间:2026-09-29 |
| 验收报告公开载体: | http://www.****.com/content/?500.html |
| ** | 实际建设情况:** |
| 无 | 是否属于重大变动:|
| 产单片钢化玻璃(成品)20万平方米、中空玻璃(成品)32万平方米、夹层玻璃(成品)10万平方米 | 实际建设情况:产单片钢化玻璃(成品)20万平方米、中空玻璃(成品)32万平方米、夹层玻璃(成品)10万平方米 |
| 无 | 是否属于重大变动:|
| 1、钢化玻璃生产工艺文字简述: 玻璃原片: 激光打标:在玻璃表面标记产品编号、规格等信息,便于追溯管理。 切割:将玻璃原片通过切割机切割成客户所需的产品规格,玻璃是一种点型的脆性材料,玻璃切割并不是通常意义上的直接切割,而是制造划痕,造成应力集中,然后裂片,磨边时喷水进行抑尘,主要产生少量玻璃边角料S1-1、切割废水W1-1、噪声N。 磨边:将切割好的玻璃在磨边机上将锋利的边角打磨平滑,为了避免粉尘的产生,项目磨边采用水磨法进行,即在磨边机磨边的同时,在砂轮与玻璃接触部位冲水,然后对玻璃进行清洗,去除表面灰尘等杂质,清洗无需添加洗涤剂,磨边采用湿法工艺。磨边时喷水进行抑尘、冷却砂轮,磨边过程需要使用到金刚轮、树脂轮、抛光轮。该工序产生磨边废水W1-2和磨边碎屑S1-2、磨边材料S1-3、噪声N。 清洗:对磨完边的玻璃,3台并联清洗剂通过毛刷和水对玻璃表面进行清洗,每片玻璃清洗一次,以保证玻璃表面干净光洁。清洗水循环使用,水量少时加注自来水,清洗水经沉淀池处理后循环使用,废水产生清洗废水W1-3和噪声N。 钢化:玻璃匀速通过电加热钢化炉,根据玻璃厚度控制通过速度,一般加热时间15~30分钟之间,加热温度600℃左右,刚好大玻璃软化点,然后出炉经多头喷嘴向两面喷吹冷风,使之迅速均匀的冷却,当冷却到室温时,就形成了高强度的钢化玻璃。该工序无废水和废气产生。 均质:钢化处理后的玻璃送入均质炉,在约260℃高温条件下进行恒温均质处理,通过该工序消除玻璃内部应力、降低自爆概率,处理完成后即为成品玻璃。 检验、包装入库:检验后合格品包装入库待售,不合格品在场地堆存,该工序产生不合格品S1-4。 2、中空玻璃工艺流程简述 中空玻璃生产工艺文字简述: 中空玻璃的原料为上步的钢化玻璃摆框合片:铝条折弯后,灌分子筛,再将丁基胶打在铝条上,然后把玻璃和铝条压到一起。该工序会产生有机废气G2-1和噪声N。 密封打胶(中空玻璃):铝条与玻璃粘合后,铝框边框距离比玻璃边小于等于5mm,采用人工辅助半自动方式进行打胶,通过打胶机在上下层玻璃凹陷的部分打上硅酮胶,起到密封的作用,打胶设备无整体密闭结构,本项目使用双组份硅酮中空胶,此工序产生打胶废气G2-2。 下片:硅酮胶固化后即为成品,从生产线上取下成品。 成品入库:成品包装入库待售。 3、夹层玻璃生产工艺文字简述: 铺胶片:将PVB胶片铺在钢化玻璃半成品上。 合片:在两片玻璃中间加上PVB膜片,合片上片、下片必须对齐,叠差不得超过0.5~1mm,并把膜片边料修掉,修边后的PVB膜片周边余量为1~2mm,以免和偏厚膜片因收缩而产生缩胶。 预压:将合片后的钢化玻璃经传送带上传送到预压机的加热辊箱处,在加热辊(电加热)中间留有钢化玻璃通过高度,钢化玻璃经过时利用加热辊上下挤压,加热,目的是将两片钢化玻璃内部的空气排出,并将两片钢化玻璃中间压紧,使钢化玻璃与PVB胶片有机结合在一块。钢化玻璃表面温度严格控制在60~70℃。本项目使用的PVB胶片软化温度60-75℃, 加热到230℃以上才会发生分解,因此在辊压软化过程中,不会分解,但会产生少量废气。产生的废气主要从加热辊箱的排气口排出。同时,预压过程会产生机械噪声。此过程会产生少量有机废气G3-1。 下片:半成品从预压线上取下进入下一步工序。 蒸压:经过夹胶处理后的钢化玻璃由人工放进全封闭的高压釜内。本项目高压釜采用电加热,通电加热至约120℃和施以均匀的压力(压力范围0.8MPa-1.5MPa)约2h,使胶片软化,以彻底排出气体和使PVB胶片完全与两侧钢化玻璃粘合。