庐城镇迎松村菌种厂施工监理--采购文件

发布时间: 2026年10月08日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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相关单位:
***********公司企业信息

****政府采购示范文本

竞争性磋商文件

(服务类)

项目名称: 庐城镇迎松村菌种厂项目施工监理

项目编号: ****

采购人: ****

采购代理机构: ****

2026年10月08日

目 录

第一章 磋商公告

第二章 供应商须知

第三章 采购需求

第四章 评审方法和标准

第五章 采购合同

第六章 响应文件格式

第七章 政府采购供应商质疑函范本


第一章 磋商公告

一、项目名称及内容

1.项目编号:****

2.项目名称:庐城镇迎松村菌种厂项目施工监理

3.项目地点:**县庐城镇迎松村

4.项目单位:****

5.项目概况:本项目为**总建筑面积约2000平方米的标准化厂房、200****中心,并配套堆料场地地面硬化、安装菌种育场栅栏、修缮现有房屋等附属工程,施工招标中标价为****242.64元,计划施工工期为60日历天。本次采购为该项目全过程施工监理服务单位。具体详见磋商文件。

6.资金来源:采购人自筹

7.项目预算:4.00万元

8.项目类别:服务采购

9.标段(包别)划分:共分1个包,本次采购第1包。

二、供应商资格

1.满足《****政府采购法》第二十二条规定;

2.落实政府采购政策需满足的资格要求:本项目为专门面向中小企业采购的项目,供应商应为中小微企业、监狱企业或残疾人福利性单位;

3.本项目的特定资格要求:

(1)投标供应商资质要求:具备有效的营业执照,且具备住建部门颁发的有效的房屋建筑工程专业监理乙级及以上资质或工程监理综合资质;

(2)总监理工程师要求:具备房屋建筑工程专业国家注册监理工程师证书。

4.本项目不接受联合体磋商。

三、磋商文件的获取

1.获取时间:2026年10月08日15时00分至2026年10月14日09时00分

2.获取方式:供应****人民政府网站下载采购文件

四、磋商时间及地点

1.磋商时间:2026年10月14日09时00分

2.磋商地点:**市**县庐城镇**北路76号(康乔商务楼12楼)

五、响应文件提交截止时间标书代写

同磋商时间

六、联系方式

1.采购人

采购人:****

地 址:**市**县庐城镇塔移湖西路16号

联系人:包主任

电 话:0551-****1201

2.采购代理机构

采购代理机构:****

地 址:**市**县庐城镇**北路76号(康乔商务楼12楼)

联系人:高主任

电 话:136****1629

七、其他事项说明

1.本项目落实节能环保、中小微****政府采购政策。

2.本次****人民政府网站上发布。

3.供应商应合理安排响应文件递交时间,如在规定时间内响应文件未递交(或邮寄)至相应地点,视为未参加本次采购活动。标书代写

4.按照财政部、工业和信息化部制定的《政府采购促进中小企业发展管理办法》,本项目为专门面向中小企业采购项目。企业划型标准按照《关于印发中小企业划型标准规定的通知》,(工信部联企业〔2011〕300号)规定执行。

第二章 供应商须知

一、供应商须知前附表

注:本表是本项目的具体要求,是对供应商须知的具体补充和修改,如有不一致,以本表为准。

条款号

条款名称

内容、说明与要求

3.1

采购人

****

3.2

采购代理机构

****

3.4.4

是否为专门面向中小企业采购

√是 ¨否

7.3

现场考察

√不组织,供应商自行考察

8.1

网上询问截止时间标书代写

2026年10月13日17时00分

9.1

包别划分

√不分包 □分为 个包

13.1

磋商保证金

本项目不收取

14.1

磋商有效期

90个日历日

15.1

响应文件要求

纸质响应文件

15.3

磋商现场(或邮寄)提交响应文件要求

(1)纸质响应文件2份(正本1份,副本1份),密封提交(密封后在封套上加盖公章)。

(2)供应商授权代表需手持授权书(格式详见第六章响应文件格式)提交纸质响应文件。法定代表人递交响应文件无需授权委托书,提供身份证明即可。

(3)供应商采用非邮寄方式递交纸质响应文件的,采购代理机构统一在开标前30分钟内接收响应文件,其他时间段一律不接收响应文件。标书代写

(4)邮寄方式递交响应文件:

①本项目接受邮寄的方式递交响应文件,但不接受响应文件到付,且须邮寄至指定响应文件递交地点。供应商递交的响应文件装入文件袋密封且加盖投标人公章;邮寄最外层包装须注明:“项目名称及投标供应商名称”。标书代写

②投标供应商应合理安排响应文件递交时间,如在规定时间内响应文件邮寄未递交至相应地点,视为未参加本次采购活动。响应文件邮寄送达时间须在递交截止时间前,否则不予接收,请各投标供应商综合考虑邮寄的安全性、时效性、保密性,任何导致在递交截止时间前未接收到响应文件的,由投标供应商自行承担一切风险和责任。标书代写

③响应文件送达时间为采购代理机构签收人签收时间。邮寄地址、收件人及联系电话详见采购文件第一章磋商公告相关内容。

16.1

响应文件提交截止时间标书代写

详见磋商公告

19.1

磋商时间

详见磋商公告

磋商地点

详见磋商公告

19.3

评审方法

综合评分法

22.4

投标报价扣除

(本项目不适应)

(1)小型和微型企业价格扣除:/。

(2)监狱企业价格扣除:/。

(3)残疾人福利性单位价格扣除:/。

(4)符合条件的联合体价格扣除:/。

(5)符合条件的向小微企业分包的大中型企业价格扣除:/。

24.1

确定成交候选供应商和成交供应商

磋商小组推荐成交候选供应商的数量:3名及以上

确定成交供应商:

√****小组确定 □采购人确定

28.1

成交通知书发出的形式

√书面 ¨数据电文

29.1

告知磋商结果的形式

√供应****人民政府网站查看

□磋商现场告知

30.1

履约保证金

本项目不收取

31.1

采购代理费

(1)金额:

按下列标准收取:

1.按3900元包干(含专家评审费),采购人不再单独计量支付。

2.供应商在投标报价时要综合考虑以上费用,并视为含在投标报价中。

(1)支付单位:本项目成交供应商

(2)支付方式:√转账/电汇

(3)收取单位:****

(4)缴纳时间:领取成交通知书后5个工作日内

34.3

质疑函递交方式、接收部门、联系电话和通讯地址

递交方式:书面形式递交;

接收部门:****

联系电话:0551-****1201

通讯地址:**市**县庐城镇塔移湖西路16号

35

其他内容

35.1

社保证明材料

(如需要)

本项目磋商文件中要求提供的社保证明材料为下述形式之一(响应文件中须提供扫描件):

(1)社保局官方网站查询的缴费记录截图;

(2****小组认可的证明材料。

注:社保证明材料至少含养老保险。

35.2

本项目提供除电子版磋商文件以外的其他资料

√无 □图纸 □光盘

获取方式:

上述资料请供应商在获取磋商文件后,****人民政府网站下载本项目附件。

35.3

重要提示

(1)成交供应商应在规定期限内与采购人签订合同,若成交供应商未能在规定期限内签订合同,采购人有权取消成交供应商成交资格,并将相关违约行为报送监管部门,实施信用惩戒;

(2)合同签订后,成交供应商存在规定时间内不组织人员进场服务,不履行服务义务等情况,采购人有权解除合同,并追究违约责任,同时将相关违约行为报送监管部门,记不良行为记录,实施信用惩戒;

(3)成交供应商成交后被监管部门查实存在违法行为,不满足成交条件的,由采购人取消成交资格,并做好项目后续工作;

(4)成交供应商在成交项目发生投诉、信访举报案件、履约存在争议时,拒绝协助配合执法部门调查案件的,采购人可以取消其成交资格或解除合同,并追究其违约责任。

35.4

解释权

(1)构成本磋商文件的各个组成文件应互为解释,互为说明;

(2)同一组成文件中就同一事项的规定或约定不一致的,以编排顺序在后者为准;

(3)如有不明确或不一致,构成合同文件组成内容的,以合同文件约定内容为准,且以专用合同条款约定的合同文件优先顺序解释;

(4)除磋商文件中有特别规定外,仅适用于磋商及响应文件提交阶段的规定,按竞争性磋商公告、磋商邀请、供应商须知、评审方法和标准、响应文件格式的先后顺序解释;标书代写

(5)按本款前述规定仍不能形成结论的,由采购人负责解释。

35.5

其他补充说明

/


二、供应商须知正文

1.适用范围

1.1本磋商文件仅适用于本次磋商所述的服务项目采购。

2.定义

2.1服务:系指除货物****政府采购对象,包括咨询、调研、评估、规划、设计、监理、审计、保险、租赁、印刷、维护、物业管理等。

2.2时限(年份、月份等)计算:系指从磋商之日向前追溯X年/月(“X”为“一”及以后整数)起算。

2.3业绩:业绩系指符合本磋商文件规定的与最终用户签订的合同或磋商文件要求的相关证明。****公司****公司、控股公司、分公司、子公司、****公司等)之间签订的合同,均不予认可。

