四川泸县经济开发区管理委员会泸县神仙桥化工园区污水处理厂(二期)项目 生态环境影响报告书征求意见稿公示

发布时间: 2026年10月08日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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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园区污水处理厂(二期)项目 生态环境影响报告书征求意见稿公示

根据《建设项目环境保护管理条例》(国务院令253号)《国务院关于修改〈建设项目环境保护管理条例〉的决定》(国务院令682号)和生态环境部《建设项目环境影响评价分类管理名录》的有关要求,我****工园区污水处理厂(二期)项目正在开展环境影响评价工作。现项目生态环境影响报告书征求意见稿已编制完成,根据《环境影响评价公众参与办法》等有关规定予以公示,征求与本建设项目环境影响有关的意见。

一、征求意见的公众范围

征求意见的公众范围主要为建设项目周边的群众以及社会团体(包括:村委、企事业单位等)对建设项目环境影响有关的意见。

二、征求意见稿及公众意见表的网络链接

征求意见稿网络链接:

https://pan.**.com/s/115M0E0xJbzww3y5rwbzmbQ 提取码: sxq2

公众如果有意见及建议,可下载项目公众意见表,网络链接:

https://pan.**.com/s/1Lkj91wvbSBg7mn4eBt4Wjg 提取码: sxq1

三、公众提出的意见的方式和途径

公众可以通过信函、传真和电子邮件等联系方式,将下载的公众意见表填写完毕后提交建设单位,反馈与建设项目环境影响有关的意见和建议。也可以通过该方式联系建设单位查阅报告书征求意见稿纸质版。

公众提交意见时,请提供有效的联系方式;鼓励采用实名方式提交意见并提供常住地址。对于公众提交的相关个人信息,我司承诺不会用于环境影响评价公众参与之外的用途。

四、公众提出意见的起止时间

本公示发布后10个工作日内。

五、建设单位联系方式

单位名称:****

联系地址:**新坪路西段16号

联系人:周先生

联系电话:0830-****676

电子邮箱:****@qq.com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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2026年10月8日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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