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生活垃圾焚烧发电协同处置一般固废(含污泥)工程
环境影响评价第一次公示
一、项目基本信息
建设项目名称:**生活垃圾焚烧发电协同处置一般固废(含污泥)工程
建设单位:****
建设性质:改建
建设内容:项目优先保障当地生活垃圾全量处置的前提下。利用现有生活垃圾处理设施系统处置一般工业固体废弃物和污泥(不含危废),不改变现有总设计处理垃圾能力1550吨/日。其中一期项目在原处理能力为生活垃圾焚烧800吨/日的基础上,改成其中生活垃圾焚烧处理能力560吨/日,与生活垃圾相近的一般工业固废处理能力240吨/日。二期项目在原处理能力为生活垃圾焚烧700吨/日,与生活垃圾相近的一般工业固废50吨/日,改为生活垃圾焚烧处理能力525吨/日,与生活垃圾相近的一般工业固废处理能力225吨/日。
二、建设单位情况
单位情况:****
联系人:魏工
联系人电话:150****1855
联系地址:**省盐****海关村三组
三、环评单位情况
评价单位:****研究院****公司
联系人:周工
邮箱:****@njuae.cn
电话:025-****6096
地址:**市**区**街道汉口路22****管理科学楼14楼
四、征求公众意见的主要事项及公众提出意见的方式
(一)征求公众意见的主要事项
与本项目环境影响和环境保护措施有关的建议和意见(注:根据《环境影响评价公众参与办法》规定,涉及征地拆迁、财产、就业等与项目环评无关的意见或者诉求不属于项目环评公参内容)
(二)公众意见表网络链接
链接:https://pan.**.com/s/123ZQ_2j_SLUYOUMMoIxREApwd=jwur
提取码: jwur五、提交公众意见表的方式和途径
公众可以信函、传真、电子邮件或者其他便利的方式,向建设单位或者环境影响评价单位提交书面意见或电话咨询。环境影响评价单位将在项目《环境影响报告书》中真实记录公众的意见和建议,并将公众的宝贵意见、建议向项目的建设单位和有关部门反映。
[注]:请公众在发表意见的同时尽量提供详尽的联系方式。
2026年10月8日