除非本磋商文件中另有规定,否则业绩均为已服务完毕的业绩,业绩时间均以合同签订之日为追溯节点。

3.采购人、采购代理机构及供应商

3.1采购人:****政府****机关、事业单位、团体组织。本项目的采购人见供应商须知前附表。

3.2采购代理机构:是指集中采购机构或从事采购代理业务的社会中介机构。本项目的采购代理机构见供应商须知前附表。

3.3****管理部门:****政府指定的有****政府采购活动有关的监督管理职责。****政府****管理部门见供应商须知前附表。

3.4供应商:是指向采购人提供货物、工程或者服务的法人、非法人组织或者自然人。****政府采购活动,但银行、保险、石油石化、电力、电信等特殊行业除外。本项目的供应商须满足以下条件:

3.4.1在中华人民**国境内注册,能够独立承担民事责任,有生产或供应能力的本国供应商。

3.4.2具备《****政府采购法》第二十二条关于供应商条件的规定,遵守本项目采购人本****政府采购的有关规定。

3.4.3以采购代理机构认可的方式获得了本项目的磋商文件。

3.4.4若供应商须知前附表中写明专门面向中小企业采购的,如供应商提供的服务非中小企业承接的,其响应文件将被认定为响应无效。

3.5若竞争性磋商公告中允许联合体参加磋商,对联合体规定如下:

3.5.1两个以上供应商可以组成一个磋商联合体,以一个供应商的身份磋商。

3.5.2联合体各方均应符合《****政府采购法》第二十二条规定的条件。

3.5.3采购人根据采购项目对供应商的特殊要求,联合体中至少应当有一方符合相关规定。

3.5.4联合体各方应签订联合协议,明确约定联合体各方承担的工作和相应的责任,并将联合协议作为响应文件的一部分提交。

3.5.5大中型企业、其他自然人、法人或者非法人组织与小型、微型企业组成联合体共同参加磋商,联合协议中应写明小型、微型企业的协议合同金额占到联合协议合同总金额的比例。

3.5.6联合体中有同类资质的供应商按照联合体分工承担相同工作的,应当按照资质等级较低的供应商确定资质等级。

3.5.7****政府采购活动的,联合体各方不得再单独参加或者与其他供应商另外组成联合体参加本项目磋商,否则相关响应文件将被认定为响应无效。

3.5.8对联合体参加磋商的其他资格要求见供应商资格。

3.6单位负责人为同一人或者存在直接控股、管理关系的不同供应商,不得参****政府采购活动。否则其相关响应文件将被认定为响应无效。

3.7为本项目提供过整体设计、规范编制或者项目管理、监理、检测等服务的供应商,不得再参加本项目上述服务以外的其他采购活动。否则其响应文件将被认定为响应无效。

4.资金来源

4.1本项目的采购人已获得足以支付本次磋商后所签订的合同项下的资金。

4.2项目预算金额或分项(或分包)预算金额见磋商邀请。

5.磋商费用

不论磋商的结果如何,供应商应承担其所有与准备和参加磋商有关的费用。

6.适用法律

本项目采购人、采购代理机构、供应商、磋商小组的相关行为均受《****政府采购法》、《****政府采购法实施条例》及本项目本级和上级财政部门、****管理部门的政府采购有关规定的约束,其权利受到上述法律法规的保护。

7.磋商文件构成

7.1磋商文件包括下列内容:

第一章 磋商公告

第二章 供应商须知

第三章 采购需求

第四章 评审方法和标准

第五章 政府采购合同

第六章 响应文件格式

第七章 政府采购供应商质疑函范本

7.2磋商文件中有不一致的,有澄清的部分以最终的澄清更正内容为准。

7.3现场考察及相关事项见供应商须知前附表。

7.4供应商应认真阅读磋商文件所有的事项、格式、条款和技术规范等。

8.磋商文件的澄清与修改

8.1供应商如对磋商文件内容有疑问,必须在供应商须知前附表规定的询问截止时间前以书面提问形式提交给采购代理机构。标书代写

8.2采购人可主动或在解答供应商提出的问题时对磋商文件进行澄清或者修改。****人民政府网站以发布更正公告的方式澄清或者修改磋商文件,更正公告的内容作为磋商文件的组成部分,对供应商起约束作用。供应商应主动上网查询。采购代理机构不承担供应商未及时关注相关信息引发的相关责任。

8.3任何人或任何组织向供应商提供的任何书面或口头资料,未经采购代理机构在网上发布或书面通知,均作无效处理,不得作为磋商文件的组成部分。采购代理机构对供应商由此而做出的推论、理解和结论概不负责。

8.4对于没有提出询问又参与了本项目磋商的供应商将被视为完全认同本磋商文件(含更正公告的内容)。

9.磋商范围及响应文件中标准和计量单位的使用

9.1项目有分包的,供应商可参与其中某一个或多个分包的磋商,成交包数详见供应商须知前附表中规定。

9.2无论磋商文件中是否要求,供应商所投服务及伴随的货物和工程均应符合国家强制性标准。

9.3供应商与采购代理机构之间与磋商有关的所有往来通知、函件和响应文件均用中文表述。供应商随响应文件提供的证明文件和资料可以为其它语言,但必须附中文译文。翻译的中文资料与外文资料如果出现差异时,以中文为准。

9.4除磋商文件中有特殊要求外,响应文件中所使用的计量单位,应采用中华人民**国法定计量单位。

10.响应文件构成

10.1供应商应完整地按磋商文件提供的响应文件格式及要求编写响应文件,具体内容详见第六章响应文件格式的相关内容。

10.2上述文件应按照磋商文件规定的格式填写、签署和盖章。

11.证明标的的合格性和符合磋商文件规定的响应文件

11.1供应商应提交磋商文件要求的证明文件,证明其响应内容符合磋商文件规定。该证明文件是响应文件的一部分。

11.2上款所述的证明文件,可以是文字资料、图纸和数据。

11.3本条所指证明文件不包括对磋商文件相关部分的文字、图标的复制。

11.4为保证公平公正,除非另有规定或说明,供应商对同一项目磋商时,不得同时提供备选磋商方案。

12.报价(本项目一次性报价,无需二轮报价)

12.1供应商的报价应当包括满足本次磋商全部采购需求所应提供的服务,以及伴随的货物和工程。所有内容均应以人民币报价,供应商的磋商报价应遵守《中华人民**国价格法》。

12.2供应商应在分项报价表上标明分项服务、伴随的货物和工程的价格(如适用)和总价,未标明的视同包含在磋商报价中。

12.3除非磋商文件另有规定或经采购人同意支付的,投标报价均不得高于磋商文件(公告)列明的项目预算(或最高限价),否则其响应文件将被认定为响应无效。

12.4投标报价在合同履行过程中是固定不变的,不得以任何理由予以变更。任何包含价格调整要求的磋商,其响应文件将被认定为响应无效。

12.5采购人不接受具有附加条件的报价。

13. 磋商保证金

13.1本项目免收磋商保证金。

14.磋商有效期

14.1磋商有效期为从响应文件提交截止之日算起的日历天数,磋商有效期详见供应商须知前附表。标书代写

14.2在磋商有效期内,供应商的磋商保持有效,供应商不得要求撤销或修改其响应文件。磋商有效期不满足要求的响应,其响应文件将被认定为响应无效。

14.3为保证有充分时间签订合同,采购人或采购代理机构可根据实际情况,在原磋商有效期截止之前,要求供应商**磋商有效期。接受该要求的供应商将不会被要求和允许修正其响应文件。供应商可以拒绝**磋商有效期的要求,且不承担任何责任。上述要求和答复都应以书面形式提交。

15.响应文件的制作

15.1本项目要求提供纸质响应文件;

15.2磋商现场提交的其他材料要求详见供应商须知前附表。

16.响应文件提交截止时间标书代写

16.1供应商应在供应商须知前附表中规定的响应文件提交截止时间前,在磋商现场提交纸质响应文件(或邮寄至采购代理机构)。标书代写

16.2采购人和采购代理机构延迟响应文件提交截止时间的。采购人、采购代理机构和供应商受响应文件提交截止时间制约的所有权利和义务均应**至新的截止时间。标书代写

17.响应文件的提交、修改与撤回

17.1供应商应当在第一章“磋商公告”规定的响应文件提交截止时间前,将纸质响应文件在磋商现场提交(或邮寄至采购代理机构)。标书代写

17.2供应商应当在响应文件提交截止时间前完成响应文件的提交,并可以补充、修改或者撤回响应文件。标书代写

17.3采购代理机构工作人员在相关人员监督下拆封所有响应文件。

17.4在响应文件提交截止时间之后,供应商不得对其响应文件做任何修改。****小组在评审中发现的计算错误并进行核实的修改、按照磋商文件****小组的要求重新提交响应文件的,不在此列。标书代写

18.磋商小组

18.1本项****小组,磋商小组成员由3人以上单数组成,磋商小组****政府采购的有关规定履行相关职责和义务。

18.2磋商小组依法对响应文件进行评审,并根据磋商文件规定的程序、评定成交的标准等事项与实质性响应磋商文件要求的供应商进行磋商。

18.3磋商小组应当从质量和服务均能满足磋商文件实质性响应要求的供应商中,按照评审方法和标准推荐成交候选供应商,并编写评审报告。

19.响应文件的评审与磋商

19.1采购人和采购代理机构将在供应商须知前附表规定的时间和地点组织磋商。

19.2 采购采用综合评分法评审。

综合评分法,是指投标文件满足招标文件全部实质性要求,且按照评审因素的量化指标评审得分最高的供应商为中标(成交)候选人的评标方法。

19.3采购小组将按照采购文件规定的评审方法和标准对供应商独立进行评审。评审程序如下:

19.3.1初审。采购小组对供应商必须满足和实质性响应的内容进行评审,供应商未实质性响应采购文件要求导致响应无效的,采购小组将以书面询标的方式告知有关供应商。

19.3.2异常低价响应审查。根据《****政府采购异常低价问题的通知》(财库〔2026〕2号),磋商小组进行异常低价响应审查。

19.3.3 综合评分。磋商小组只对通过初审和异常低价响应审查,实质上响应磋商文件要求的响应文件进行综合评分。经磋商确定提交投标报价的供应商后,****小组采用综合评分法对提交投标报价的供应商的响应文件和投标报价进行综合评分。

19.4相关说明。

19.4.1为保证磋商活动顺利进行,供应商可派相关技术人员进行答疑;

19.4.2无论何种原因,即使供应商磋商时携带了证书材料的原件,但响应文件中未提供与之内容完全一致的扫描件或影印件的,磋商小组可以视同其未提供。

19.4.3磋商小组决定响应文件的响应性及符合性只根据响应文件本身的内容,而不寻求其他外部证据。

19.5供应商授权代表对磋商过程有疑义,以及认为采购人、采购代理机构相关工作人员有需要回避的情形的,应当场提出询问或者回避申请,并说明理由。

20.终止竞争性磋商

20.1出现下列情况之一时,采购人和采购代理机构有权宣布终止竞争性磋商采购,并将理由通知所有供应商:

(1)有效供应商数量不足,导致本次磋商缺乏竞争的;

(2)出现影响采购公正的违法、违规行为的;

(3)因重大变故,采购任务取消的;

(4)政府采购法律法规规定的其他情形。

21.响应文件的澄清、说明或更正

21.1磋商小组将对响应文件的有效性、完整性和响应程度进行审查,审查时可以要求供应商对响应文件中含义不明确、同类问题表述不一致或者有明显文字和计算错误的内容等作出必要的澄清、说明或者更正。供应商的澄清、说明或者更正不得超出响应文件的范围或者改变响应文件的实质性内容。对不同文字文本响应文件的解释发生异议的,以中文文本为准。

21.2磋商小组要求供应商澄清、说明或者更正响应文件应当以书面形式(询标)作出。供应商的澄清、说明或者更正应当由法定代表人或其授权代表签字或者加盖公章。

如有询标,授权代表(或法定代表人)可通过凭本人有效身份证明参加询标。因授权代表联系不上等情****小组询标的,供应商自行承担相关风险。

22.投标报价

22.1本项目只进行一轮报价,无需二轮报价。

22.2投标报价是供应商响应文件的有效组成部分,也是签订合同的依据。

23.成交候选供应商的推荐原则及标准

23.1磋商小组依据本项目磋商文件所约定的评审方法和标准,按照有效供应商综合总得分由高到低依次推荐成交候选供应商。综合总得分出现两家或两家以上相同者,按投标报价由低到高排序推荐成交候选供应商;综合总得分且投标报价均相同的,****小组按照技术指标优劣顺序推荐成交候选供应商。

24.确定成交候选供应商和成交供应商

24.1磋商小组根据综合评分的结果和供应商须知前附表中规定确定成交候选供应商,并标明排列顺序。排名第一的成交候选供应商经采购人或****小组确定为成交供应商后,****人民政府网站上予以公告。

25.编写评审报告

25.1评审报****小组成员签字的原始评审记录和评审结果编写的报告,****小组全体成员签字。对评审结****小组成员可以书面方式阐述其不同意见和理由。磋商小组成员拒绝在评审报告上签字且不陈述其不同意见和理由的,视为同意评审结论。

26.保密要求

26.1评审将在严格保密的情况下进行。

26.2有关人员应当遵守评审工作纪律,不得泄露评审文件、评审情况和评审中获悉的国家秘密、商业秘密。

27.成交结果公告

27.1为体现“公开、公平、公正”的原则,磋商结束后,****人民政府网站上发布成交结果公告。

27.2成交结果公告内容应当包括采购人及其委托的采购代理机构的名称、地址、联系方式,项目名称和项目编号,成交供应商名称、地址和成交金额,成交结果公告期限、评审专家名单以及供应商须知前附表中约定进行公告的内容。

28.成交通知书

28.1采购代理机构发布成交结果公告的同时以供应商须知前附表规定的形式向成交供应商发出成交通知书。

28.2成交通知书对采购人和成交供应商具有同等法律效力。成交通知书发出以后,采购人改变成交结果或者成交供应商放弃成交资格,应当承担相应的法律责任。

28.3成交通知书是合同的组成部分。

29.告知磋商结果

29.1采购代理机构对未成交的供应商不做未成交原因的解释。

30.履约保证金

30.1本项目免收履约保证金。

31.采购代理费费

31.1本项目采购代理费的收取按供应商须知前附表的规定执行。

32.签订合同

32.1采购人与成交供应商应当自发出成交通知书之日起30个工作日内签订合同。

32.2磋商文件、成交供应商的响应文件及其澄清文件等,均为签订合同的依据。

32.3成交供应商拒绝与采购人签订合同的,采购人可以按照评审报告推荐的成交候选供应商名单排序,确定下一成交候选供应商为成交供应商,也可以重新开展采购活动。成****政府采购合同的不得参加对该项目重新开展的采购活动。

32.4依据《政府采购促进中小企业发展管理办法》(财库〔2020〕46号)规定****政府采购合同的,小微企业不得将合同分包给大中型企业,中型企业不得将合同分包给大型企业。

33.廉洁自律规定

33.1采购代理机构工作人员不得****政府采购代理业务,不得与采购人、供应商恶意串通。

33.2采购代理机构工作人员不得接受采购人或者供应商组织的宴请、旅游、娱乐,不得收受礼品、现金、有价证券等,不得向采购人或者供应商报销应当由个人承担的费用。

34.质疑的提出与接收

34.1供应商认为磋商文件、采购过程、成交结果使自己的权益受到损害的,可以参照《****政府采购法》、《****政府采购法实施条例》和《政府采购质疑和投诉办法》的有关规定,依法向采购人提出质疑。

34.2质疑供应商应按照财政部制定的《政府采购质疑函范本》格式(详见磋商文件第七章)和《政府采购质疑和投诉办法》的要求,在法定质疑期内以书面形式提出质疑,超出法定质疑期提交的质疑将被拒绝。针对同一采购程序环节的质疑应一次性提出。

超出法定质疑期的、重复提出的、分次提出的或内容、形式不符合《政府采购质疑和投诉办法》的,质疑供应商将依法承担不利后果。

34.3采购代理机构质疑函接收部门、联系电话和通讯地址,见供应商须知前附表。

35.需要补充的其他内容

需要补充的其他内容,见供应商须知前附表。


第三章 采购需求

前注:

本说明中提出的技术方案仅为参考,如无明确限制,供应商可以进行优化,提供满足用户实际需要的更优(或者性能实质上不低于的)服务方案,****小组评审认可;

一、采购需求前附表

序号

条款名称

内容、说明与要求

1

付款方式

项目完成通过竣工验收合格且竣工结算审核后,付至最终监理费价款的100%。

2

服务地点

**县庐城镇境内

3

服务期限

自监理合同签订之日起至竣工验收档案移交及缺 陷责任期满为止。

4

本项目采购标

的所属行业

其他未列明行业。

二、项目概况

本项目为**总建筑面积约2000平方米的标准化厂房、200****中心,并配套堆料场地地面硬化、安装菌种育场栅栏、修缮现有房屋等附属工程,施工招标中标价为****242.64元,计划施工工期为60日历天。本次采购为该项目全过程施工监理服务单位。

三、服务需求

(1)监理范围:上述工程招标准备阶段、施工阶段、缺陷责任期等全过程监理,包括该项目图纸审查、工程量清单及控制价审查及其他配套建设等全部工程竣工验收合格为止以及建设工程项目施工阶段的质量、进度、费用控制管理和安全、合同、信息等方面协调管理服务等。在项目实施中如有增减项,成交人的服务内容则相应予以增加或减少,并作为本次招标的组成部分,费用增减按合同约定执行。

(2)工程质量监理及检查验收标准、采购人的项目实施目标、拟采用的具体项目控制手段:本工程以工程施工设计图纸、图纸会审记录、设计变更通知书、技术联系单、各类试验报告、产品合格证书等有关资料和合同规定的条款为依据,按国家颁布的工程施工验收规范及监理大纲进行监理、检查、验收。

(3)工程安全监理职责:依据《建设工程安全生产管理条例》、监理合同及相关法律法规负责项目设施全过程的安全监管。

(4)承诺提供正常监理服务以外其他的相关服务,包括但不限于配合采购人办理报建、报批、报审、施工招标过程的技术服务、施工图纸复核、施工合同的拟定、洽谈以及施工许可证申请办理、工程现场前期的准备工作、设计协调、竣工验收、工程结算初审、工程备案以及工期控制等全过程服务。

(5)监理依据:相关规范文件。

(6)监理人员要求、办公及通讯设施和试验检测仪器配备要求和其他要求

A、监理人员最低配备要求:

人员岗位

数量

资历要求

项目总监

1

具有房屋建筑工程专业国家级注册监理工程师资格

总监代表

1

具有房屋建筑工程专业国家级注册监理工程师资格或省级监理工程师

合计

2

注:以上人员投标时需提供有效注册证书复印件(或扫描件)和社保相关证明资料。总监理工程师和总监代表社保形式:投标供应商为上述人员缴纳的近3个月内任意一个月社保证明材料扫描件,社保证明材料至少含养老保险。社保证明材料详见供应商须知前附表(社保证明材料至少含养老保险)。若为退休人员,提供退休相关证明即可,无需社保证明材料。

