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的峒河街道振武营村省级和美乡村重点村建设项目 进行竞争性谈判采购,现采用发布公告方式,邀请符合资格条件的供应商提交证明材料参与资格审查活动。
项目概况
峒河街道振武营村省级和美乡村重点村建设项目采购项目的潜在供应商应在(登录《****政府采购网》(http://www.ccgp-hunan.****.cn)或《湘西公共**交易网》(http://ggzyjy.****.cn) )获取采购文件,并于2026年10月19日 09点00分 (**时间)前提交响应文件。
1、采购项目编号:****
2、采购项目名称:峒河街道振武营村省级和美乡村重点村建设项目
3、政府采购计划编号:(2026)********0010-1
4、合同履行期限:峒河街道振武营村省级和美乡村重点村建设项目:签订合同后30个日历天;
5、本项目 否 接受联合体投标。
| 峒河街道振武营村省级和美乡村重点村建设项目 | ****114.77 | ****114.77 | 峒河街道振武营村省级和美乡村重点村建设项目 | 1、项目组成员(1)项目实施过程中,乙方需持证安全文明施工,项目组按湘建建【2020】208号文的要求配备,合同履行期内应按时到岗并接受甲方检查,项目经理每月在施工现场的时间不低于22天。(2)项目组人员必须常驻施工现场,无不可抗力及采购人书面同意不得更换。(3)成交供应商应为其施工现场的全部人员办理意外伤害保险并支付保险费,成交供应商施工现场的路灯安装人员应为厂家员工,需聘请的第三方的人员应经甲方书面同意并购买意外伤害保险。(4)工程开工前3天成交供应商提交项目管理机构及施工现场管理人员安排报告。 | 1 |
1、供应商的基本资格条件:
(1)供应商必须是在中华人民**国境内注册登记的法人、其他组织或者自然人,且应当符合《政府采购法》第二十二条第一款的规定。
(2)单位负责人为同一人或者存在直接控股、管理关系的不同投标人,不得参****政府采购活动。
(3) 为本采购项目提供整体设计、规范编制或者项目管理、监理、检测等服务的,不得再参加此项目的其他采购活动。
(4)列入失信被执行人、重大税收违法失信主体名单、政府采购严重违法失信行为记录名单的,****政府采购活动。
2、落实政府采购政策需满足的资格要求:
包名称:峒河街道振武营村省级和美乡村重点村建设项目
□ 专门****监狱及福利性单位)
3、供应商特定资格条件:
包名称:峒河街道振武营村省级和美乡村重点村建设项目
特定资格条件:(1)具备建设行政主管部门颁发的市政公用工程或建筑工程施工总承包贰级及以上资质,安全生产许可证处于有效期,并在人员、设备、资金等方面具备相应的施工能力;(2)拟任项目负责人(项目经理)具有市政工程或建筑工程专业二级及以上注册建造师执业资格,具备有效的B类安全生产考核合格证书,且无在建工程;(3)项目部其他关键岗位人员须在投标时提供相关书面承诺,承诺工程实施时将按湘建建【2020】208号文的要求配备;(4)提供拟派本项目的关键岗位人员的社保证明****保障部门出具的供应商为其缴纳的2026年任意连续3个月的社保证明);(5)**省外施工企业必须按湘建[2015]190号文件规定办理好入湘企业基本情况登记(以“**省住房和城乡建设网”查询为准)或具有入湘施工登记证(处于有效期内)。
1、时间:2026年10月8日至2026年10月14日,每天上午0:00:00 至12:00:00,下午12:00至17:00(**时间,法定节假日除外)
2、地点:登录《****政府采购网》(http://www.ccgp-hunan.****.cn)或《湘西公共**交易网》(http://ggzyjy.****.cn)
3、方式:线上获取
4、售价:0元
1、截止时间:2026年10月19日 09点00分(**时间)标书代写
2、地点:请供应商登录《湘西公共**交易网》(http://ggzy jy.****.cn)下载电子投标文件制作工具编制响应文件,供应商应在提交首次响应文件的截止时间前通过电子招标投标交易平台提交数据电文形式的响应文件。逾期送达的响应文件,电子招标投标交易平台予以拒收。标书代写
1、开启时间:2026年10月19日 09点00分(**时间)标书代写
2、地点:在湘****交易中心电子招标交易平台不见面开标室(详见《湘西公共**交易网》首页-场地安排)举行,所有供应商应准时在线参加开标电子标服务
1、****政府采购网(www.ccgp-hunan.****.cn)发布。公告期限从本公告发布之日起3个工作日。
2、在其他媒体发布的邀请公告,公告内容以本公告为准。
1、****政府采购活动事项如有疑问的,可以向采购人、采购代理机构提出询问。采购人、采购代理机构将在3个工作日内作出答复。
2、供应商认为采购文件或本公告使自己的合法权益受到损害的,可以在收到采购文件之日或本公告期限届满之日起7个工作日内,按《****财政厅关于印发<政府采购质疑答复和投诉处理操作规程>的通知》(湘财购〔2024〕67号)规定,以纸质书面形式向采购人、采购代理机构提出质疑。
1、本公告选项:√ 表示选择,□ 表示未选择。
2、****政府采购活动,无需向采购人、代理机构、交易平台缴纳任何费用。
/