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报来《关于审批**县**基础设施补短板项目(一期)立项的请示》(象住建报〔2026〕73号)及有关材料收悉。经研究,现批复如下:
一、为加强基础设施建设和管护,全面推进人居环境整治,加快提升公共服务水平,原则同意建设**县**基础设施补短板项目(一期)。
二、项目名称:**县**基础设施补短板项目(一期)。
三、项目代码:****
四、项目业主:****。
五、建设地点:**县**范围。
六、主要建设内容和建设规模:
1.道路基础设施建设工程。人行道修复约3085.26平方米,人行道**7352.11平方米,道路修复61.88平方米,树池破损修复564个,路缘石**1623.10米,道路标识牌、广告牌更换48个,热熔道路标线缺失修复383.40平方米;
2.黑臭水体治理。排水管维修32米,进城大道边沟、排水沟清理2623.14米,污水管道建设1034.99米;
3.城市风貌与安全整治工程。居民楼风貌改造232户,无障碍卫生间9处;
4.公共及交通设施维护工程。**公园、广场基础设施维护7处;树苗补种18097株,树池沿阶草补种1905.30平方米;
5.照明工程。路灯120盏(其中led路灯96盏,挂壁式路灯16盏,LED光电一体化路灯150W6盏,LED高杆路灯(12m)2盏。
七、投资匡算及资金来源:项目匡算总投资1507.81万元,其中,工程费用为1283.75万元,工程建设其他费152.26万元,基本预备费为71.80万元。资金来源为2026年度革命老区转移支付项目资金。
请据此批复开展项目可行性研究报告编制工作,合理论证测算项目建设规模,在报批项目可行性研究报告时须进一步细化明确项目建设资金构成和年度投资计划安排,以及落实项目建设用地和节能审查等相关手续。
****改革局
2026年9月29日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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