人员配备通则:

1.表中所列监理人员配额及资格要求为最低限度,具体以规范、标准和主管部门要求为准,以上岗位必须专岗专职,一名监理人员只能在一个岗位上工作。且在本工程服务期内,除总监外不能在其他工程项目上重复任职。

2.各类助理人员配额由监理单位根据采购文件要求及项目实际情况提供。

B、办公及通讯设施和试验检测仪器配备要求

编号

名 称

单位

数量

备注

1

办公室

间

1

可以租赁

2

电 脑

台

2

3

打 印 机

台

1

4

影像设备

台

1

保证拍摄

5

试验检测仪器设备

台(套)

若干

数量根据项目需要配备

C、其他要求

(1)监理人不得对本工程监理工作进行分包或转包。

(2)监理人必须按响应文件上确定的监理人员凭身份证、职称证、监理工程师注册证书上岗,若响应文件所承诺的监理人员在合同规定的时间内不能到场、或者各种证件与响应文件内容不一致,则视为违约,监理合同立即自行终止,并赔偿委托人损失。

(3)监理人在响应文件中承诺用于本工程的仪器设备,必须与监理人员同时到场,并服务到工程竣工,否则视为违约,委托人有权拒绝支付监理费或终止合同。

(4)监理人员在责任期内的人身保险和人身伤害由监理人承担,委托人概不负责。

(5)承包人采购的材料设备在使用前,由监理工程师负责检验或试验。

(6)承包人未能按合同约定履行自己的各项义务或发生错误,给发包人造成经济损失,监理工程师应代表发包人向承包人提出索赔。

(7)监理单位对工程竣工结算必须认真进行初步审核,严格把关,并提交初步审核结果。对于经审计后确认监理单位初审价超过审计价10%以上的,(A-B)/B >10%时(其中:A指监理单位工程初审价,B指审定工程结算总造价),建设单位将追加超出部分款项10%的处罚,并由发包人在支付监理酬金时直接予以扣除。

(8)监理驻场服务期**的,相关费用由投标单位在投标报价中自行考虑,工程结算时费用不予增加。

(9)监理人必须做好其项目部职工宿舍及施工单位民工宿舍安置检查工作。监理人严格监督管理施工单位落实外来务工人员实名登记制度、“三车”专项整治工作、劳务公司管理,监理人未予以监督落实而造成负面影响的将处罚合同总价的0.5%违约金。

(10)采购人对监理单位的罚款最高限额为成交监理服务费的20%,当罚至最高限额时,采购人有权解除本监理合同。

(11)监理人员在责任期内的人身保险和人身伤害由监理人承担,委托人概不负责。

(12)办理施工许可证时,总监备案条件满足要求。若不能满足备案要求,采购人有权提出成交资格无效,解除服务关系,因此产生不利后果的,由投标人承担。

(13)以上各类处罚因不可抗力因素除外。

(14)严格执行《工程监理工作管理考核暂行办法》和《****对监理单位施工现场管理暂行办法》,具体详见附件。

附件1:《工程监理工作管理考核暂行办法》

为进一步加强对监理单位的考核管理,确保监理工作成效,特制定本暂行办法。

一、监理工作管理考核依据

国家颁布实施的有关工程建设的法律、法规、标准、条例、技术规范,省、市下发的关于对工程监理工作考核评定的规范性文件,监理招标文件及委托监理合同,审定的工程项目监理规划及监理实施细则。

二、监理人员和检测设备考核

1、监理人员资格审查:监理单位必须严格按照响应文件承诺和监理委托合同要求配备监理人员。成交通知书发放后7日内投标承诺的监理人员须带身份证、资格证书原件到建设单位进行资格审查,并按照招标文件要求实行证件管理。

2、监理人员基本技能考核:现场监理人员必须具备符合现场工程管理需要的专业技术和专业知识。此项考核由建设单位与质监机构联合进行,根据工程建设需要适时开展。主要通过专业知识考试和现场问答进行考核,所有监理人员须参加考核,试题内容主要是与工程有关的施工规范、技术操作规程、工程重点难点分析等应知应会的知识,现场问答考察主要是针对本项目特点采取的方法和建议。

3、监理工作绩效考核:根据开工前确定的工程建设计划安排,按照“小业主、大监理”的管理模式,定期对监理工作绩效进行考核。考核主要围绕阶段性建设目标的完成情况、监理工作开展的规范性、监理的组织协调能力、发现并解决现场问题的能力、监理工作的主动性和积极性等方面开展。考核主要通过查阅现场监理资料、监理与施工等单位的往来文件、调查工程质量安全控制情况、听取相关单位的评价等方式开展。

4、职业道德纪律考核:监理工作开展前,建设单位召集施工、监理等单位参加的联席会议, 严明职业道德纪律。并在实施过程中,通过工作检查、广泛听取意见等方式,考核监理单位及人员的职业道德自律情况。

5、监理实验检测仪器设备考核:监理单位必须严格按照投标承诺和合同要求配备足够的实验检测仪器设备,并根据工程建设情况及时开展必要的实验检测工作。进场 7 日内实验检测仪器设备必须到位,并将仪器设备清单和实验检测工作方案报建设单位备查。建设单位在工程实施过程中将对监理单位所做的各项实验检测工作进行抽查。

6、上述各项及各次考核工作均应形成考核记录,考核人和被考核人均应签字确认。

三、监理违约行为的处罚

1、监理人员数量、资格达不到响应文件和委托监理合同要求的,监理人员基本技能考核不合格的,严格按照招标文件及监理合同委托约定,分别给予通报批评、媒体公开曝光、罚没违约金、不良行为记录等处罚,并要求补充监理人员或更换不合格人员。情节严重或有弄虚作假行为的,建设单位可终止委托监理合同。

2、监理实验检测仪器、设备不符合要求并在规定时间未到位的,建设单位可以根据工程需要购买实验检测仪器、设备,费用直接从监理费中扣除。未按规定及时开展实验检测工作的, 将按照工作量处以相应的违约金(具体标准根据项目实际情况在合同中具体约定)。

3、监理工作绩效考核不合格的,将视因监理管理不力对工程建设造成的影响程度,相应扣除监理费用;对情节严重或整改不力的,可终止监理委托合同。

4、考核发现监理人员在工作中存在假公济私、吃拿卡要等违法违纪行为,经查证属实的予以清退,并列入不良记录人员名单。

5、监理单位在履约过程中执行《****政府性投资建设项目工程变更管理规定〈修订稿〉》(庐政办(2024)20号)等文件规定,因监理单位自身原因造成的工程变更,正变更自行承担,负变更按招标控制价审减,依据合同约定据实扣除。

四、附则

1、此考核办法纳入工程监理采购和合同文件的附件,作为监理工作管理的依据。

2、****政府有关部门后期如有其它关于建设工程监理相关规定的必须同时执行。

附件2:****对监理单位施工现场管理暂行办法

各相关单位:

为进一步加强施工现场人员、质量、安全、进度管理,严格合同执行力,提高施工现场管理水平,确保工程建设又好又快推进,结合工作实际,制定本办法。

一、人员到岗履约

(一)考勤时间确定

1.监理单位原则上在工程正式进场施工时开始考勤,具体时间以建设单位书面通知为准。

2.考勤时间确定后,监理单位管理人员仍不能到岗履职,视为缺勤。

(二)考勤人员及人脸图像采集

1.考勤人员

房屋建筑项目:不得少于2人。

2.人脸图像采集
监理人员在施工现场实行人脸识别考勤,考勤时间确定后要及时进行人脸图像采集,图像采集工作由建设单位分管负责人牵头,业主代表负责。采集人脸图像要对照监理人员相关证件一次性录入响应文件(或监理合同备案表)中所报的全部监理人员。在规定时间内,未到场进行人脸图像采集的,按200元/人处以违约金。

(三)人员到岗要求

项目总监必须到岗,每个月考勤时间不得少于8天;总监代表常驻现场,每个月在岗时间不得少于22天;各专业监理人员根据工程进度和项目实际需要适时进场,具体时间由建设单位分管负责人确定。进场专业监理人员每人每月考勤时间不得少于25天(专项工程结束除外),但要确保施工现场每日均有监理人员在岗。参与考勤人员每天上午和下午各考勤一次,具体时间不限。

(四)请销假

考勤对象如有特殊情况可以请假,原则上必须严格执行书面请销假制度并报告代岗人员,特殊情况电话请假的应在假期结束后及时补交假条。未履行书面请假手续视为缺勤。项目总监每月请假时间不得超过2天,其他人员每月请假时间不得超过5天。请假1天以内的,由建设单位现场业主代表批准;请假1-2天(含2天)的,由部门负责人批准;请假2天以上的,由建设单位分管负责人批准。

(五)人员变更

1.监理单位必须按响应文件所报的人员配备到位。不得无故更换项目总监等监理人员,如有特殊情况确需进行人员变更的,监理单位要提交变更报告,报经建设单位同意,且更换的人员不得低于招标文件的资质要求,同时向建设单位支付违约金,违约金数额为:项目总监处500元/人●次,其他监理人员处200元/人●次。未履行变更备案手续擅自更换人员的,视为缺勤。

