2026年9月至2027年7月县幼儿园食材采购(第二次) 更正公告
公告日期: 2026-10-08
更正公告
一、采购项目基本情况:
****政府采购计划编号:晃财采计 ****10065
原公告的采购项目名称:2026年9月至2027年7月县幼儿园食材采购(第二次)
首次公告日期:2026年9月28日
二、更正信息:
更正事项1:采购文件第四章评标方法及标准,第四节附件1评标方法及标准表:附页1 评标方法及标准表
评标方法及标准
| 综合评分法 |
|||
| 适用范围 |
HH-ZFCG-2026-0244-01A |
||
| 评审因素及权值 |
|||
| 评审因素 |
权值范围 |
||
| 技术部分 |
0.4 |
||
| 商务部分 |
0.3 |
||
| 价格部分 |
0.3 |
||
| 综合评分表 |
|||
| 评审因素 |
计分因素 |
分值 |
计分标准 |
| 节能产品或环境标志产品加分(此仅限于节****政府采购品目清单内产品,不是品目清单内的产品,在评审时不予加分): 所投节能产品或环境标志产品的价格 ———————————×技术权值×100×本项目加分比例= 应加分数 项目总价格 注:整包中某一品目为节能、****政府采购品目清单内产品时只对该品目技术加分,并合计到技术最终得分。 |
|||
| 价格部分(F3) |
投标报价 |
100 |
|
| 节能产品或环境标志产品加分(此仅限于节****政府采购品目清单内产品,不是品目清单内的产品,在评审时不予以考虑): 所投节能产品或环境标志产品的价格 ———————————×价格权值×100×本项目加分比例= 应加分数 项目总价格 注:整包中某一品目为节能、****政府采购品目清单内产品时只对该品目技术加分,并合计到技术最终得分。 |
|||
| 评委评分=F1×A1+F2×A2+……+Fn×An |
|||
| A1、A2......分别为各项评分因素所占的权值(A1+A2+......+An=1) |
|||
| 推荐的中标候选人数量 |
综合得分前3名。 |
||
| 推荐中标候选人方式 |
以综合得分排名高低顺序,得分最高的为中标人。 |
||
| 说明 |
1、计算过程中,算术平均值保留2位小数(百分比亦取2位小数),第三位小数四舍五入。 2、投标人的最终得分为:所有评委对其评分的算术平均值。 |
||
现更改为:第四节附件1评标方法及标准表
附页1 评标方法及标准表评标方法及标准
| 综合评分法 |
|||
| 适用范围 |
HH-ZFCG-2026-0244-01 |
||
| 评审因素及权值 |
|||
| 评审因素 |
权值范围 |
||
| 技术部分 |
0.4 |
||
| 商务部分 |
0.3 |
||
| 价格部分 |
0.3 |
||
| 综合评分表 |
|||
| 评审因素 |
计分因素 |
分值 |
计分标准 |
| 技术部分(F1、满分为100分) |
食材采购方案 |
30 |
投标人需提供食材采购方案应包含但不限于以下 2 项内容: ①食材采购管理方案与措施; ②食材质量保证方案与措施; 内容完整详尽全面,符合幼儿食材供应有利于项目很好实施的计 30 分,每有一处缺漏项扣5分,有欠缺处、不合理、表述错误的每处扣3分,扣完为止;未提供的计0分 注:漏项是指:该项内容缺失。有欠缺处、 不合理、表述错误的是指:存在不适用项目实际情况的情形、凭空编造、内容前后不一致、前后逻辑错误、涉及的规范或标准错误、不符合采购需求、不利于项目实施等。 |
| 配送服务方案 |
15 |
投标人针对本项目制定食材采购配送服务方案: 配送服务方案中提供配送服务承诺;具有完整全面科学合理的配送流程和计划;服务团队配置完整、服务措施内容完整、思路清晰、针对性强、完全符合项目要求的计 15 分。每有一处缺漏项扣5分,有欠缺处、不合理、表述错误的每处扣3分,扣完为止;未提供的计0分 注:漏项是指:该项内容缺失。有欠缺处、 不合理、表述错误的是指:存在不适用项目实际情况的情形、凭空编造、内容前后不一致、前后逻辑错误、涉及的规范或标准错误、不符合采购需求、不利于项目实施等。 |
|
| 应急预案 |
15 |
投标人针对本项目制定食材采购应急预案。应急预案中须包含配送运输应急预案、食物中毒应急预案、自然灾害应急预案、疫情防控预案等。应急预案内容中预警机制内容全面、应急预案的快速响应度高、灵活调整度高、协同**能力强以及现场应急处理方案得当的计 15 分,每有一处缺漏项扣5分,有欠缺处、不合理、表述错误的每处扣3分,扣完为止;未提供的计0分 注:漏项是指:该项内容缺失。有欠缺处、 不合理、表述错误的是指:存在不适用项目实际情况的情形、凭空编造、内容前后不一致、前后逻辑错误、涉及的规范或标准错误、不符合采购需求、不利于项目实施等。 |
|
| 售后服务方案 |
