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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 项目 | 沪陕高速公路**港东互通工程 |
| 项目类型 | 交通类 |
| 建设单位 | **** |
| 编制单位 | 南****公司 |
| 监测单位 | ******公司 |
| 地理位置 | **省-**市-**区 |
| 说明 | 2026年9月15日,沪陕高速公路**港东互通工程通过了水土保持设施验收,根据《****办公厅关于印发生产建设项目水土保持监督管理办法的通知》(办水保[2019]172号)第二章第八条之规定:生产建设单位应当在水土保持设施验收合格后,及时在其官方网站或者其他公众知悉的网站公示水土保持设施验收材料,公示时间不得少于20个工作日,对于公众反映的主要问题和意见,生产建设单位应当及时给予处理或者回应。现对该项目通过水土保持设施验收的结果进行公示,为广泛听取社会各界对本项目水土保持工作的意见和建议,公众可在公示期内,通过电话或者其他便利的方式向项目建设单位或项目验收报告编制单位反映意见,公示时间为2026年9月17日至2026年10月20日。 建设单位联系人:张慧敏,/133****7616 编制单位联系方式:宋恩良,181****3743 |
| 附件 |