2.监理单位在规定时间内(项目总监不超过20天,其他人员不超过10天)办理变更手续,此阶段不予考勤;超过规定时间仍不能到岗履职,视为缺勤。变更后的监理人员必须在变更批准后一周内到岗进行人脸图像采集。

(六)违约处罚

1.考勤结果以考勤机记录为准,存在缺勤行为,项目总监按300元/人●天处以违约金;其他人员按200元/人●天处以违约金;发现有日断岗行为的,按200元/天处以违约金,并责令限期整改。

2.在日常考勤过程中,如发现监理单位有弄虚作假行为,将按500元/次进行处罚,相关人员该时段考勤数据无效。

3.监理单位如对违约处罚有异议,须上报情况说明,建设单位分管负责人提出意见后,报建设单位集体研究决定。

4.项目总监等监理机构管理人员长期脱岗不履职,建设单位将约谈监理单位法定代表人,责令限期整改。情况严重的,建设单位将联合相关职能部门对监理单位给予公开曝光,并提请市、县招标主管部门记入不良记录。

二、现场监理组织

(一)监理规划、实施细则未及时编制、审核,各项施工方案未及时审批,处以500元/次违约金。项目开工前,总监理工程师未组织各专业监理人员对施工图纸进行审核、图纸设计交底和图纸会审的处以200元/次违约金。

(二)监理日志记录不及时、不详或不实的,处以100元/次违约金。

(三)工程重点部位、重点工序未实施旁站或无旁站记录、旁站记录不真实的,监理旁站不能有效监控工程质量和安全的,处以100元/次违约金。

(四)工程量及经济签证计量、审核偏差较大或明显错误的(偏差≥3%),处以200元/次违约金。

(五)因监理单位自身原因造成节点工期滞后处以300元/次违约金。

(六)未及时组织监理例会,处以200元/次违约金。

(七)对建设单位安排的工作未能按时完成的处以200元/次违约金。

(八)受到省、市、县主管部门处罚或书面通报的,处以500元/条●次违约金。出现重大质量、安全事故的依据国家相关法律法规处理。

三、违约金缴纳管理

监理单位必须按时缴纳违约金,逾期缴纳的每日按5‰收取滞纳金(滞纳金最高不超过相应违约金),拒不缴纳的将在监理费用中直接扣除(同时收取滞纳金)。

(二)监理人需要自备的工作条件

1、监理人自备的工作手册:规范标准、图集等

2、监理人自备的办公设备:电脑、软件、打印机、照相机等

3、监理人自备的交通工具:出行车辆等

4、监理人自备的现场办公设施:办公桌椅、文件柜等

5、监理人自备的安全设施:安全帽、安全鞋、手电筒等

6、监理人自备的试验检测仪器、设备、工具

7、监理人自备的试验用房、样品用房

(三)委托人的其他要求

(1)成交供应商资质及本工程拟任总监、监理工程师资质要求:详见采购公告。

(2)成交供应商必须有良好的社会信誉,具有类似工程监理经验,具备相应监理技术装备及监理技术。
(3)成交供应商必须按本工程的特点,认真阅读采购文件内容,按照采购文件要求编写响应文件及工程监理大纲,其内容必须详尽。
(4)成交供应商须具备保证施工质量的监理管理体系。
(5)成交供应商在本工程中配备的监理工程师,须具有丰富的监理经验、身体健康、年龄适中、有良好职业道德的专职人员。总监理工程师必须具备国家注册监理工程师执业资格。
(6)承担本工程施工监理的监理机构须进驻现场,严格执行《****建设厅关于进一步做好施工现场关键岗位人员考勤考核工作的通知》(建质函〔2012〕1413号)及《****建设厅关于印发**省建筑施工现场关键岗位人员在岗考核和“两场”联动工作方案(试行)的通知》(建质函〔2012〕1151号)相关规定实行“IFA”考勤或其他技术手段考勤,未约定的责任追究按照相关法律法规及《关于印发**县建设工程质量责任追究暂行规定的通知(庐政[2012]8号)》相关规定执行。该项目在实施过程中人员到岗要求需参照****建设局对监理单位现场管理相关办法严格执行,否则业主有权进行处罚,直至清退出场。

(7)在建设过程中,成交人必须按投标时承诺配备的人员及时到位,配备专业人员,未经采购人同意,成交人不得擅自更换或者减少上述人员。成交人成交后不得无故更换总监,若更换总监必须报请业主同意,并承担800元违约处罚,且更换的总监必须符合或高于招标文件对总监的资格要求,若更换专业监理工程师,每更换1名承担500元违约处罚。根据现场施工情况,保证监理人员每天到场数量,采购人有权根据监理现场人员到位情况,要求其增加专业人员,监理单位必须服从,否则,视同成交人违约,采购人按每天每人200元给予罚款同时有权中止合同履行。

(8)投标供应商成交后,企业法定代表人或其授权委托人(副总级别)、总监、总监代表及相关人员须按照采购人通知的具体时间、地点参加“首次见面约谈会”,上述人员须带上身份证明、社保证明、职业证书等相关文件参加身份核实。若上述人员未经采购人同意而缺席或迟到的,视为违约,采购人有权取消投标人成交资格。

四、报价要求

(1)本项目采用总价报价,一次性报价(无需二轮报价),且不得超过采购预算价4.00万元,超过预算价的投标报价为无效报价。

(2)投标人的投标报价应包含完成采购范围内所有工作内容涉及的一切费用,采购人不再对成交价另行调整,投标报价确定后采购人不接受任何理由的价格追加申请,产生的损失由成交供应商自行承担。供应商投标前应进行现状调查及分析,各种风险须充分考虑。成交人合同履约期内,不得以任何理由要求调整成交价或拒绝服务。工程延期监理费用不调整。

五、其他要求

(1)投标供应商在本工程中配备的总监及监理工程师,须具有丰富的监理经验、身体健康、年龄适中、有良好职业道德的专职人员。

(2)在建设过程中,成交人必须按投标时承诺配备的人员及时到位,配备专业人员,未经采购人同意,成交人不得擅自更换或者减少上述人员,根据现场施工情况,保证监理人员每天到场数量,采购人有权根据监理现场人员到位情况,要求其增加专业人员,监理单位必须服从,否则视同成交人违约,采购人有权中止合同履行。

(3)成交人不得擅自更换投标时所报总监理工程师及主要监理人员,如因重大自然灾害、人员特殊原因(包括重大疾病、死亡、调离所在单位、辞职、犯罪、移民等)确须变更的,应当办理书面手续后方能变更。

(4)本项目实行业主代表现场考勤,项目总监理工程师以及相关人员需按照相关要求进行考勤。


第四章 评审方法和标准

一、总则

本项目将按照磋商文件第二章 供应商须知的相关要求及本章的规定评审。

二、评审方法

2.1初审

磋商小组对供应商的响应文件进行初审,以确定其是否满足磋商文件的实质性要求。初审表如下:

初审表

序号

评审指标

评审标准

格式及材料要求

1

营业执照等证明文件

(1)供应商为企业(包括合伙企业)的,应提供有效的营业执照;

(2****事业单位的,****事业单位法人证书;

(3)供应商是非企业机构的,应提供有效的执业许可证或登记证书等证明文件;

提供材料扫描件或电子证照,应完整的体现出材料或电子证照全部内容。

2

供应商资格

符合磋商公告中供应商资格要求

提供符合磋商公告供应商资格中要求的相关资质证书扫描件。

3

人员资格

符合采购文件第三章服务需求中监理人员最低配备要求

提供符合监理人员最低配备要求的相关证书、资料扫描件(含总监和总监代表相关证书、社保资料或退休证明等)。

4

磋商报价

符合磋商文件供应商须知正文第12、22条要求

详见第六章响应文件格式一

5

磋商响应函

格式、填写要求符合磋商文件规定并加盖供应商电子签章

详见第六章响应文件格式二

6

无重大违法记录声明函、无不良信用记录声明函

格式、填写要求符合磋商文件规定并加盖供应商电子签章

详见第六章响应文件格式三

7

磋商授权书

格式、填写要求符合磋商文件规定并加盖供应商电子签章

法定代表人参加磋商的无需此件,提供身份证明即可。详见第六章响应文件格式四

8

商务响应情况

符合磋商文件采购需求中付款方式、服务地点、服务期限的要求

详见第六章响应文件格式五

9

中小企业声明 函

符合****政府采购政策需满足的资格要求

详见第六章响应文件格式九或十。

残疾人福利性单位须提供残疾人福利性单位声明函,监狱企业须提供 ****管理局、戒毒管理局 (含**生产建设****监狱企业的证明文件扫描件。

10

其他要求

符合法律、行政法规规定的其他条件或磋商文件列明的其他要求

初审指标通过标准:供应商必须通过初审表中的全部评审指标。

2.2异常低价响应审查

异常低价响应审查表

序号

评审指标

评审标准

格式及材料要求

1

异常低价响应审查

(1)响应报价<全部通过初审供应商响应报价平均值×65%;

(2)响应报价<通过初审的次低报价供应商响应报价×65%;

(3)响应报价<采购项目最高限价(如采购项目未设定最高限价的,以采购项目预算金额作为最高限价)×65%;

(4****小组基于专业判断,认为供应商报价过低,有可能影响产品质量或者不能诚信履约的其他情形。

提醒:

(1)上述第(1)项至第(3)项数值计算,涉及总价、单价的精确到“分”并四舍五入,涉及费率精确到小数点后两位,第三位四舍五入。(如平均值为123.456元,即为123.46元;如平均值为80.126%,即为80.13%。)

