北京丽泽金融商务区管理委员会关于公开选聘丽泽金融商务区新媒体宣传服务项目的公告

发布时间: 2026年10月08日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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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关于公开选聘丽泽金融商务区新媒体宣传服务项目的公告

****拟通过公开比****公司(或机构)开展丽泽金融商务区新媒体宣传服务项目,现将有关事宜公告如下:

一、内容及要求

1.****区管委会提供的素材资料,完成20部丽泽金融商务区主题新媒体宣传短视频的策划、拍摄、剪辑成片制作工作。短视频围绕丽泽金融商务区建设发展、产业生态、城市配套、政策优势、重大项目进展等方向进行内容创作,全方位展示丽泽金融商务区建设成果与发展前景,内容导向积极正向,贴合新媒体平台传播规律。

2.短视频成品输出格式为MP4或MOV,画面、音频清晰稳定,叙事逻辑流畅,节奏适配短视频平台传播;成片制作完成后,在新媒体账号完成视频上传投放发布,视频正式投放视为服务成果交付。

3.视频创作要求主题鲜明,内容客观真实,影像画质精良,构图美观,配乐、字幕规范完整;避免过度商业化、刻板说教,需兼顾专业性与网感,适合短视频渠道对外宣传推广;所有视频不得出现侵权、违法违规内容。

4.绩效要求

(1)审核方式:****管委会审核通过。

(2)KPI指标:完成全部20部短视频制作并完成账号投放发布,内容不得存在侵权、违法违规情形,****区管委会宣传使用需求。

5.项目实施全程遵守相关法律法规,服务全过程做好资料信息保密工作。

二、参选单位资格要求

1.符合《****政府采购法》第二十二条规定。

2.具有独立法人资格并且具有有效相应的营业执照,组织机构代码证。

3.具备视频拍摄、剪辑及制作等能力,具有相关工作经验的专职人员。

4.参加政府采购活动近三年内,在经营活动中没有重大违法记录。

5.参选单位存在以下不良信用记录情形之一的,不得推荐为中标候选供应商,不得确定为中标供应商。

(1****法院列入失信被执行人的;

(2)供应商****人民检察院列入行贿犯罪档案的;

(3****商行政管理部门列入企业经营异常名录的;

(4)供应商被税务部门列入重大税收违法案件当事人名单的;

(5****政府****政府采购严重违法失信行为记录名单的。

6.本项目不接受联合体投标。

7.参选单位须以邮件方式提交单位介绍、营业执照电子版、资质、本项目方案、项目实施计划安排、报价。我委将在符合条件的参选单位当中综合考量,并选择资质、方案、报价为优的前三家单位参加比选,以电话形式通知。最终,我委将通过综合评价择优确定意向单位,并按程序签订合同。

8.通过初审的单位,需准备6份纸质介绍、营业执照、资质、本项目方案、项目实施计划安排、报价,并加盖公章,于比选当日提交。

三、报名须提交材料

1.企业简介。

2.营业执照复印件。

3.相关资质证明材料。

4.项目计划、方案及报价。

四、比选初选文件投递方式

(一)凡有意参加比选的申请企业,请于**时间2026年10月14日(周三)18:00前,以邮件方式将资料电子版发送至lzgwdqk@mail.****.cn。

(二)报名确认电话:010-****9476(9:00-11:30、14:00-18:00)联系人:魏芳

地址:**区金泽西路8号院晋商联合大厦20层

****管委会

2026年10月8日

招标进度跟踪
2026-10-08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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