当釜内温度降至20℃,停止运行高压釜。先打开位于高压釜下方的泄压阀通过泄压口释放压力,时间约2h。此过程会产生有机废气G3-2。 出釜:玻璃与PVB粘合好后即为夹层玻璃,成品从高压釜中取出。 成品:出釜后即为夹层玻璃成品。 包装入库:成品包装入库待售。 | 实际建设情况:1、钢化玻璃生产工艺流程 玻璃原片: 激光打标:在玻璃表面标记产品编号、规格等信息,便于追溯管理。 切割:将玻璃原片通过切割机切割成客户所需的产品规格,玻璃是一种点型的脆性材料,玻璃切割并不是通常意义上的直接切割,而是制造划痕,造成应力集中,然后裂片,磨边时喷水进行抑尘,主要产生少量玻璃边角料S1-1、切割废水W1-1、噪声N。 磨边:将切割好的玻璃在磨边机上将锋利的边角打磨平滑,为了避免粉尘的产生,项目磨边采用水磨法进行,即在磨边机磨边的同时,在砂轮与玻璃接触部位冲水,然后对玻璃进行清洗,去除表面灰尘等杂质,清洗无需添加洗涤剂,磨边采用湿法工艺。磨边时喷水进行抑尘、冷却砂轮,磨边过程需要使用到金刚轮、树脂轮、抛光轮。该工序产生磨边废水W1-2和磨边碎屑S1-2、磨边材料S1-3、噪声N。 清洗:对磨完边的玻璃,3台并联清洗剂通过毛刷和水对玻璃表面进行清洗,每片玻璃清洗一次,以保证玻璃表面干净光洁。清洗水循环使用,水量少时加注自来水,清洗水经沉淀池处理后循环使用,废水产生清洗废水W1-3和噪声N。 钢化:玻璃匀速通过电加热钢化炉,根据玻璃厚度控制通过速度,一般加热时间15~30分钟之间,加热温度600℃左右,刚好大玻璃软化点,然后出炉经多头喷嘴向两面喷吹冷风,使之迅速均匀的冷却,当冷却到室温时,就形成了高强度的钢化玻璃。该工序无废水和废气产生。 均质:钢化处理后的玻璃送入均质炉,在约260℃高温条件下进行恒温均质处理,通过该工序消除玻璃内部应力、降低自爆概率,处理完成后即为成品玻璃。 检验、包装入库:检验后合格品包装入库待售,不合格品在场地堆存,该工序产生不合格品S1-4。 2、中空玻璃生产工艺流程 中空玻璃的原料为上步的钢化玻璃摆框合片:铝条折弯后,灌分子筛,再将丁基胶打在铝条上,然后把玻璃和铝条压到一起,通过铝框预留孔充入氩气,充气同时排出内部空气。该工序会产生有机废气G2-1和噪声N。 密封打胶(中空玻璃):铝条与玻璃粘合后,铝框边框距离比玻璃边小于等于5mm,采用人工辅助半自动方式进行打胶,通过打胶机在上下层玻璃凹陷的部分打上硅酮胶,起到密封的作用,打胶设备无整体密闭结构,本项目使用双组份硅酮中空胶,此工序产生打胶废气G2-2。 下片:硅酮胶固化后即为成品,从生产线上取下成品。 成品入库:成品包装入库待售。 3、夹层玻璃生产工艺流程 铺胶片:将PVB胶片铺在钢化玻璃半成品上。 合片:在两片玻璃中间加上PVB膜片,合片上片、下片必须对齐,叠差不得超过0.5~1mm,并把膜片边料修掉,修边后的PVB膜片周边余量为1~2mm,以免和偏厚膜片因收缩而产生缩胶。 预压:将合片后的钢化玻璃经传送带上传送到预压机的加热辊箱处,在加热辊(电加热)中间留有钢化玻璃通过高度,钢化玻璃经过时利用加热辊上下挤压,加热,目的是将两片钢化玻璃内部的空气排出,并将两片钢化玻璃中间压紧,使钢化玻璃与PVB胶片有机结合在一块。钢化玻璃表面温度严格控制在60~70℃。本项目使用的PVB胶片软化温度60-75℃, 加热到230℃以上才会发生分解,因此在辊压软化过程中,不会分解,但会产生少量废气。产生的废气主要从加热辊箱的排气口排出。同时,预压过程会产生机械噪声。此过程会产生少量有机废气G3-1。 下片:半成品从预压线上取下进入下一步工序。 蒸压:经过夹胶处理后的钢化玻璃由人工放进全封闭的高压釜内。本项目高压釜采用电加热,通电加热至约120℃和施以均匀的压力(压力范围0.8MPa-1.5MPa)约2h,使胶片软化,以彻底排出气体和使PVB胶片完全与两侧钢化玻璃粘合。当釜内温度降至20℃,停止运行高压釜。先打开位于高压釜下方的泄压阀通过泄压口释放压力,时间约2h。此过程会产生有机废气G3-2。 出釜:玻璃与PVB粘合好后即为夹层玻璃,成品从高压釜中取出。 成品:出釜后即为夹层玻璃成品。 包装入库:成品包装入库待售。 |
