债务企业名称:****公司等4户债权
所在地:**市
债权总额:55,608.58万元
债权情况
****(以下简称“我公司”)拟对持有****公司等4户债权资产进行处置,截止基准日2026年9月20日,债权总额55,608.58万元,其中:债权本金45,173.00万元,利息10,250.78万元,费用184.80万元。(2026年9月20日之后产生的利息以及与不良贷款债权相关的从权利亦在本次处置范围内)。详见下表:
单位:万元
| 序号 |
借款人 |
本金 |
利息 |
费用 |
担保措施 |
诉讼情况 |
| 1 |
****公司 |
34,596.76 |
7,225.85 |
177.67 |
保证+抵押 |
已执行 |
| 2 |
****集团有限公司 |
9,448.13 |
2,879.22 |
0.00 |
保证+抵押 |
已执行 |
| 3 |
**鲁诺****公司 |
800.00 |
108.51 |
3.40 |
保证+抵押 |
已执行 |
| 4 |
**隆丰****公司 |
328.10 |
37.21 |
3.73 |
保证+抵押 |
已执行 |
| |
|
45,173.00 |
10,250.78 |
184.80 |
|
|
第一户 ****公司
一、债权基本情况
我公司拟对持有****公司债权进行处置,该债权由荣盛房****公司提供保证担保,由****公司、荣盛房****公司、**荣****公司提供抵押担保,**荣盛嘉****公司供抵押担保质押。
二、债务人、担保情况
(一)主债务人基本情况
****公司成立于2020-03-04,注册地址为**省**市**区通济街道石林三路288号。法定代表人为陈春岩。公司经营范围为:房地产开发、经营、物业管理、房地产中介服务、房屋销售、室内装饰装潢工程设计、施工,文化艺术交流活动策划,设计制作代理发布国内广告,销售建筑材料,装饰材料,家具花卉,苗木。(依法须经批准的项目,经相关部门批准后方可开展经营活动)。
(二)保证人情况
1、荣盛房****公司成立于1996-12-30,注册地****开发区**道81号荣盛发展大厦。法定代表人为邹家立。公司经营范围为:房地产开发与经营(一级)。
(三)抵质押情况
抵押物一:****公司名下位于**市**区**路988号、石林三路288号两处国有建设土地使用权及在建建筑物,用途为住宅、商业。土地使用权权证号分别为鲁(2020)**市**区不动产权第****858号、鲁(2020)**市**区不动产权第****856号,土地面积合计106605平方米。
就上述抵押物,农业银行已分别于2020年7月14日、2020年9月16日、2020年11月25日、2021年7月22日办理抵押登记,证号分别为鲁(2020)**市**区不动产证明第****121号、鲁(2020)**市**区不动产证明第****827号、鲁(2020)**市**区不动产证明第****762号、鲁(2021)**市**区不动产证明第****115号。
抵押物二:荣盛房****公司名下位于**市**区新开路239号锦绣大厦(13#01-03层)房地产,用途为商业,不动产权证书号:**市房权证廊字第****06318号、廊国用(2012)第01665号,抵押房产面积11554.2㎡,公共土地面积4009.14平方米。就上述抵押物,农业银行已于2022年7月7日办理抵押登记,证号为冀(2022)**市不动产证明第****406号。
抵押物三:**荣****公司名下位于**市**县六六河以东、纬五路以南的在建工程,用途为住宅,建设工程规划许可证号:建字第371********0017号、建字第371********0008号;在建建筑物抵押范围:荣盛﹒阿尔卡迪亚﹒**城四期项目1号、2号、4号、5号、7号、10号、S2号楼,面积为40905.66平方米。抵押物为第一顺位抵押。就上述抵押物,农业银行已于2022年7月4日办理抵押登记,证号为鲁(2022)**县不动产证明第****996号。
质押物:质押物为出质人**荣盛嘉****公司持有的****公司的2000万股股权。质权登记编号为****。
三、诉讼情况
****公司的逾期****人民法院提起诉讼,法院于2025年1月23日作出(2024)鲁02民初1815号民事判决书。执行案号为(2025)鲁02执673号。
第二户 ****集团有限公司
一、债权基本情况
我公司拟对****集团有限公司债权进行处置。该债权****酒店有限公司、****公司、****集团有限公司、拉图拉甘****集团有限公司、****公司、**市环****公司、****公司、程佐昌、王京华提供保证担保。****酒店有限公司、****公司提供抵押担保。
