鄂尔多斯市生态环境局关于2026年10月8日拟作出的建设项目生态环境影响评价文件审批意见的公示

审批
内蒙古-鄂尔多斯-康巴什区
发布时间: 2026年10月08日
项目详情
下文中****为隐藏内容,仅对千里马会员开放,如需查看完整内容请 或 拨打咨询热线: 400-688-2000
****关于2026年10月8日拟作出的建设项目生态环境影响评价文件审批意见的公示
发布日期:2026-10-08 16:56


根据建设项目环境影响评价审批程序的有关规定,经审查,2026年10月8日我局拟对1个建设项目生态环境影响评价文件作出审批意见。为保证此次审查工作的严肃性和公正性,现将拟作出审批意见的生态环境影响评价文件基本情况予以公示,公示期开始时间为2026年10月8日,公示时间为(5个工作日)。

听证权利告知:依据《中华人民**国行政许可法》,自公示起五日内申请人、利害关系人可提出听证申请。

联系电话:0477-****354

传 真:0477-****354

通讯地址:鄂尔多****生态环境局

邮 编:017000

序号

项目

名称

建设

地点

建设

单位

环境影响评价机构

项目概况

主要环境影响及预防或者减轻

不良环境影响的对策和措施

1

**富****公司年产25万吨高端储能用磷酸铁锂二期项目

****开发区零碳产业园西片区

**富****公司

鄂尔多****公司

2026年5月26日,****以****出具了《**富****公司年产25万吨高端储能用磷酸铁锂一期项目环境影响报告书》的批复,一期项目生产规模为年产25万吨磷酸铁锂。二期工程在现有厂区内建设研磨及喷雾干燥生产线、烧结合成生产线、粉碎包装生产线、投配料生产线及配套环保工程,其他公辅工程依托一期项目,二期生产规模为年产25万吨磷酸铁锂,两期项目总规模为50万吨磷酸铁锂。

1、加强施工期环境管理。施工单位在土石方开挖及设备安装过程中应严格按照设计要求施工,施工场地四周须建立围挡,定期进行洒水和清扫;合理安排施工作业时间,选用低噪声机械设备或带隔声、消声的设备;施工期产生的废水和固体废弃物要集中收集统一处置;严格控制施工范围,施工场地、设施等均置于永久占地范围内,减少施工期水土流失。

2、大气污染防治措施。生产过程中辊道窑电加热烧结尾气经管道收集送“焚烧炉”处理后排放,废气中的颗粒物、二氧化硫、氮氧化物满足《无机化学工业污染物排放标准》(GB31573-2015)及其修改单中表4大气污染物特别排放限值,非甲烷总烃满足《大气污染物综合排放标准》(GB16297-1996)中标准限值;天然气导热油炉废气采用低氮燃烧器,废气中的颗粒物、二氧化硫、氮氧化物、烟气黑度满足《锅炉大气污染物排放标准》(GB13271-2014)表3特别排放限值,以及《**自治区空气质量持续改善行动实施方案》相关要求;喷雾干燥不凝气、精馏塔不凝气、甲醇储罐废气经管道负压收集送至1套三级水喷淋塔处理后排放,废气中的甲醇满足《大气污染物综合排放标准》(GB 16297-1996)中标准限值,颗粒物满足《无机化学工业污染物排放标准》(GB31573-2015)及其修改单中表4大气污染物特别排放限值;检测废气经通风橱及管道收集送至1套“碱喷淋+分子筛除湿+二级活性炭”装置处理后排放,废气中的氯化氢、硫酸雾、硝酸雾(以NOx计)满足《无机化学工业污染物排放标准》(GB31573-2015)及其修改单中表4大气污染物特别排放限值,甲醇满足《大气污染物综合排放标准》(GB 16297-1996)中标准限值;污水处理站废气经管道负压收集送至1套“碱喷淋+分子筛除湿+二级活性炭”装置处理后排放,MVR不凝气经冷却后通过****处理站废气****处理站废气一起排放,废气中的氨、硫化氢、臭气浓度满足《恶臭污染物排放标准》(GB14554-93)表2中限值要求,非甲烷总烃满足《大气污染物综合排放标准》(GB 16297-1996)中标准限值。

