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招标编号:****)
一、更正内容:
1.招标文件/第五章招标内容及要求/1.9样品要求中“1.9.3”变更为“1.9.3投标人须录制可证明其真实打样过程的影音录像(以MP4、MOV、AVI或MPG格式提供),影音录像应随投标文件一起上传至中烟电子采购平台,评标时核验视频能否正常读取,未提交或影像资料弄虚作假或无法读取视频,视为样品无效。”标书代写
2.招标文件/第五章招标内容及要求/1.9样品要求中“1.9.4”变更为“1.9.4样品提交时间和地点:1.9.4.1投标文件递交截止时间当日递交样品的,投标人必须在投标文件递交截止时间前派人将投标****门市**区莲岳路108号2楼西侧收标处。1.9.4.2投标文件递交截止时间当日之前递交样品的,投标样品可通过邮寄或专人送交,须不迟于投标文件递交截止日的前一天送达/寄达****(地址及收件人详见招标代理机构情况,投标人应充分考虑邮寄时间,迟到的投标样品不予接收)。”标书代写
3.招标文件/第七章投标文件格式/9质量保障能力/9.1质量保障措施中表格内容“2020年以来供货业绩”变更为“2024年以来供货业绩”。标书代写
4.其它内容不变。
二、其他公告内容
本次变更公告同时在中烟电子采购平台、****网、、中国招标投标公共服务平台、公e采电子招标采购服务平台网站上发布。
三、监督部门
本招标项目的监督部门为****规范办(联系电话:0592-****890)。
四、联系方式
招标人:****
地址:****门市莲岳路118号
联系人:葛先生0592-****569
电子邮件:/
招标代理机构:****
地址:**市**区莲岳路221号公交大厦A栋11楼
联系人:李乐堂、刘瑞凤
电话:0592-****087
电子邮件:****@163.com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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2026年10月08日