二、债务人、担保情况
(一)主债务人基本情况
****集团有限公司成立于2003-04-11,注册地址为****市岙兰路1431号。法定代表人为王京祖。公司经营范围为:一般经营项目:公路工程建设、公路交通设施建设、市政工程建设、土木工程建设(按核定资质施工),预制构件加工,仓储(不含危险化学品),机械加工、维修,公路材料开发,提供公路、桥梁、建筑工程劳务服务(不含职业介绍),销售公路材料、建筑材料,建筑设备租赁。
(二)保证人情况
1、****酒店有限公司成立于2006-09-30,注册地址为**市**区**东路316号弄海园66号楼。法定代表人为孙继程。公司经营范围为:会务服务、住宿
2、****公司成立于2003-06-06,注册地址为**市**区坊央路与**大街交叉口东1000米。法定代表人为孙继程。公司经营范围为:普通住宅开发经营。
3、****集团有限公司成立于1995-06-06,注册地址为**省**市**区海尔路178-2****中心2号楼28层。法定代表人为王京祖。公司经营范围为:可承担单项**合同金额不超过企业注册资本金5倍的下列房屋建筑工程的施工。
4、拉图拉甘****集团有限公司成立于2007-04-29,注册地址为**省**市**区海尔路178-2号**明珠大厦2号楼2901。法定代表人为程海燕。公司经营范围为:许可项目:酒类经营;货物进出口。
5、****公司成立于2008-06-17,注册地****开发区**中路附106号2407室。法定代表人为程德峰。公司经营范围为:房地产开发经营。
6、**市环****公司成立于1992-10-04,注册地址为**市环****酒店内。法定代表人为程德峰。公司经营范围为:地产开发、经营;物业服务。
7、****公司成立于2001-11-12,注册地址为**省**市**区海尔路178-2号3号楼2801户。法定代表人为于**。公司经营范围为:以自有资金进行投资管理,房地产开发。
8、程佐昌(已去世)、王京华。
(三)抵押情况
抵押物一:抵押物****酒店有限公司名下位于**市**区**东路316号弄海园66号楼、66号楼甲、71号楼房产,用途为住宅,权证号分别为:青房地权崂字第****429号、青房地权崂字第****423号、青房地权崂字第****426号。抵押房产建筑面积合计1440.03平方米,其中,66号楼、71号楼均为446.09平方米,66号甲楼为547.85平方米。
抵押物已于2020年8月28日办理抵押登记,证号分别为鲁(2020)**市**区不动产证明第****988号、鲁(2020)**市**区不动产证明第****982号、鲁(2020)**市**区不动产证明第****986号。
抵押物二:抵押物为****公司名下位于**市**区**街28号欧美佳苑12号楼01等12户、**街130号欧美佳苑33号楼06等23户房产,抵押房产建筑面积合计6761.83平方米。
抵押物已于2018年8月27日办理抵押登记,证号分别为鲁(2018)**市**区不动产证明第****171号、鲁(2018)**市**区不动产证明第****172号。
三、诉讼情况
****公司的逾期贷****人民法院提起诉讼,法院于2022年作出(2022)鲁0202民初3391号民事调解书。因借款人及担保人未按调解书履行还款义务,农业银行****人民法院申请执行,执行案号为(2022)鲁0202执4485号。
第三户 **鲁诺****公司
一、债权基本情况
我公司拟对持有**鲁诺****公司债权进行处置。该债权由于大江提供保证担保。由**鲁诺****公司提供抵押担保。
二、债务人、担保情况
(一)主债务人基本情况
**鲁诺****公司成立于2013-09-16,注册地址为**市**区上清路12号北E#-3层。法定代表人为于大江。公司经营范围为:电子科技产品的技术研发与应用;电子设备的技术研发、生产及批发零售(不得在此住所内从事生产加工业务);汽车软件开发及批发零售;车辆事务代理(不含保险);机电设备安装及租赁(不含特种设备)。
(二)保证人情况
1、于大江,住**省**市**区。
(三)抵押物情况
抵押物为**鲁诺****公司名下位于**市**区长城南路6号20号楼601户,权证号为鲁(2020)**市**区不动产权第****537号,用途为商务金融、住宿餐饮、批发零售/办公。房屋建筑面积863.43平方米。2021年3月29日,该不动产已办理抵押登记,证号为鲁(2024)**市**区不动产证明第****660号,证明权利或事项:最高额抵押权首次登记,抵押方式:最高额抵押,坐落:**区长城南路6号20号楼601户,债权本金数额(或最高债权额):****8700元。