(2)上述报价均为供应商投标报价。

****小组要求,在评审现场合理的时间内对响应价格作出解释,提供项目具体成本测算等与报价合理性相关的书面说明及必要的证明材料,包括但不限于原材料成本、人工成本、制造费用等。

注:

根据《****政府采购异常低价问题的通知》(财库〔2026〕2号),采购人可以结合具体项目实际情况,提高评审标准中第(1)项至第(3)项中启动异常低价响应审查的数值标准,但是最高不得超过65%。

磋商小组启动异常低价响应审查后,属于评审标准中第(1)项至第(4)项情形的,应当要求相关供应商在评审现场合理的时间内(不少于30分钟)对响应价格作出解释,提供项目具体成本测算等与报价合理性相关的书面说明及必要的证明材料,包括但不限于原材料成本、人工成本、制造费用等。其中,属于评审标准中第(3)项情形,供应商已随响应文件一并提交相关书面说明及必要的证明材料的,在评审现场可不再重复提交。

磋商小组依据专业经验,参考同类项目中标(成交)价格、类似产品市场价格水平、行业人工费用标准、****行业协会发布的行业平均成本等情况,对报价合理性进行判断。供应商不能提供书面说明、证明材料,或者提供的书面说明、证明材料不能证明其报价合理性的,磋商小组应当将其作为无效响应处理。

磋商小组借助互联网等渠道查询相关信息的,应当严格遵守评审工作纪律,不得实施影响评审公正的行为。异常低价响应审查的启动原因、审查意见和审查结果应当在评审报告中记录,并随供应商提供的相关书面说明及证明材料,****小组有关互联网浏览、查询历史一并归档。

2.3综合评分

2.3.1磋商小组按照下表对进入综合评分的所有供应商的响应文件进行综合评分。

2.3.2本项目综合评分满分为100分,其中:技术资信分值占总分值的权重为90%,价格分值占总分值的权重为10%。具体评分细则如下:

评审指标

评分标准

分数

范围

技术 资信

分 (90分)

供应商

业绩

供应商自2021年1月1日以来(以合同签订时间为准),每具有一个房屋建筑工程施工监理项目业绩,得5分,本小项最高得20分。

注:

(1)响应文件中提供业绩合同扫描件,如合同中无法体现合同签订时间、项目内容及合同工程造价等评审因素,须另附业主单位证明材料扫描件,否则不得分;

(2)同一业绩不重复计分。

0-20分

总监理工程师业绩

本项目拟派总监理工程师自2021年1月1日以来(以合同签订时间为准),每具有一个房屋建筑工程施工监理项目业绩,得5分,本小项最高得10分。

注:

(1)响应文件中提供业绩合同扫描件,如合同中无法体现合同签订时间、总监姓名、项目内容及合同工程造价等评审因素,须另附业主单位证明材料扫描件,否则不得分;

(2)同一业绩不重复计分;

(3)总监理工程师类似项目业绩若和供应商类似项目业绩为同一个业绩,均可分别计算得分。

0-10分

其他监理

人员配备

除本项目总监和总监代表外,拟任其他监理员中,每具有1名房屋建筑工程相关专业中级及以上技术职称的,得6分,本小项最高得12分。

注:

(1)响应文件中须提供配备人员名单及相关证书,未提供的不得分。

(2)响应文件中须提供投标供应商为上述人员缴纳的近3个月内任意一个月社保证明材料扫描件。

0-12分

监理

大纲

磋商小组根据投标供应商提供的项目的监理大纲进行综合评审。

1.内容全面、重点突出,制度健全,有具体措施,得12分;

2.内容较全面、重点较突出,制度较健全,得8分;

3.内容一般、重点基本突出,制度基本健全,得4分;

4.未提供的不得分。

0-12分

工程质量

控制措施

磋商小组根据投标供应商提供的工程质量控制措施方案的完整性、可操作性、响应及时性以及服务人员的技术能力等方面进行综合评审。

1.措施完整,可操作性强,响应及时性及服务人员的技术能力等方面能很好满足项目需求的,得12分;

2.措施较完整,可操作性较强,响应及时性及服务人员的技术能力等方面能较好满足项目需求的,得8分;

3.措施完整性一般,可操作性一般,响应及时性及服务人员的技术能力等方面能基本满足项目需求的,得4分;

4.未提供的不得分。

0-12分

工程投资、 进度控制

措施

磋商小组根据投标供应商提供的工程投资、进度控制措施方案的完整性、可操作性、响应及时性以及服务人员的技术能力等方面进行综合评审。

1.措施完整,可操作性强,响应及时性及服务人员的技术能力等方面能很好满足项目需求的,得12分;

2.措施较完整,可操作性较强,响应及时性及服务人员的技术能力等方面能较好满足项目需求的,得8分;

3.措施完整性一般,可操作性一般,响应及时性及服务人员的技术能力等方面能基本满足项目需求的4分;

4.未提供的不得分。

0-12分

工程安全

生产控制

措施

磋商小组根据投标供应商提供的工程安全生产控制措施方案的完整性、可操作性、响应及时性以及服务人员的技术能力等方面进行综合评审。

1.措施完整,可操作性强,响应及时性及服务人员的技术能力等方面能很好满足项目需求的,得12分;

2.措施较完整,可操作性较强,响应及时性及服务人员的技术能力等方面能较好满足项目需求的,得8分;

3.措施完整性一般,可操作性一般,响应及时性及服务人员的技术能力等方面能基本满足项目需求的,得4分;

4.未提供的不得分。

0-12分

价格分 (10分)

(1)确定评标价

评标价=投标函文字报价;

(2)纳入评标价平均值计算均须满足的情形

通过本章“二、评审方法”初审表中的全部评审指标和异常低价评审的供应商评标价;

(3)评标价平均值计算

通过上述“(2)纳入评标价平均值计算均须满足的情形”评审的响应文件的评标价作为有效评标价;如出现无法计算评标价平均值的情况,磋商小组将否决所有投标。

对所有有效评标价按照由低到高进行排序,去除n个较高有效评标价和n个较低有效评标价,取其他有效评标价进行算术平均得出评标价平均值。设有效评标价对应的投标人数量为X,n按照以下规定取值:

①当X≤5,n=0;

②当5<X≤10,n=1;

③当10<X≤20,n=2;以此类推。

(4)确定评标基准价

评标基准价=评标价平均值。

评标基准价保留两位小数(小数点后第三位“四舍五入”),评标基准价除存在计算错误之外,不随任何因素发生变化。

(5)评标价的偏差率计算

偏差率=100% *(投标人评标价-评标基准价)/评标基准价。

偏差率保留两位小数(小数点后第三位“四舍五入”),即为*.**%。

(6)评标价得分计算

①如果投标人评标价>评标基准价,则评标价得分=F-偏差率*100*E1;

②如果投标人评标价≤评标基准价,则评标价得分=F+偏差率*100*E2。

其中:F是评标价所占的权重分值。E1是评标价每高于评标基准价一个百分点的扣分值,E2是评标价每低于评标基准价一个百分点的扣分值。

③本项目E1=0.2;E2=0.1。

④当评标价得分为负时,均按0分计算。

2.3.3分值汇总

(1****小组各成员应当独立对每个有效响应的文件进行评价、打分,然后汇总每个供应商每项评分因素的得分,再取各位评委评分之平均值,四舍五入保留至小数点后两位数,得到该供应商的技术资信分。

(2)将每个供应商的技术资信分加上根据上述标准计算出的价格分,即为该供应商的综合总得分。


第五章 采购合同

采购合同参考范本

(服务类)

第一部分 合同书

项目名称: 庐城镇迎松村菌种厂项目施工监理

甲方(采购人):

乙方(成交供应商):

签订地:

签订日期: 年 月 日


**** (以下简称:甲方)通过****组织的竞争性磋商方式采购活动,****小组评定, (成交供应商名称)(以下简称:乙方)为本项目成交供应商,现按照采购文件确定的事项签订本合同。

根据《中华人民**国民法典》等相关法律法规的规定,按照平等、自愿、公**诚实信用的原则,经甲方和乙方协商一致,约定以下合同条款,以兹共同遵守、全面履行。

1.1 合同组成部分

下列文件为本合同的组成部分,并构成一个整体,需综合解释、相互补充。如果下列文件内容出现不一致的情形,那么在保证按照采购文件确定的事项前提下,组成本合同的多个文件的优先适用顺序如下:

1.1.1本合同及其补充合同、变更协议;

1.1.2成交通知书;

1.1.3响应文件(含澄清或者说明文件);

1.1.4采购文件(含澄清或者修改文件);

1.1.5其他相关采购文件。

1.2 服务

1.2.1服务名称: ;

1.2.2服务内容: ;

1.2.3服务质量: 。

1.3 价款

本合同总价为:¥ 元(大写:人民币 元)。

分项价格:

序号

分项名称

分项价格

1

2

3

……

总价

1.4 付款方式和发票开具方式

1.4.1付款方式: 。

1.4.2发票开具方式: 。

1.5 服务期限、地点和方式

1.5.1服务期限: ;

1.5.2服务地点: ;

1.5.3服务方式: 。

1.6 违约责任

1.6.1除不可抗力外,如果乙方没有按照本合同约定的期限、地点和方式履行,那么甲方可要求乙方支付违约金,违约金按每迟延履行一日的应提供而未提供服务价格的 0.10 %计算,最高限额为本合同总价的 5 %;迟延履行的违约金计算数额达到前述最高限额之日起,甲方有权在要求乙方支付违约金的同时,书面通知乙方解除本合同;

