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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关于购买行政复议与应诉
办案辅助法律服务项目结果的公示
根据《****关于行政复议与应诉项目竞争性磋商公告》要求,经资格审查、评审等程序,拟****事务所为我局行政复议与应诉办案辅助法律服务项目**方,现予以公示。
公示时间从2026年10月8日至2026年10月14日。
公示期间,如有异议,请向****反映。反映情况要实事求是、真实具体,并提供具体事实或可查线索。为便于查核,建议反映人署报本人真实姓名,提供联系方式。严禁借机故意捏造事实、造谣中伤或者串联诬告。我们将对反映人和反映情况严格保密,对反映的情况和问题将认真进行调查核实。
通信地址:****政府一办公区五楼****行政复议与应诉股。
联系人: 胡体波 电话 :0877-****145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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2026年10月8日