| 中空玻璃摆框合片新增氩气充中空 | 是否属于重大变动:|
| 1.本项目采用“雨污分流、分类收集、分质处理”。本项目无工业废水排放,生****处理厂集中处理后达标排放。 2.本项目夹胶、打胶工序产生的废气经二级活性炭吸附装置处理后通过15米高的排气筒(P1)排放,废气排放执行报告表所列相应标准。 3.采取先进的低噪声设备,隔声、吸声、消声,降低交通噪声等措施,厂界噪声排放执行《工业企业厂界环境噪声排 放标准》(GB12348-2008)相应标准。 4.制定和落实固体废物(废液)特别是危险废物的厂内收集和贮存、综合利用、安全处置的实施方案,实现“零排放”。危险废物必须委托具备危险废物处理、经营许可证的单位进行处理;在转移处理危险废物过程中,须按规定办理专项审批手续。厂区内按国家《危险废物贮存污染控制标准》(GB18597-2023)的要求做好废液(渣)等危险废物的收集和贮存。 5.该项目实施后,建设单位应落实环评文件提出的本项目以生产车间边界为起始点向外设置50米卫生防护距离的要 求。 6.严格落实环境风险的防范措施,避免风险事故。建设单位应强化环境风险意识,从技术、工艺、管理等方面加强落实防范措施。 7.该项目在设计、施工建设和生产中总平面布局以及主要工艺设备、储运设施、公辅工程、污染防治设施安装、使用中涉及安全生产的应遵守设计使用规范和相关主管部门要求。建设单位应对环境治理设施开展安全风险辨识管控,要健全内部污染防治设施稳定运行和管理责任制度,严格依据标准规范建设环境治理设施,确保环境治理设施安全、稳定、有效运行,将环境风险防范措施落实情况纳入“三同时”验收内容。 8.按《**省排污口设置及规范化整治管理办法》(苏环控(1997)122号)的要求完善各类排污口和标志设置。 9.严格落实《报告表》提出监测计划。 10.采用低噪声的器械,避免夜间进行高噪声污染,减轻对厂界周围声环境的影响。 | 实际建设情况:1.本项目采用“雨污分流、分类收集、分质处理”。本项目无工业废水排放,生活污水接管张****公司****处理厂达标排放。 2.本项目夹胶、打胶工序产生的废气经二级活性炭吸附装置处理后通过15米排气筒达DA001、DA002排放,有组织、无组织废气执行玻璃工业大气污染物排放标准》(GB 26453-2022)表1标准、《玻璃工业大气污染物排放标准》 (GB 26453-2022)附录 B 表B.1和《大气污染物综合排放标准》(DB32/4141-2021)表3标准。 3.采取先进的低噪声设备,隔声、吸声、消声,降低交通噪声等措施,厂界噪声排放执行《工业企业厂界环境噪声排放标准》(GB12348-2008)相应标准。 4.制定和落实固体废物(废液)特别是危险废物的厂内收集和贮存、综合利用、安全处置的实施方案,实现“零排放”。危险废物必须委托具备危险废物处理、经营许可证的单位进行处理;在转移处理危险废物过程中,须按规定办理专项审批手续。厂区内按国家《危险废物贮存污染控制标准》(GB18597-2023)的要求做好废液(渣)等危险废物的收集和贮存。 5.建设单位应落实环评文件提出的本项目以生产车间为起始点向外设置50米卫生防护距离的要求。 6.已严格落实环境风险的防范措施,避免风险事故。建设单位应强化环境风险意识,从技术、工艺、管理等方面加强落实防范措施。 7.在设计、施工建设和生产中总平面布局以及主要工艺设备、储运设施、公辅工程、污染防治设施安装、使用中涉及安全生产的应遵守设计使用规范和相关主管部门要求。建设单位应对环境治理设施开展安全风险辨识管控,要健全内部污染防治设施稳定运行和管理责任制度,严格依据标准规范建设环境治理设施,确保环境治理设施安全、稳定、有效运行,将环境风险防范措施落实情况纳入“三时”验收内容。 8.已按《**省排污口设置及规范化整治管理办法》(苏环控(1997)122号)的要求完善各类排污口和标志设置。 9.已严格落实《报告表》提出监测计划。 10.采用低噪声的器械,避免夜间进行高噪声污染,减轻对厂界周围声环境的影响。 |
