为建立动态管理的评审专家库,****政府投资建设项目财政评审工作,充实优化评审专家队伍,充分发挥专家专业支撑作用,健全科学公正、专业高效的评审研判机制,保障政府投资项目评审结论客观公正、精准审慎,根据《关于印发投资评审专家库管理工作制度的通知》(三财办〔2026〕19号)有关规定,现****政府投资评审专家。现将有关事项公告如下:
一、征集范围
面向全社会公开征集工程造价类、工程技术类、财务审计类、政策法律类四大领域评审专家,重点补齐土木建筑工程、安装工程、信息化工程、深海科技、南繁育种等稀缺专业领域专家**,****政府投资评审专家库统一管理使用。
二、入库专家基本条件
(一)政治素质过硬,具有良好的职业道德,廉洁自律,遵纪守法,无违法违规记录、无失信惩戒、无行业不良从业记录。
(二)具备中级及以上相关专业技术职称,或持有一级造价工程师、一级建造师、****政府投资评审相关注册执业资格证书。
(三)从事工程建设、造价管理、财务审计、工程法律、项目管理等相关工作5年及以上,具备扎实专业功底和丰富实操经验,能够独立开展专业评审研判工作。
(四)熟练掌握国家和省、市政府投资、工程建设、招投标等方面的法律法规**策制度,熟悉掌****政府投资项目相关优惠政策与计价规则。
(五)身体健康,能正常参与现场踏勘、评审会议、争议研判等工作,年龄原则上不超过65周岁,特殊专业领域资深专家可适当放宽年龄限制。
(六)自愿接受****统一管理,严格遵守评审工作纪律,服从工作安排,履行专家义务、承担评审责任。
三、专家主要职责
****政府投资评审专家库动态管理,****政府投资项目财政评审工作中,涉及重大技术争议研判、复杂造价核算审核、疑难问题专业论证、评审争议调解等,独立出具专业评审意见,为财政评审提供专业参考依据。
四、专家权利与义务
(一)主要权利
1.接受委托独立开展评审工作、发表专业意见,不受任何单位和个人干预;
2.依规查阅项目评审资料、要求项目单位补充完善相关材料;
3.参照《****政府采购评审专家劳务报酬标准》,按标准获取评审劳务报酬;
4.对专家库建设、评审管理、考核机制提出合理化建议;
5.自愿申请退出专家库。
(二)主要义务
1.遵守法律法规,恪守客观、公正、廉洁原则,依法依规开展评审工作,对出具的评审意见负责;
2.根据工作要求,按时参加现场踏勘、评审会议,出具意见做到事实清楚、依据充分、结论明确,并对本人评审意见承担相应责任;
3.主动规避利害关系,杜绝徇私舞弊、弄虚作假行为;
4.严格遵守保密规定,不得泄露项目涉密信息、商业秘密及评审内部工作情况;
5.配合完成年度考核评价、资格复核、评审结果复盘等管理工作。
五、专家库日常管理与考核
专家库实行动态管理,聘期为2年。聘期届满后,经考核合格的可续聘;考核不合格的,不再续聘。建立专家考核评价机制,每次评审工作结束后,由市财政局从工作态度、评审质量、纪律遵守等方面对参与专家进行评价,评价结果纳入专家档案。每年开展一次专家资格复核,于每年4月份前完成,复核内容包括资格条件是否存续、评审工作表现、信用记录等。
六、征集及审核程序
本次征集采取社会公开征集、定向邀请相结合的方式开展,具体流程如下:
1.自主申报:符合条件人员自行下载填写《****政府投资评审专家申报表》,一并提交职称证书、执业资格证书、业绩证明、信用记录等相关材料;
2.材料初审:****小组,对申报人员专业资质、从业履历、信用记录、专业匹配度等进行审核;
3.公示入库:审核通过人员名单在****官方网站公示,公示期不少于5个工作日,公示无异议后,正式纳入专家库管理。
七、申报所需材料
1.《****政府投资评审专家申报表》(手写签名,PDF格式);
2.本人身份证正反面扫描件;
3.学历学位证书、专业技术职称证书、注册执业资格证书扫描件;
4.从业年限、工作业绩、项目经历等佐证材料;
5.个人信用查询报告(无失信记录证明)。
八、申报时间及方式
1.申报时间:自2026年10月8日至2026年12月31日止。
2.申报方式:所有材料打包压缩,统一命名为“姓名+专业类别+评审专家申报”,发送至指定申报邮箱****@163.com;
3.所有申报材料须真实有效,弄虚作假者一律取消入库资格,2年内不得重新申报入库。
九、其他事项
1.本次专家征集不收取任何申报费用;
2.所有申报材料不予退回,市财政局严格做好个人信息保密管理;
3.入库专家参与评审工作的劳务报酬按照**省统一标准执行,按规定及时核发。
4.如有疑问,请咨询********中心,电话:0898-****9945
附件:1、关于印发投资评审专家库管理工作制度的通知
2、报名表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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2026年10月8日