三、诉讼情况
法院于2025年3月12日作出(2025)鲁0203民初596号民事判决书。本项目债权已经申请执行,****法院于2025年9月22日下达(2025)鲁0203执4401号执行裁定书,裁定终结本次执行。
第四户 **隆丰****公司
一、债权基本情况
我公司拟对持有**隆丰****公司债权进行处置,该债权由张籽粒、马俊香提供保证担保。由张籽粒提供抵押担保。
二、债务人、担保情况
(一)主债务人基本情况
**隆丰****公司成立于2020-07-21,注册地址为**省**市**区小港一路6号名城荟1316户。法定代表人为张籽粒。公司经营范围为:许可项目:建设工程施工;建筑劳务分包;公路管理与养护。(依法须经批准的项目,经相关部门批准后方可开展经营活动,具体经营项目以相关部门批准文件或许可证件为准)一般项目:市政设施管理。
(二)保证人情况
张籽粒,马俊香,住**省**市。
(三)抵押物情况
抵押物为张籽粒名下位于**市**区小港一路6号1314、1315、1316、1317户房地产。权证号依次为为鲁(2022)**市不动产权第****373号、鲁(2022)**市不动产权第****363号、鲁(2022)**市不动产权第****370号、鲁(2022)**市不动产权第****365号;面积依次为69.9平方米、69.9平方米、113.59平方米、63.99平方米。规划用途均为办公。
2022年9月27日,农行**支行办理了抵押登记,他项权证号:鲁2022**市不动产证明第****614号,抵押方式为最高额抵押,债权本金数额(或最高债权额):****000元。
三、诉讼情况
法院于2025年9月11日作出(2025)鲁0212民初5379号民事判决书,本项目债权已于2025年12月27日申请强制执行。2026年7月6日,****法院作出(2026)鲁0212执507号执行裁定书,裁定终结本次执行。
处置方式:上述债权可以公开竞价、拍卖、产权交易所挂牌转让或其他处置方式进行处置;可以单户处置、组包处置、部分组包或与其他债权组包等任意方式处置。
交易对象:
具有完全民事行为能力、支付能力的法人、组织或自然人。但以下主体不得购买:
(一)国家公务员、金融监管机构工作人员、政法干警、资产公司工作人员、原债务人管理人员、参与资产处置工作的律师、会计师、评估师、拍卖人等中介机构及所属人员等关联人或者上述关联人参与的非金融机构法人;
(二)与参与不****公司工作人员、原债务人(含担保人)或者受托资产评估机构负责人员等有近亲属关系的人员;
(三)标的债权原债务人(含担保人)及关联企业等利益相关方,包括但不限于债务企业的控股股东、实际控****公司,担保****公司,债务企业的其他关联企业、债务人及担保人委托的主体等;
(四)上述主体出资成立的法人机构或特殊目的实体,其他相关法律法规中规定的不得购买或变相购买不良资产的主体,以及前述主体投资、控制或享有其他权益的企业或其他实体,并进一步保证不向前述主体或其投资、控制的实体转让标的债权;
(五)失信被执行人或失信被执行人的法定代表人、主要负责人、影响债务履行的直接责任人员、实际控制人;
(六)反恐、反洗钱黑名单人员;
(七)其他依据法律法规、司法解释、监管机构的规定不得收购、受让标的债权的主体。
交易条件:一次性付款或分期付款。
公告发布日期:2026年10月8日。
有效期限:自本公告发布之日起7个工作日内有效。
**意向:中国长城****公司****公司面对国际和国内两个投资人市场,欢迎广大有识之士参与购买债权。
本次资产处置坚持公平、公正、公**则,任何意向方均不得以任何形式(包括但不限于缴纳保证金)当然取得对标的资产的优先购买权或标的资产的任何购买保证。
上述债权信息仅供参考,最终以借据、合同、法院判决等有关法律资料为准;企业资产情况仅供参考,以实际情况为准,请投资者自行调查判断并自行承担购买债权后可能存在的风险。
上述债权自本公告发布之日起至公告有效期届满日受理对上述债权资产相关处置的征询和异议,以及有关排斥、阻挠征询或异议以及其他干扰资产处置公告活动的举报。
联 系 人:陈经理、史经理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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