为保障土地出让工作的顺利进行,同时考虑疑似污染地块在土地出让及后期开发利用过程带来新的环境问题,须对地块环境现状进行调查,明确地块的环境污染情况,评估地块污染的环境风险,为地块的后期开发利用提供依据和指导。2022年2月,****受****委托,对**智慧**浮石片区姚家二号地块开展土壤污染状况调查工作,为该地块后续土地利用提供依据。
1、地块概况
本次调查范围为**智慧**浮石片区姚家二号地块,地块呈多边形,总占地面积131252m2。
调查地块内现为荒地,无构筑物、外来堆土、垃圾等,无工业企业存在。历史上主要作为耕地进行农业生产,2005年政府征收之后逐渐荒废。根据规划图显示,本项目调查地块用于商业用地(B)、城镇住宅用地(R)及城镇道路用地(S),根据《土壤环境质量 建设土壤污染风险管控标准(试行)》(GB36600-2018)关于调查地块的分类,本项目地块属于第一类用地。
2、污染识别
结合历史影像资料、人员访谈等,表明该调查地块2005年之前主要用于种植水稻,2005年政府征收后逐渐荒废至今,期间未发生环境污染事件;现场踏勘,地块内无异味、也未发现明显污染痕迹。地块周边区域主要为荒地、学校、村落及河流,地块1000m范围内存在敏感目标主要为地表水体、村落、居民小区、学校、医院等。地块内及地块周边无潜在污染源。
3、主要结论
2022年2月-3月,项目组人员对本地块进行现场踏勘及土壤现场快速检测,结果显示:调查地块内土壤的重金属铜、镍、砷、镉、铅、汞快检结果均未超过《土壤环境质量建设用地土壤污染风险管控标准(试行)》(GB 36600-2018)中第一类用地筛选值;土壤的重金属铬、锌快检结果均未超过**省《污染场地风险评估技术导则》(DB 33/T 892—2013)中部分关注污染物的土壤风险评估筛选值;土壤中锰快速检测结果未超过**市《建设用地土壤污染风险筛选值和管制值》(DB4403/T 67—2020)中第一类用地筛选值;VOCs含量很低,基本在0.4ppm以内。
根据第一阶段调查结果,地块内及周边区域不存在可能对地块土壤和地下水造成污染风险的污染源,且调查地块土壤未受到明显的污染,调查地块不属于污染地块,其土壤环境状况可以满足后续规划用地要求,调查地块可用于商业用地(B)、城镇住宅用地(R)及城镇道路用地(S)。