本项目设置密闭的投料间,负压收集投料粉尘,投料口粉尘经两级布袋除尘器处理后无组织排放;配料粉尘经负压收集后,经两级布袋除尘器处理后无组织排放;装钵、倒钵粉尘废气通过管道负压收集后,经中央(袋式)除尘器处理后无组织排放;项目设置密闭的包装间,负压收集包装粉尘,下料口粉尘经两级布袋除尘器处理后无组织排放;为避免物料输送过程泄漏导致废气无组织排放,采用泵输送物料,并提出选用密封性好的泵、阀门、法兰、垫片等,生产中加强对输料泵、管道、阀门经常检查更换。通过采取上述措施,厂界处颗粒物、甲醇、非甲烷总烃、硝酸雾(以NOx计)满足《大气污染物综合排放标准》(GB16297-1996)表2无组织排放监控限值要求,氯化氢、硫酸雾满足《无机化学工业污染物排放标准》(GB31573-2015)及其修改单中表5企业边界大气污染物排放限值,氨、硫化氢、臭气浓度满足《恶臭污染物排放标准》(GB 14554-93)表1厂界标准限值要求;厂区内非甲烷总烃满足《挥发性有机物无组织排放控制标准》(GB37822-2019)附录表A.1中特别排放限值。

按照《**富****公司年产25万吨高端储能用磷酸铁锂二期项目大气主要污染物排放总量指标确认意见的函》(鄂环气字〔2026〕45号),项目二氧化硫、氮氧化物和挥发性有机物排放总量分别不得超过39.555吨/年、60.5085吨/年和49.232吨/年。

3、水污染防治措施。按照“雨污分流、清污分流、分质处理、回收利用”的原则进行污水收集处理。生活污水经化粪池处理后,通过园区污水管网进****处理厂处理。水喷淋装置废水去甲醇精馏塔。塔釜废水、冷凝水、含油废水、真空泵废水、地面清洗废水、实验室废水(含纯水机排水)、初期雨水经进入一****处理站处理,污水处理站设计规模为300立方米/天,采用“三维电化学系统+絮凝反应+水解酸化+UASB+A/O生化+电化学耦合催化系统+絮凝沉淀+A/O生化+絮凝沉淀”工艺,处理后中水达到设计出水标准(pH6-9,COD250mg/L,BOD550mg/L,NH3-N 10mg/L,TN50mg/L,TP1.5mg/L,SS150mg/L,色度80mg/L,石油类6mg/L)进入水质净化系统处理,水质净化系统设计规模为14400立方米/天,****处理站处理后的中水与入厂的中水(或疏干水)、锅炉循环排污水、软水设备排污水、循环冷却系统排污水,采取“**度沉淀+无阀滤池+超滤+一级反渗透+四级反渗透+MVR”处理工艺,一级反渗透产水,达到设计出水标准(pH6-8,TDS50mg/L,电导率500mS/cm,总硬度70mg/L,总碱度50mg/L,浊度5NTU)回用于生产,一级反渗透浓水经过四级反渗透处理后进入MVR蒸发结晶处理,冷凝水进入一级反渗透产水池回用于生产。

4、通过选用低噪声设备,合理布局,基础减振和厂房隔声等措施,厂界噪声满足《工业企业厂界环境噪声排放标准》(GB12348-2008)3类标准限值要求。

5、固废污染防治措施。对固体废物进行分类收集、处理和处置,确保不造成二次污染。各类固废严格按照《一般工业固体废物贮存和填埋污染控制标准》(GB18599-2020)及《危险废物贮存污染控制标准》(GB18597-2023)中要求,分类做好存贮和安全处置工作。一般固体废物应立足于综合利用,危险废物委托有资质单位处置。

6、地下水和土壤污染防治措施。严格按照《环境影响评价技术导则 地下水环境》(HJ 610-2016)、《环境影响评价技术导则 土壤环境(试行)》(HJ 964-2018)及《地下水环境监测技术规范》(HJ 164-2020)等要求,对厂区采取分区防渗措施,并建立完善的土壤和地下水跟踪监测制度,****处理厂区渗漏情况。


温馨提示
1.该项目指提供国家及各省发改委、环保局、规划局、住建委等部门进行的项目审批信息及进展,属于前期项目。
2.根据该项目的描述,可依据自身条件进行选择和跟进,避免错过。
3.即使该项目已建设完毕或暂缓建设,也可继续跟踪,项目可能还有其他相关后续工程与服务。
400-688-2000
欢迎来电咨询~