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风干房等附属设施拆除工程,已具备招标条件。项目地址位于**区。招标人为****(委托代理机构为****),现对该项目进行公开招标。
一、本次招标内容:
本项目位于经开区经七东路以西、二线塘以南,烘干仓库房、管理用房等建筑面积约3801平方米,拆除范围为区域范围内的建筑物及构筑物等。残值回收款最低缴纳费用为334184.40元,工期30日历天。
二、投标资格条件、要求:
(一)投标人:
1、具有建筑工程施工总承包叁级及以上资质(对应资质应在“**省建筑市场监管公共服务系统”上资质动态核查结果处于“合格”状态);
2、投标人及其法定****公司,不得同时参加同一标段投标。否则,均按否决投标处理;
3、本次招标接受联合体投标。
联合体投标的应满足下列要求:(1)联合体牵头人具有建筑工程施工总承包三级及以上资质;(2)项目负责人由牵头人委派;(3)联合体所有成员数量不得超过2家;联合体各方不得再以自己名义单独或加入其他联合体对本项目进行投标;联合体各方应签订联合体投标协议书,明确联合体牵头人和各方权利义务,授权联合体牵头人其代表所有联合体成员负责投标和合同实施阶段的主办、协调工作。
(二)拟派项目负责人:
1、具有注册在投标人单位的建筑工程专业二级及以上注册建造师执业资格并在”中国建造师网”或“**建筑市场监管公共服务平台”能查询到注册信息;
2、具有“三类人员”B类证书;
3、提供以投标人名义缴纳的近期社保缴费证明材料;若为离、退休返聘人员,仅需提供离、退休证明材料;若为事业编制人员,****中心出具的社保证明。
4、在投标截止日存在,在其他任何在建合同工程上担任项目负责人的,不得以拟派项目负责人的身份参加本次投标。在建合同工程的开始时间为合同工程中标通知书发出日期(不通过招标方式的,开始时间为合同签订日期),结束时间为该合同工程通过验收或合同解除日期。若提前通过工程验收的,需在投标文件中提交验收证明。拟委任的项目负责人若曾在其他在建合同工程中担任项目负责人但已进行更换的,应提供项目发包人及行业主管部门或招投标监督机构批准同意更换的有效证明文件,否则更换前后的项目负责人均视为“在建合同工程。”项目负责人更换的证明材料需附在投标文件中,投标截止时间后提交的不作为评标依据。标书代写
三、招标文件获取:
1、本项目招标文件和补充(答疑、澄清)、修改文件以网上下载方式发放。
2、报名时间、招标文件网上下载时间从发布公告之时起至投标截止日止。标书代写
3、潜在投标人可凭本企业用CA数字证书登录“**区基层电子招投标交易系统”,下载招标文件。电子标服务
4、未取得******交易中心CA数字证书的潜在投标人,应先办理交易主体注册手续,取得******交易中心CA数字证书。具体办理办法请登录“******交易中心电子招投标交易平台→交易主体注册”栏目进行操作。
四、投标文件递交地点及截止时间:
1、投标文件递交地点:**市**区德盛大厦一楼开标室
2、投标文件递交截止时间:2026年10月15日9 时30分
备注:各投标人在电子招投标过程中碰到系统技术问题请咨询:新点软件客服电话:0512-****8589;新点技术人员:0575-****2593;CA电子签章问题请咨询:天谷软件客服电话:****878198。
招 标 人:****
招标人地址:**区
联 系 人:曹先生
联系电话:0575-****1913
招标代理:****
招标代理地址:**市**路**大厦14楼
联 系 人:周俐
联系电话:178****7963
2026年10月8日