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拟通过公开比****公司(或机构)开展丽泽金融商务区新媒体宣传服务项目,现将有关事宜公告如下:
一、内容及要求
1.****区管委会提供的素材资料,完成20部丽泽金融商务区主题新媒体宣传短视频的策划、拍摄、剪辑成片制作工作。短视频围绕丽泽金融商务区建设发展、产业生态、城市配套、政策优势、重大项目进展等方向进行内容创作,全方位展示丽泽金融商务区建设成果与发展前景,内容导向积极正向,贴合新媒体平台传播规律。
2.短视频成品输出格式为MP4或MOV,画面、音频清晰稳定,叙事逻辑流畅,节奏适配短视频平台传播;成片制作完成后,在新媒体账号完成视频上传投放发布,视频正式投放视为服务成果交付。
3.视频创作要求主题鲜明,内容客观真实,影像画质精良,构图美观,配乐、字幕规范完整;避免过度商业化、刻板说教,需兼顾专业性与网感,适合短视频渠道对外宣传推广;所有视频不得出现侵权、违法违规内容。
4.绩效要求
(1)审核方式:****管委会审核通过。
(2)KPI指标:完成全部20部短视频制作并完成账号投放发布,内容不得存在侵权、违法违规情形,****区管委会宣传使用需求。
5.项目实施全程遵守相关法律法规,服务全过程做好资料信息保密工作。
二、参选单位资格要求
1.符合《****政府采购法》第二十二条规定。
2.具有独立法人资格并且具有有效相应的营业执照,组织机构代码证。
3.具备视频拍摄、剪辑及制作等能力,具有相关工作经验的专职人员。
4.参加政府采购活动近三年内,在经营活动中没有重大违法记录。
5.参选单位存在以下不良信用记录情形之一的,不得推荐为中标候选供应商,不得确定为中标供应商。
(1****法院列入失信被执行人的;
(2)供应商****人民检察院列入行贿犯罪档案的;
(3****商行政管理部门列入企业经营异常名录的;
(4)供应商被税务部门列入重大税收违法案件当事人名单的;
(5****政府****政府采购严重违法失信行为记录名单的。
6.本项目不接受联合体投标。
7.参选单位须以邮件方式提交单位介绍、营业执照电子版、资质、本项目方案、项目实施计划安排、报价。我委将在符合条件的参选单位当中综合考量,并选择资质、方案、报价为优的前三家单位参加比选,以电话形式通知。最终,我委将通过综合评价择优确定意向单位,并按程序签订合同。
8.通过初审的单位,需准备6份纸质介绍、营业执照、资质、本项目方案、项目实施计划安排、报价,并加盖公章,于比选当日提交。
三、报名须提交材料
1.企业简介。
2.营业执照复印件。
3.相关资质证明材料。
4.项目计划、方案及报价。
四、比选初选文件投递方式
(一)凡有意参加比选的申请企业,请于**时间2026年10月14日(周三)18:00前,以邮件方式将资料电子版发送至lzgwdqk@mail.****.cn。
(二)报名确认电话:010-****9476(9:00-11:30、14:00-18:00)联系人:魏芳
地址:**区金泽西路8号院晋商联合大厦20层
****管委会
2026年10月8日