各有关厂商、供应商:
****中心职业病防治能力,做好工作场所职业危害因素监测工作,我中心拟使用职业病防治能力提升项目经费购置一批职业危害因素采样仪器设备。根据《政府采购需求管理办法》(财库〔2021〕22号)第十条规定,采购人可以在确定采购需求前,通过咨询、论证、问卷调查等方式开展需求调查,了解相关产业发展、市场供给、同类项目历史成交信息等。因采样设备品类较多、技术参数专业性强,我中心对当前市场主流产品的技术性能尚需全面了解。现面向社会公开征集相关设备的技术参数及市场信息,欢迎各厂商、供应商自愿提供产品资料。有关事项公告如下:
一、征集设备范围
本次征集围绕工作场****监测所需的采样类仪器设备,主要包括但不限于以下类别:
| 序号 |
设备类别 |
主要用途说明 |
| 1 |
防爆型个体/定点粉尘恒流采样器 |
用于工作场所粉尘(总尘、呼尘)/有毒物质(活性炭管、硅胶管等固体吸附管)的个体/定点采样 |
| 2 |
照度计 |
用于工作环境卫生条件照度测量 |
| 3 |
不分光红外线分析仪(CO+CO2) |
用于GBZ/T 300.37—2017一氧化碳和二氧化碳的不分光红外线气体分析仪法 |
| 4 |
手传振动测定仪 |
用于GBZ/T189.9—2025工作场所物理因素手传振动测量 |
| 5 |
微压计(含皮托管) |
用于工作场所工程防护测量,如有先进设备可介绍 |
| 6 |
无风除静电仪 |
用于工作场所粉尘测量时称量前后滤膜除静电,须符合GBZ/T 192.X—2025要求 |
以上设备均须满足《工作场所空气中有害物质监测的采样规范》(GBZ 159-2004)和其他相关GBZ系列标准的技术要求,具备本质安全防爆认证。请各厂商、供应商根据自身产品情况,就其中一项或多项设备提供资料。
二、需提交的资料
请按以下清单准备材料,所有材料须加盖单位公章:
(一)、设备技术参数征集反馈表(格式自拟或使用文后模板表,须包含以下内容):
1.设备名称、品牌、型号;
2.适用标准及认证情况(如防爆认证编号、计量认证等)
3.核心技术指标(流量范围、流量准确度、流量稳定性、续航时间、防爆等级、防护等级、重量、工作温度范围等);
4.配套附件及耗材信息;
5.参考价格(含税);
6.典型用户及同类项目业绩(如有);
(二)、产品彩页或技术白皮书;
(三)、产品资质证明(防爆合格证、计量器具型式批准证书、检验报告等复印件);
(四)、营业执照副本复印件;
(五)、法定代表人授权委托书及被授权人身份证复印件(如由业务人员提交);
(六)、信用证明:未被列入“信用中国”网站失信被执行人、重大税收违法案件当事人名单、政府采购严重违法失信行为记录名单的查询记录截图;
(七)、联系人及联系方式。
特别提示:如所推荐设备的关键技术参数在市场上无法满足3家及以上品牌,请在反馈表中特别备注并说明原因。
三、征集时间及提交方式
(一)、征集时间:自本公告发布之日起至2026年10月18日9时。
(二)、提交方式:请将上述材料扫描为PDF文件(技术参数反馈表同时提供Word可编辑版本),打包发送至邮箱:****@163.com,邮件主题统一命名为“职业卫生采样设备参数征集-单位名称”。
(三)、联系人:****中心职业卫生科
联系电话:0871-****0625
四、重要声明
(一)、本次征集活动旨在全面了解市场供给状况和技术发展水平,属于采购需求调查行为,不构成任何采购承诺,与后续采购决策无直接关联。我中心将根据征集情况审慎决定是否启动采购程序。
(二)、本次征集不组织厂商现场推介或谈判磋商。征集结束后,我中心将组织业务科室、财务和内控人员对收到的技术资料进行内部整理和论证,形成设备技术参数对比分析表,作为编制采购需求的参考依据。
(三)、****中心留存归档,不予退还。征集单位有权对征集到的技术参数进行整理、分析和参考,无需向提供资料的单位支付任何费用。
(四)、投递人应保证所提供资料的真实性和准确性。技术参数应客观反映产品实际性能,不得含有指向特定品牌的倾向性、排他性表述。
(五)、投递人应保证所递交的技术参数或配置要求不侵犯第三方知识产权,如因此产生法律纠纷,由投递人承担相关责任。
(六)、我中心对本公告内容有最终解释权。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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2026年10月8日