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根据《中华人民**国环境影响评价法》、《建设项目环境保护管理条例》等有关法律法规规定,****已委托****承担凯**平镇水毁防洪堤修复工程的生态环境影响评价工作。按照《环境影响评价公众参与办法》的有关要求,现对本项目环境影响评价公众参与进行第一次公示,以征求公众意见。
(一)建设项目概况
1、项目名称:凯**平镇水毁防洪堤修复工程
2、建设性质:改建
3、建设地点:**县**镇
4、建设单位:****
5、项目建设内容:保障2021年汛期安全度汛,本项目于2021年2月开工建设,2021年4月建成并投入运行。实际建设过程中,根据项目实际情况,实际建设内容为对左岸K1+164~K1+222、K1+420~K1+452段堤防实施原址修复重建及清运疏浚1407m。
(二)建设单位及联系方式
建设单位:****
通讯地址:**省**市**县**镇**街45号
联系人:刘先生
联系电话:182****7261
邮箱:****@qq.com
(三)环境影响评价单位名称及联系方式
环境影响评价机构:****
通讯地址:**省**市****园区凯越路1号
联系人:刘工
联系电话:158****2602
邮箱:****@qq.com
(四)公众意见表的网络连接
公众意见表网络链接:(见附件)
(五)提交公众意见表的方式和途径
公示期间,公众可向建设单位通过电话、传真、信件、电子邮件等方式提出对本项目建设及环评工作的意见和看法。为便于进一步了解公众的具体意见和建议,请公众在发表意见的同时尽量提供详尽的联系方式。
(六)公众提出意见的起止时间
在环境影响报告书征求意见稿编制过程中,公众均可向建设单位提出与环境影响评价相关的意见。