1.6.2除不可抗力外,如果甲方没有按照本合同约定的付款方式付款,那么乙方可要求甲方支付违约金,违约金按每迟延付款一日的应付而未付款的 0.10 %计算,最高限额为本合同总价的 5 %;迟延付款的违约金计算数额达到前述最高限额之日起,乙方有权在要求甲方支付违约金的同时,书面通知甲方解除本合同;

1.6.3除不可抗力外,任何一方未能履行本合同约定的其他主要义务,经催告后在合理期限内仍未履行的,或者任何一方有其他违约行为致使不能实现合同目的的,或者任何一方有腐败行为(即:提供或给予或接受或索取任何财物或其他好处或者采取其他不正当手段影响对方当事人在合同签订、履行过程中的行为)或者欺诈行为(即:以谎报事实或者隐瞒真相的方法来影响对方当事人在合同签订、履行过程中的行为)的,对方当事人可以书面通知违约方解除本合同;

1.6.4任何一方按照前述约定要求违约方支付违约金的同时,仍有权要求违约方继续履行合同、采取补救措施,并有权按照己方实际损失情况要求违约方赔偿损失;任何一方按照前述约定要求解除本合同的同时,仍有权要求违约方支付违约金和按照己方实际损失情况要求违约方赔偿损失;且守约方行使的任何权利救济方式均不视为其放弃了其他法定或者约定的权利救济方式;

1.6.5除前述约定外,除不可抗力外,任何一方未能履行本合同约定的义务,对方当事人均有权要求继续履行、采取补救措施或者赔偿损失等,且对方当事人行使的任何权利救济方式均不视为其放弃了其他法定或者约定的权利救济方式;

1.6.6****管理部门在处理投诉事项期间,书面通知甲方暂停采购活动的情形,或者询问或质疑事项可能影响成交结果的,导致甲方中止履行合同的情形,均不视为甲方违约。

1.7 合同争议的解决

本合同履行过程中发生的任何争议,双方当事人均可通过和解或者调解解决;不愿和解、调解或者和解、调解不成的,可以选择下列第 (2) 种方式解决:

1.7.1将争议提交 / 仲裁委员会依申请仲裁时其现行有效的仲裁规则裁决;

1.7.2向 **县 人民法院起诉。

1.8 合同生效

本合同自双方当事人盖章时生效。

甲 方: (单位盖章) 乙方: (单位盖章)

法定代表人 法定代表人

或授权代表(签字): 或授权代表(签字):

时间: 年 月 日 时间: 年 月 日


第二部分 合同一般条款

2.1 定义

本合同中的下列词语应按以下内容进行解释:

2.1.1“合同”系指采购人和成交供应商签订的载明双方当事人所达成的协议,并包括所有的附件、附录和构成合同的其他文件。

2.1.2“合同价”系指根据合同约定,成交供应商在完全履行合同义务后,采购人应支付给成交供应商的价格。

2.1.3“服务”系指成交供应商根据合同约定应向采购人履行的除货物****政府采购对象,包括采购人自身需要的服务和向社会公众提供的公共服务。

2.1.4“甲方”系指与成交供应商签署合同的采购人;采购人委托采购代理机构代表其与乙方签订合同的,采购人的授权委托书作为合同附件。

2.1.5“乙方”系指根据合同约定提供服务的成交供应商;两个以上的自然人、法人或者其他组织组成一个联合体,以一个供应****政府采购的,联合体各方均应为乙方或者与乙方相同地位的合同当事人,并就合同约定的事项对甲方承担连带责任。

2.1.6“现场”系指合同约定提供服务的地点。

2.2 技术规范

货物所应遵守的技术规范应与采购文件规定的技术规范和技术规范附件(如果有的话)及其技术规范偏差表(如果被甲方接受的话)相一致;如果采购文件中没有技术规范的相应说明,那么应以国家有关部门最新颁布的相应标准和规范为准。

2.3 知识产权

2.3.1乙方应保证其提供的服务不受任何第三方提出的侵犯其著作权、商标权、专利权等知识产权方面的起诉;如果任何第三方提出侵权指控,那么乙方须与该第三方交涉并承担由此发生的一切责任、费用和赔偿;

2.3.2具有知识产权的计算机软件等货物的知识产权归属,详见合同专用条款。

2.4 履约检查和问题反馈

2.4.1甲方有权在其认为必要时,对乙方是否能够按照合同约定提供服务进行履约检查,以确保乙方所提供的服务能够依约满足甲方项目需求,但不得因履约检查妨碍乙方的正常工作,乙方应予积极配合;

2.4.2合同履行期间,甲方有权将履行过程中出现的问题反馈给乙方,双方当事人应以书面形式约定需要完善和改进的内容。

2.5 结算方式和付款条件

详见合同专用条款。

2.6 技术资料和保密义务

2.6.1乙方有权依据合同约定和项目需要,向甲方了解有关情况,调阅有关资料等,甲方应予积极配合;

2.6.2乙方有义务妥善保管和保护由甲方提供的前款信息和资料等;

2.6.3除非依照法律规定或者对方当事人的书面同意,任何一方均应保证不向任何第三方提供或披露有关合同的或者履行合同过程中知悉的对方当事人任何未公开的信息和资料,包括但不限于技术情报、技术资料、商业秘密和商业信息等,并采取一切合理和必要措施和方式防止任何第三方接触到对方当事人的上述保密信息和资料。

2.7 质量保证

2.7.1乙方应建立和完善履行合同的内部质量保证体系,并提供相关内部规章制度给甲方,以便甲方进行监督检查;

2.7.2乙方应保证履行合同的人员数量和素质、软件和硬件设备的配置、场地、环境和设施等满足全面履行合同的要求,并应接受甲方的监督检查。

2.8 延迟履行

在合同履行过程中,如果乙方遇到不能按时提供服务的情况,应及时以书面形式将不能按时提供服务的理由、预期延误时间通知甲方;甲方收到乙方通知后,认为其理由正当的,可以书面形式酌情同意乙方可以**履行的具体时间。

2.9 合同变更

2.9.1双方当事人协商一致,可以签订书面补充合同的形式变更合同,但不得违背采购文件确定的事项;

2.9.2合同继续履行将损害国家利益和社会公共利益的,双方当事人应当以书面形式变更合同。有过错的一方应当承担赔偿责任,双方当事人都有过错的,各自承担相应的责任。

2.10 合同转让和分包

合同的权利义务依法不得转让,但经甲方同意,乙方可以依法采取分包方式履行合同,即:依法可以将合同项下的部分非主体、非关键性工作分包给他人完成,接受分包的人应当具备相应的资格条件,并不得再次分包,且乙方应就分包项目向甲方负责,并与分包供应商就分包项目向甲方承担连带责任。

2.11 不可抗力

2.11.1如果任何一方遭遇法律规定的不可抗力,致使合同履行受阻时,履行合同的期限应予**,**的期限应相当于不可抗力所影响的时间;

2.11.2因不可抗力致使不能实现合同目的的,当事人可以解除合同;

2.11.3因不可抗力致使合同有变更必要的,双方当事人应在合同专用条款约定时间内以书面形式变更合同;

2.11.4受不可抗力影响的一方在不可抗力发生后,应在合同专用条款约定时间内以书面形式通知对方当事人,并在合同专用条款约定时间内,将有关部门出具的证明文件送达对方当事人。

2.12 税费

与合同有关的一切税费,均按照中华人民**国法律的相关规定缴纳。

2.13 乙方破产

如果乙方破产导致合同无法履行时,甲方可以书面形式通知乙方终止合同且不给予乙方任何补偿和赔偿,但合同的终止不损害或不影响甲方已经采取或将要采取的任何要求乙方支付违约金、赔偿损失等的行动或补救措施的权利。

2.14 合同中止、终止

2.14.1双方当事人不得擅自中止或者终止合同;

2.14.2合同继续履行将损害国家利益和社会公共利益的,双方当事人应当中止或者终止合同。有过错的一方应当承担赔偿责任,双方当事人都有过错的,各自承担相应的责任。

2.15 检测和验收

2.15.1乙方按照合同专用条款的约定,定期提交服务报告,甲方按照合同专用条款的约定进行定期验收;

2.15.2合同期满或者履行完毕后,甲方有权组织(包括依法邀请国家认可的质量检测机构参加)对乙方履约的验收,即:按照合同约定的标准,组织对乙方履约情况的验收,并出具验收书;向社会公众提供的公共服务项目,验收时应当邀请服务对象参与并出具意见,验收结果应当向社会公告;

2.15.3检测和验收标准、程序等具体内容以及前述验收书的效力详见合同专用条款。

2.16 合同使用的文字和适用的法律

2.16.1合同使用汉语书就、变更和解释;

2.16.2合同适用中华人民**国法律。

2.17 履约保证金(本项目免收)

2.18 合同份数

合同份数按合同专用条款规定,每份均具有同等法律效力。


第三部分 合同专用条款

本部分是对前两部分的补充和修改,如果前两部分和本部分的约定不一致,应以本部分的约定为准。本部分的条款号应与前两部分的条款号保持对应;与前两部分无对应关系的内容可另行编制条款号。

条款号

约定内容


第六章 响应文件格式

庐城镇迎松村菌种厂项目施工监理

响

应

文

件

供应商:

年 月 日


一、报价表格式(本项目只进行一轮报价,无需二轮报价)

1-1 报价表

项目名称:庐城镇迎松村菌种厂项目施工监理

项目编号:****

供应商名称

磋商范围

全部

报价

(详见备注说明)

人民币小写:

人民币大写:

服务期限是否响应

付款方式是否响应

备注说明

供应商签章:

日 期:

注:

1.本表内容根据磋商文件要求包括了磋商文件要求的所有服务费用。

2.特殊事项在备注中注明。

3.本项目采用总价报价,一次性报价(无需二轮报价),且不得超过采购预算价4.00万元,超过预算价的投标报价为无效报价。

4.投标人的投标报价应包含完成采购范围内所有工作内容涉及的一切费用,采购人不再对成交价另行调整,投标报价确定后采购人不接受任何理由的价格追加申请,产生的损失由成交供应商自行承担。供应商投标前应进行现状调查及分析,各种风险须充分考虑。成交人合同履约期内,不得以任何理由要求调整成交价或拒绝服务。工程延期监理费用不调整。

二、磋商响应函

致:****

****事务所

根据贵方的竞争性磋商公告和磋商文件,在参与本次项目磋商中,我单位承诺:

1.具有良好的商业信誉和健全的财务会计制度。

2.具有履行合同所必需的设备和专业技术能力。

3.有依法缴纳税收和社会保障资金的良好记录。

4.如我公司成交,我公司承诺愿意按磋商文件规定缴纳采购代理费。按本次磋商文件规定及投标报价承诺完成所有服务。

5.我方根据本次磋商文件的规定,严格履行合同的责任和义务,并保证于买方要求的日期内完成服务,并通过买方验收。

6.我方承诺报价低于同类服务的市场平均价格。

7.我方已详细审核本次磋商文件,包括磋商文件附件、参考资料、磋商文件修改书或图纸(如有),我**式认可并遵守本次磋商文件,并对磋商文件各项条款、规定及要求均无异议。我方知道必须放弃提出含糊不清或误解问题的权利。

8.我方同意从供应商须知规定的磋商日期起遵循本磋商文件,并在供应商须知规定的磋商有效期之前均具有约束力。

9.我方同意按贵方要求在磋商规定时间内向贵方提供与其磋商有关的任何证据或补充资料,否则,我方的响应文件可被贵方拒绝。

10.我方完全理解贵方不一定接受最低报价的磋商。

11.我方同意磋商文件规定的付款方式、服务期限。

12.我方对响应文件中所提供资料、文件、证书及证件的真实性和有效性负责。

13.与本磋商有关的通讯地址:

供应商签章:

日 期:


三、无重大违法记录声明函、无不良信用记录声明函

1.本单位郑重声明,根据《****政府采购法》及《****政府采购法实施条例》的规定,参加政府采购活动前三年内,本单位在经营活动中没有重大违法记录,没有因违法经营受到刑事处罚或者责令停产停业、吊销许可证或者执照、较大数额罚款等行政处罚,****政府采购活动的处罚期限内。

2.本单位郑重声明,我单位无以下不良信用记录情形:

(1****法院列入失信被执行人;

(2)被税务部门列入重大税收违法案件当事人名单;

(3)被政府****政府采购严重违法失信行为记录名单。

3.本单位郑重声明,我单位未被**市及其所辖县(市)、区(开发区)****管理部门记不良行为记录;或被记不良行为记录(以公布日期为准),但同时符合下列情形:

(1)开标日前(含当日)6个月内记分累计未满10分的;标书代写

(2)开标日前(含当日)12个月内记分累计未满15分的;标书代写

(3)开标日前(含当日)18个月内记分累计未满20分的;标书代写

(4)开标日前(含当日)24个月内记分累计未满25分的。标书代写

本单位对上述声明的真实性负责。如有虚假,将依法承担相应责任。

供应商签章:

日 期:


四、授权书

本授权书声明: (供应商名称)授权 (供应商授权代表姓名、职务)代表我方参加庐城镇迎松村菌种厂项目施工监理采购活动,全权代表我方处理磋商过程的一切事宜,包括但不限于:提交响应文件、参与磋商、签约等。供应商授权代表在采购活动过程中所签署的一切文件和处理与之有关的一切事务,本公司均予以认可并对此承担责任。供应商授权代表无转委托权。特此授权。

本授权书自出具之日起生效。

授权代表身份证明扫描件或影印件:

授权代表联系方式: (请填写手机号码)

特此声明。

供应商签章:

日 期:

注:

1.本项目只允许有唯一的供应商授权代表,提供身份证明扫描件或影印件;

2.法定代表人参加磋商的无需提供授权书,仅提供身份证明扫描件或影印件。


五、商务响应表

序号

商务条款

磋商文件要求

供应商承诺

偏离说明

1

付款方式

2

服务地点

3

服务期限

…


六、监理大纲及服务方案

(供应商可自行制作格式,包括监理大纲、工程质量控制措施、工程投资、进度控制措施、工程安全生产控制措施等)


七、磋商业绩承诺函

我单位响应文件中所提供的业绩均真实有效,若被发现存在任何虚假、隐瞒情况,我单位承担由此产生的一切后果。

供应商签章:

日 期:

序号

项目名称

服务范围

备注

1

2

3

4

5

……

备注:表中所列业绩应为供应商满足磋商文件要求的业绩。

八、主要成交标的承诺函

我单位响应文件中所提供的主要成交标的信息均真实有效。若被发现存在任何虚假、隐瞒情况,我单位承担由此产生的一切后果。

项目名称

庐城镇迎松村菌种厂项目施工监理

服务范围

满足磋商文件要求

服务要求

满足磋商文件要求

服务时间

满足磋商文件要求

服务标准

满足磋商文件要求

供应商签章:

日 期:

备注:

1.表中所列内容为满足本项目要求的主要成交标的信息;

2.本页《主要成交标的承诺函》由供应商准确填写。


九、中小企业声明函

本公司(联合体)郑重声明,根据《政府采购促进中小企业发展管理办法》(财库﹝2020﹞46号)的规定,本公司参加****的庐城镇迎松村菌种厂项目施工监理采购活动,服务全部由符合政策要求的中小企业承接。相关企业(含联合体中的中小企业、签订分包意向协议的中小企业)的具体情况如下:

1. 庐城镇迎松村菌种厂项目施工监理,属于其他未列明行业;承接企业为

(企业名称),从业人员 人,营业收入为 万元,资产总额为 万元,属于 (中型企业、小型企业、微型企业);

以上企业,不属于大企业的分支机构,不存在控股股东为大企业的情形,也不存在与大企业的负责人为同一人的情形。

本企业对上述声明内容的真实性负责。如有虚假,将依法承担相应责任。

供应商签章:

日 期:

备注:

1.从业人员、营业收入、资产总额填报上一年数据,无上一年数据的新成立企业可不填报。

2.企业划型标准按照《中小企业划型标准规定》(工信部联企业〔2011〕300 号)执行。

3.如供应商提供的《中小企业声明函》内容不实,属于“隐瞒真实情况,提供虚假资料”情形的,将依照有关规定追究相应责任。

4.上述“采购文件中明确的所属行业”,详见第三章采购需求中明确的所属行业。

十、残疾人福利性单位声明函

(非残疾人福利性单位投标,不需此件)

本单位郑重声明,根据《财政部 民政部 ****联合会关****政府采购政策的通知》(财库〔2017〕141号)的规定,本单位为□符合□不符合(对应勾选)条件的残疾人福利性单位,且本单位参加****的庐城镇迎松村菌种厂项目施工监理采购活动由本单位提供服务。

本单位对上述声明的真实性负责。如有虚假,将依法承担相应责任。

供应商签章:

日 期:


十一、其他相关证明材料

提供符合磋商邀请、采购需求及评审方法和标准规定的相关证明文件。

特别提示:

供应商在响应文件制作时可在此栏内附上磋商文件要求提供的证明资料,如营业执照、供应商类似项目业绩、总监理工程师类似项目业绩、相关人员证书及社保相关资料(或退休证明)等,应将上述证明材料制作成响应文件。


第七章 政府采购供应商质疑函范本

质疑函范本

一、质疑供应商基本信息

质疑供应商:

地址: 邮编:

联系人: 联系电话:

授权代表:

联系电话:

地址: 邮编:

二、质疑项目基本情况

质疑项目的名称:

质疑项目的编号: 包号:

采购人名称:

采购文件获取日期:

三、质疑事项具体内容

质疑事项1:

事实依据:

法律依据:

质疑事项2

……

四、与质疑事项相关的质疑请求

请求:

签字(签章): 公章:

日期:


质疑函制作说明:

1.供应商提出质疑时,应提交质疑函和必要的证明材料。

2.质疑供应商若委托代理人进行质疑的,质疑函应按要求列明“授权代表”的有关内容,并在附件中提交由质疑供应商签署的授权委托书。授权委托书应载明代理人的姓名或者名称、代理事项、具体权限、期限和相关事项。

3.质疑供应商若对项目的某一分包进行质疑,质疑函中应列明具体分包号。

4.质疑函的质疑事项应具体、明确,并有必要的事实依据和法律依据。

5.质疑函的质疑请求应与质疑事项相关。

6.质疑供应商为自然人的,质疑函应由本人签字;质疑供应商为法人或者其他组织的,质疑函应由法定代表人、主要负责人,或者其授权代表签字或者盖章,并加盖公章。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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