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一、原公告主要信息
原项目名称: **市**区**河治理工程施工标
原项目编号: ****
原公告日期: 2026年10月01日
二、公告内容(更正事项、内容及日期等)
**市**区**河治理工程施工标澄清公告
各潜在投标人:
**市**区**河治理工程施工标(项目编号:****)澄清如下:
1.本招标公告中:
“11.2招标代理机构
招标代理机构: ****
地 址: **省**市高新区**路185号
邮 编: 230000
联 系 人: 朱大勇、田先春、储耀钦
电 话: 182****8113 ”
更正为:
“11.2招标代理机构
招标代理机构: ****
地 址: **省**市高新区**路185号
邮 编: 230000
项目负责人:朱大勇
项目组成员:田先春、储耀钦
电 话: 182****8113 ”
2.本项目开标时间、投标文件递交截止时间、投标截止时间、招标文件获取截止时间均不调整。标书代写
本澄清公告是招标文件不可分割的一部分,本澄清未列出的事项均以招标文件为准,如招标文件与本澄清公告有不一致之处,以本澄清公告为准。
招 标 人:****
招标代理机构:****
2026年10月8日
答疑发布日期:2026年10月08日