项目概况
《闽越历史之光》基本陈列设备购置项目(二次) 采购项目的潜在供应商应在**市**区西洪路 528 ****办公室 B 座 3 楼 C 单元获取采购文件,并于2026年10月13日 09点30分(**时间)前提交响应文件。
一、项目基本情况
项目编号:****
项目名称:《闽越历史之光》基本陈列设备购置项目(二次)
采购方式:询价
预算金额:492572元
最高限价(如有):492572元
采购需求:
采购包1:
采购包预算金额(元):492572
采购包最高限价(元):492572
采购包保证金金额(元):4900
| 序号 |
标的名称 |
数量 |
标的金额 (元) |
计量单位 |
所属行业 |
是否允许进口产品 |
| 1 |
《闽越历史之光》基本陈列设备购置项目(二次) |
1.00 |
492572 |
批 |
工业 |
否 |
合同履行期限:合同签订后30天内交货
本项目( 不接受 )联合体投标。
二、申请人的资格要求:
1.满足《****政府采购法》第二十二条规定;
2.落实政府采购政策需满足的资格要求:
/
3. 本项目的特定资格要求:
| 资格审查要求概况 |
评审点具体描述 |
| 资格承诺函 |
①本采购包允许供应商采用资格承诺制。采用资格承诺制的供应商,应当根据投标(响应)格式文件要求提供资格承诺函,无需提供《政府采购法实施条例》第十七条第一款规定的一般资格条件证明材料;资格承诺函不符合采购文件要求的,视为未按照采购文件规定提交供应商的资格及资信文件,按资格审查不合格处理。②采购项目有特殊资格要求的,供应商还应按要求提供相应的证明材料。 |
| 本采购包属于专门面向中小企业采购。 |
本采购包为专门面向中小企业采购,投标人须提供中小企业声明函。监狱企业、残疾人福利性单位视同小型、微型企业。 |
| 招标文件规定的其他资格证明文件 |
招标文件所投产品属国家强制性要求或认证(如3C、强制性节能产品、信息安全产品)的,投标人须提供有效证书或提供承诺“承诺招标文件所投产品属国家强制性要求或认证的,均能满足国家强制性要求或认证(如3C、强制性节能产品、信息安全产品)要求,并能在货物验收时提供认证证书。”的承诺函(承诺函格式自拟),并对其真实性负责,否则视为无效投标。 |
三、获取采购文件
时间:2026年10月08日至2026年10月12日,每天上午9:00至12:00,下午14:30至17:30。(**时间,法定节假日除外)
获取地点及方式:在询价通知书获取期限内,供应商须前往****(地址:**市**区西洪路 528 ****办公室 B 座 3 楼 C 单元)现场办理报名手续;
四、响应文件提交标书代写
截止时间:2026年10月13日09:30分(**时间)标书代写
地点:**省**市**区云谷小区瑞锦苑4号楼401室
五、开启
时间:2026年10月13日09:30分(**时间)
地点:**省**市**区云谷小区瑞锦苑4号楼401室
六、公告期限
自本公告发布之日起3个工作日。
七、其他补充事宜
无
八、凡对本次采购提出询问,请按以下方式联系。
1.采购人信息
名 称:****
地址:**省**市**市兴田镇城村村新村 118 号
联系方法:吴邦其 181****8310
2.采购代理机构信息
名 称:****
地 址:**市**区西洪路 528 ****办公室 B 座 3 楼 C 单元
联系方式:吴小杰,林思程、陈智生、赖潇君 155****0616
3.项目联系方式
项目联系人:吴小杰,林思程、陈智生,赖潇君
电 话: 155****0616