云****集团有限公司:
你单位于2026年月日提出G8511昆磨高速**至磨黑段和小勐养至磨憨段安全韧性提升工程(项目代码:****)洪水影响评价审批的行政许可申请,本机关于月日依法受理,并组织专家对《G8511昆磨高速**至磨黑段和小勐养至磨憨段安全韧性提升工程洪水影响评价报告》(以下简称《洪评报告》)进行了技术审查,评审时间不计算在行政许可期限内。依据《中华人民**国行政许可法》《中华人民**国防洪法》等有关法律法规的规定,现就该工程洪水影响评价作出行政许可决定如下:
一、同意在**流域李仙江支流**河、三岔河、漫子河和小河底河支流马鹿汛河、罗里河建设G8511昆磨高速**至磨黑段和小勐养至磨憨段安全韧性提升工程7座主体桥梁和2座临时便桥。主体桥梁防洪标准为100年一遇,临时便桥防洪标准为10年一遇。
二、同意审定的涉河工程建设方案。7座主体桥梁中6座桥梁一跨过河,小曼萨河改线1号桥1个桥墩位于河道管理范围内(不占主河槽),涉河桥墩为柱式墩或薄壁空心墩,承台均置于河床以下;2座临时便桥均一跨过河,在施工结束后即时拆除并恢复河道原貌。(主要参数见评审意见附表)
三、主体桥梁和临时便桥无阻水,同意不采取消除或减轻影响的工程措施。
四、工程建设及运行管理中应重点做好以下工作:
(一)服从防汛指挥机构和水行政主管部门统一指挥,自觉接受水行政主管部门的监督管理。
(二)不得在河道管理范围内修建未经批准的建筑物和其它设施,设置施工营地,弃置、堆放或加工物料,将废弃物及渣土倒入河内,完工后应及时清理施工现场的废弃物。
(三)工程开工前将施工安排、施工期防洪度汛方案及应急预案报当地水行政主管部门备案;开工时由当地水行政主管部门监督涉河工程施工放样,并对工程建设进行监督管理;工程竣工验收时,应有当地水行政主管部门参加,竣工****水利厅备案。
(四)加强对工程所涉河段的巡检,及时维修加固损毁部位,清理河道内朽木、树枝等杂物,确保河道行洪畅通和工程运行安全。
五、拟建工程建设及运行期间的自身安全由你单位或建设、运行管理单位负责。
六、**市、峨山县、****水利局,**市、****水务局要认真履行监管责任,督促建设单位严格按照批复的建设方案和消除或减轻影响措施实施,落实建设管理要求,确保批建相符。
七、本行政许可决定有效期限为3年,自签发之日起计算。期满后,若该工程未开工建设,本许可决定自行失效;需延续有效期的,建设单位应在有效期届满前30日提出延续申请。工程建设过程**案有较大变更的,应按规定重新办理许可手续。
八、如对本决定不服,可在接到本决定之日起60****政府申请行政复议,也可在接到本决定之日起6个月****人民法院提起行政诉讼。
****
2026年9月29日
(此件公开发布)