40 |
****公司管理制度,包含不限于以下 4 项内容: ①售后服务计划、②退换货方案、③售后回访方案、④售后服务承诺,内容完整、思路清晰、针对性强、完全符合项目要求的计 40分,每有一处缺漏项扣5分,有欠缺处、不合理、表述错误的每处扣3分,扣完为止;未提供的计0分 注:漏项是指:该项内容缺失。有欠缺处、 不合理、表述错误的是指:存在不适用项目实际情况的情形、凭空编造、内容前后不一致、前后逻辑错误、涉及的规范或标准错误、不符合采购需求、不利于项目实施等。 |
|
| 节能产品或环境标志产品加分(此仅限于节****政府采购品目清单内产品,不是品目清单内的产品,在评审时不予加分): 所投节能产品或环境标志产品的价格 ———————————×技术权值×100×本项目加分比例= 应加分数 项目总价格 注:整包中某一品目为节能、****政府采购品目清单内产品时只对该品目技术加分,并合计到技术最终得分。 |
|||
| 商务部分(F2、满分为100分) |
类似业绩 |
40 |
投标人自2023年9****政府单位食堂食材配送项目业绩,每提供一个业绩计8分,最高得40分。 注:须同时提供供货协议、销售发票及付款记录,资料缺一项不计分,时间以协议签订时间为准,同一家单位只计算一个业绩。 |
| 运输车辆 |
40 |
投标人自有或租赁冷藏专用车辆,每提供一辆计8分,最高得 40 分。 注:1、自有车辆须提供车辆行驶证复印件,且行驶证登记的所有人须与投标人名称一致。2、租赁车辆须提供租赁合同、车辆行驶证复印件、租赁费发票和租金转账记录。自有或租赁车辆都须提供车辆正面彩色照片(正面照片须有车牌号并显示有制冷设备,并与行驶证登记的车牌一致),租赁合同期限须覆盖本项目供货周期,否则不计分。 |
|
| 检测设备 |
20 |
投标人具有农残检测设备计 20 分。以提供仪器照片和购买发票为准。未按要求提供的不计分。 |
|
| 价格部分(F3) |
投标报价 |
100 |
1、经评标评委会一致认定满足招标文件要求且经评审后折扣率最高的投标报价为评标基准折扣率,其价格得分计满分。 2、其他投标人的报价得分统一按下列公式计算: 报价得分=评标基准折扣率/投标报价折扣率×100 分 3、备注:根据“财政部令第 87 号 ”第六十条的规定:评标委员会认为投标人的报价明显低于其他通过符合性审查投标人的报价,有可能影响产品质量或者不能诚信履约的,应当要求其在评标现场合理的时间内提供书面说明,必要时提交相关证明材料;投标人不能证明其报价合理性的,评标委员会应当将其作投标无效处理。 |
| 节能产品或环境标志产品加分(此仅限于节****政府采购品目清单内产品,不是品目清单内的产品,在评审时不予以考虑): 所投节能产品或环境标志产品的价格 ———————————×价格权值×100×本项目加分比例= 应加分数 项目总价格 注:整包中某一品目为节能、****政府采购品目清单内产品时只对该品目技术加分,并合计到技术最终得分。 |
|||
| 评委评分=F1×A1+F2×A2+……+Fn×An |
|||
| A1、A2......分别为各项评分因素所占的权值(A1+A2+......+An=1) |
|||
| 推荐的中标候选人数量 |
综合得分前3名 |
||
| 推荐中标候选人方式 |
以综合得分排名高低顺序,得分最高的为中标人。 |
||
| 说明 |
1、计算过程中,算术平均值保留2位小数(百分比亦取2位小数),第三位小数四舍五入。 2、投标人的最终得分为:所有评委对其评分的算术平均值。 |
||
更正事项2:
原招标文件内容:开标时间及提交电子投标文件的截止时间为:2026年10月27号上午09:30:00;标书代写
现更正为:开标时间及提交电子投标文件的截止时间为:2026年11月12日上午09:30:00。标书代写
二、其他补充事宜
招标文件其他不变。本更正公告为招标文件的组成部分,投标人自行****交易中心(http://ggzy.****.g ov.cn/)下载澄清文件。招标文件如涉及上述内容的应作相应调整和修改,若本更正公告与原招标文件内容有不一致之处,应以本更正公告为准。投标人认为本更正内容存在歧视性的,应在更正公告发布之日起七个工作日内以书面形式向采购人、代理机构提出。
三、采购项目联系人姓名和电话
1、采购人信息
(1)名 称:****
(2)地 址:**省**市**县新晃镇**路 32 号
(3)联系人:龙先生
(4)电话:186****0990
2、采购代理机构信息
(1)名 称:****
(2)地 址:**市鹤**桥泰平盛世B栋一单元2603室
(3)联系人:杨女士
(4)邮 编:418000
(5)电 话:151****6650
免责声明:本页面****政府采购有关法律法规要求由采购人或采购代理机构发布,财政部门对其内容概不负责,亦不承担任何法律责任。