我局拟对****危险化学品储存项目环境影响报告表作出审批决定。为保证审批工作的严肃性和公正性,现将环评相关情况予以公示。公示期为2026年10月8日-2026年10月13日(5个工作日)。
联系电话:0731-****3006
联系地址:****生态环境局窗口(邮编410300)
听证告知:依据《中华人民**国行政许可法》,自公示之日起五个工作日内申请人、利害关系人可对以下拟作出的建设项目环境影响评价文件批复决定提出听证申请。
| 项目名称 | ****危险化学品储存项目 |
| 建设地点 | **市文家市镇**村井泉组 |
| 建设单位 | **** |
| 环境影响评价机构 | ******公司 |
| 项目概况 | ********花炮厂(已退出闲置花炮企业)厂房建设危险化学品储存项目。项目用地面积15200m2,经营范围:硝酸钡、硝酸钾、硝酸锶、高氯酸钾、高氯酸铵、氯酸钾、硫磺、铝粉、铝镁粉、镁粉、柴油、乙醇(无水)、乙醇溶液(>24%)、硝酸、聚氯乙烯、碳酸锶、烟花爆竹用防潮剂、甲醇,其中烟花爆竹用防潮剂、甲醇为调配销售,不在厂区储存,年总周转量1936t。主要建设内容包括8个仓库、1个罐区及配套的充装棚、控制室等。 |
| 主要环境影响及预防或者减轻不良环境影响的对策和措施 | (1)废水:项目无生产废水产生,生活污水经化粪池处理后于周边山林施肥,对区域地表水环境影响较小。 (2)废气:项目废气主要为储罐大小呼吸废气、装卸废气等,项目储罐设置了气相平衡系统,VOCs排放量较小。 (3)噪声:本项目无大型噪声污染源,运营过程中产生的噪声主要为充装机运行过程中产生的噪声,通过选用低噪声设备,采取基础减振、合理布局等综合措施,项目厂界噪声可以达到《工业企业厂界环境噪声排放标准》(GB12348-2008) 2类标准要求。 (4)固废:项目固体废物实行分类收集,生活垃圾经收集后由当地环卫清运,含油废抹布及手套、废润滑油、清罐油泥等危废委托有资质单位处置。通过采取上述措施,本项目所产生的固体废物均可以做到安全合理的处置。 |
****环境局**分局
2026年10月8日