| 新增一套二级活性炭吸附装置及一根排气 | 是否属于重大变动:|
| 本项目实施后大气污染物年排放量初步核定如下: 1.大气污染物:VOCs(有组织)≤0.3431吨,VOCs(无组织)≤0.1525吨。 | 实际建设情况:有组织废气非甲烷总烃排放总量满足环评批复要求。 |
| 无 | 是否属于重大变动:|
| 0 | 0.072 | 0.072 | 0 | 0 | 0.072 | 0.072 | |
| 0 | 0.324 | 0.0216 | 0 | 0 | 0.324 | 0.324 | |
| 0 | 0.0288 | 0.0011 | 0 | 0 | 0.029 | 0.029 | |
| 0 | 0.0036 | 0.0002 | 0 | 0 | 0.004 | 0.004 | |
| 0 | 0.0432 | 0.0072 | 0 | 0 | 0.043 | 0.043 | |
| 0 | 0 | 0 | 0 | 0 | 0 | 0 | / |
| 0 | 0 | 0 | 0 | 0 | 0 | 0 | / |
| 0 | 0 | 0 | 0 | 0 | 0 | 0 | / |
| 0 | 0 | 0 | 0 | 0 | 0 | 0 | / |
| 0 | 0.4956 | 0.4956 | 0 | 0 | 0.496 | 0.496 | / |
| 1 | 废水处理设施 | 《城市污水再生利用 工业用水水质》(GB/T19923-2024)表1中“工艺用水”水源的水质标准、表2标准;悬浮物为企业自定义标准 | 本项目切割、磨边、清洗过程中不使用切削液等油类物质,清洗的目的是洗去粘附在玻璃表面的少量灰尘及玻璃碎屑,切割、磨边、清洗废水经水处理装置(絮凝沉淀)处理后回用于生产,不外排。生活污水经化粪池处理后接管至接管张****公司****处理厂处理。 | 本项目生活污水排口的悬浮物、化学需氧量的排放浓度和pH值满足《污水综合排放标准》(GB8978-1996)表4三级标准的要求,氨氮、总氮、总磷的排放浓度满足《污水排入城镇下水道水质标准》(GB/T31962-2015)表1B等级标准的要求。回用水的化学需氧量、可滤残渣等的浓度和pH值浓度满足《城市污水再生利用 工业用水水质》(GB/T19923-2024)限值要求,悬浮物满足企业自定义标准要求。 |
| 1 | 二级活性炭吸附装置 | 《玻璃工业大气污染物排放标准》(GB 26453-2022)表1标准 | 本项目对夹胶、打胶废气实施分路收集治理,设置两套二级活性炭吸附装置,夹胶废气收集后经1套二级活性炭吸附装置处理后,通过15m高DA001排气筒排放;打胶废气收集后经1套二级活性炭吸附装置处理后,通过15m高DA002排气筒排放。 | 本项目有组织废气DA001、DA002排气筒中非甲烷总烃浓度限值满足《玻璃工业大气污染物排放标准》(GB 26453-2022)表1标准;厂界废气中非甲烷总烃浓度最大值满足《大气污染物综合排放标准》(DB32/4041-2021)表 3限值要求,厂区内非甲烷总烃浓度最大值满足《玻璃工业大气污染物排放标准》(GB 26453-2022)附录 B 表B.1标准限值要求。 |
| 1 | 低噪声设备,隔声、吸声、消声 | 《工业企业厂界环境噪声排放标准》 (GB 12348-2008)3类标准 | 低噪声设备,隔声、吸声、消声 | 厂界环境噪声 |
