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 项目 | **省**区大湾镇亨达**建筑用花岗岩(闭坑期) |
| 项目类型 | 矿产类 |
| 建设单位 | **** |
| 编制单位 | **** |
| 监测单位 | **市****公司 |
| 地理位置 | **省-**市-**区 |
| 说明 | 关于**省**区大湾镇亨达**建筑用花岗岩(闭坑期)水土保持设施自主验收情况公示 根据《国务院关于取消一批行政许可事项的决定》(国发〔2017〕46号)、《水利部关于加强事中事后监管规范生产项目水土保持设施自主验收的通知》(水保〔2017〕365号)、《****水利厅关于我厅审批及管理生产建设项目水土保持设施验收报备有关事项的公告》等相关规定,****自主开展了**省**区大湾镇亨达**建筑用花岗岩(闭坑期)水土保持设施验收,委托****对**省**区大湾镇亨达**建筑用花岗岩(闭坑期)水土保持设施进行验收,并于2026年9月7日在**市**区组织召开了自主验收会议,成立了**省**区大湾镇亨达**建筑用花岗岩(闭坑期)水土保持设施验收组。验收组由建设单位****、设计单位******公司、水土保持方案编制单位**市宏禹水利****公司(原名:四****设计院)、水土保持设施验收报告编制单位****、监测单位**市****公司、监理单位****、施工单位****等单位的代表及特邀专家组成。验收组认为,项目实施过程中落实了水土保持方案及批复文件要求,完成了水土流失预防和治理任务,水土流失防治指标达到水土保持方案确定的目标值,符**土保持设施验收的条件。验收组一致同意**省**区大湾镇亨达**建筑用花岗岩(闭坑期)水土保持设施通过验收。经验收组审议,形成了《**省**区大湾镇亨达**建筑用花岗岩(闭坑期)水土保持设施验收鉴定书》。现将本次验收情况予以公示。 公示日期:2026年9月8日至2026年10月10日(20个工作日);公示期间如有异议,可向建设单位反映。 建设单位:**** 联系人及电话:刘经理,187****1733 附件1:**省**区大湾镇亨达**建筑用花岗岩(闭坑期)水土保持监测总结报告(公示稿) 附件2:**省**区大湾镇亨达**建筑用花岗岩(闭坑期)水土保持设施验收报告(公示稿) 附件3:**省**区大湾镇亨达**建筑用花岗岩(闭坑期)水土保持设施验收鉴定书(公示稿) |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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