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将对以下资产进行公开招租,经评估机构评估,现将招租情况公告如下:
一、出租房产基本情况
| 坐 落 |
面 积(㎡) |
租金(元/年) |
出租期限(年) |
| 苍******管理站4间二层房屋(104国道1987K) |
229.88 |
18200 |
3 |
二、承租条件
1.意向方应为依法设立并有效存续的法人、非法人组织或具有完全民事行为能力的自然人。
2.承租人需按出租人的要求,进行合法经营;
3.不能将标的物用于存放易燃、易爆等危险物品;
4.符合国家法律法规规定的其他条件;
5.如因政策性调整、拆除、集团公司扩大生产经营需要收回该承租场所的,承租方须无条件配合并搬离该承租场所,租金按照实际租期计算(装修及其他任何费用不给予补偿)。
三、租金标准
本次招租的这处房产位于苍******管理站4间二层房屋(104国道1987K)。****公司评估年租金为人民币壹万捌仟贰佰元整(18200.00元),拍卖租赁权以最高价者得,租金一年一付。
四、报名咨询
本公开招租项目公告期限为10日,公告期拟自2026年10月9日起至2026年10月21日17时止,报名地点:苍******公司(苍**汽车北站2楼),咨询电话:152****9688。
五、招租方式
采取企业自行组织竞价方式进行,以最高价者得,如只有一人报名,则以招租底价或高于底价为成交价。原承租人享有同等条件下的优先承租权。
六、报名方式
有承租意向的竞买者,单位凭营业执照、公章及法定代表人授权书,个人凭身份证,在规定时间内到报名地点办理报名手续,同时缴纳不计息竞买意向金2000元整,如中标,竞买意向金自动转为当期租金或履约保证金;若未中标则待结果公布后7天内一次性无息全额退还。
七、其他事项
1.首期租金及履约保证金在竞买成交之日起5个工作日内一次性付清,具体以租赁合同约定为准;
2.租赁面积以房产实际面积为准;
3.履约保证金为首年租金成交价的20%取整数;租赁期内,若承租方发生安全事故、违规经营、欠缴费用、场地损毁等,出租方有权直接从履约保证金抵扣损失。履约保证金在租赁期满时,承租方结清租金及其它费用、及时注销或变更营业地址注册地址等手续,腾空租赁场地,经出租方查验无安全遗留问题、生态环保问题并解除租赁合同后无息退还保证金。
4.在租赁期间内,租赁场所因正常运营产生的物业费、水费、电费、燃气费、通信费均由承租方承担;
5.严格遵守安全生产法律法规,承租方法人代表系安全生产经营、生态环保第一责任人,全面负责该租赁物的安全生产经营工作并满****政府主管部门要求。凡在该租赁期内发生消防安全、环境污染、人员伤亡等安全、环保事故(除不可抗拒力外),由承租方负全部责任。造成出租方资产损毁、国资损失的,出租方有权追偿;
6.如因政策性调整、拆除、集团公司扩大生产经营需要收回该承租场所的,承租方须无条件配合并搬离该承租场所,租赁物的装潢或装修设施除可移动物品(如空调等)外均无条件归出租方所有,租金按照实际租期计算(装修及其他任何费用不给予补偿)。
7.不能将标的物用于存放易燃、易爆等危险物品。
8.若公告期内,未征集到合格承租方,则**信息发布;不变更招租条件,按照5天为一个周期**3个周期,直至征集到意向承租方。
9.其他未尽事宜在《租赁合同》中明确。
10.本资产招租公告解释权归****。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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2026年10月8日