| 1 | 制定和落实固体废物(废液)特别是危险废物的厂内收集和贮存、综合利用、安全处置的实施方案,实现“零排放”。危险废物必须委托具备危险废物处理、经营许可证的单位进行处理;在转移处理危险废物过程中,须按规定办理专项审批手续。厂区内按国家《危险废物贮存污染控制标准》(GB18597-2023)的要求做好废液(渣)等危险废物的收集和贮存。 | 制定和落实固体废物(废液)特别是危险废物的厂内收集和贮存、综合利用、安全处置的实施方案,实现“零排放”。危险废物必须委托具备危险废物处理、经营许可证的单位进行处理;在转移处理危险废物过程中,须按规定办理专项审批手续。厂区内按国家《危险废物贮存污染控制标准》(GB18597-2023)的要求做好废液(渣)等危险废物的收集和贮存。 |
| 1 | 该项目在设计、施工建设和生产中总平面布局以及主要工艺设备、储运设施、公辅工程、污染防治设施安装、使用中涉及安全生产的应遵守设计使用规范和相关主管部门要求。建设单位应对环境治理设施开展安全风险辨识管控,要健全内部污染防治设施稳定运行和管理责任制度,严格依据标准规范建设环境治理设施,确保环境治理设施安全、稳定、有效运行,将环境风险防范措施落实情况纳入“三同时”验收内容。 | 在设计、施工建设和生产中总平面布局以及主要工艺设备、储运设施、公辅工程、污染防治设施安装、使用中涉及安全生产的应遵守设计使用规范和相关主管部门要求。建设单位应对环境治理设施开展安全风险辨识管控,要健全内部污染防治设施稳定运行和管理责任制度,严格依据标准规范建设环境治理设施,确保环境治理设施安全、稳定、有效运行,将环境风险防范措施落实情况纳入“三时”验收内容。 |
| 无 | 验收阶段落实情况:无 |
| / |
| 无 | 验收阶段落实情况:无 |
| / |
| 无 | 验收阶段落实情况:无 |
| / |
| 无 | 验收阶段落实情况:无 |
| / |
| 无 | 验收阶段落实情况:无 |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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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 无 | 验收阶段落实情况:无 |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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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 / |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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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 1 | 未按环境影响报告书(表)及其审批部门审批决定要求建设或落实环境保护设施,或者环境保护设施未能与主体工程同时投产使用 |
| 2 | 污染物排放不符合国家和地方相关标准、环境影响报告书(表)及其审批部门审批决定或者主要污染物总量指标控制要求 |
| 3 | 环境影响报告书(表)经批准后,该建设项目的性质、规模、地点、采用的生产工艺或者防治污染、防止生态破坏的措施发生重大变动,建设单位未重新报批环境影响报告书(表)或环境影响报告书(表)未经批准 |
| 4 | 建设过程中造成重大环境污染未治理完成,或者造成重大生态破坏未恢复 |
| 5 | 纳入排污许可管理的建设项目,无证排污或不按证排污 |
| 6 | 分期建设、分期投入生产或者使用的建设项目,其环境保护设施防治环境污染和生态破坏的能力不能满足主体工程需要 |
| 7 | 建设单位因该建设项目违反国家和地方环境保护法律法规受到处罚,被责令改正,尚未改正完成 |
| 8 | 验收报告的基础资料数据明显不实,内容存在重大缺项、遗漏,或者验收结论不明确、不合理 |
| 9 | 其他环境保护法律法规规章等规定不得通过环境保护验收 |
| 不存在上述情况 | |
| 验收结论 | 合格 |