开启全网商机
登录/注册
信息时间:2026-10-08
各投标人:
******项目监理第1次澄清与修改公告如下:
1、本项目招标文件 第二章 投标人须知前附表“3.2.3最高投标限价”中相关调整系数已修改,其他不变。请各投标人及时下载并严格按照此次发布的答疑文件制作投标文件。标书代写
本澄清修改公告与招标文件具有同等法律效力,澄清修改公告与招标文件表述不一致之处,以澄清修改公告为准。
招 标人:****
地 址:**市**区中南一路与竹涛路交汇处
联 系 人:龚元成
联系电话:0717-****549
招标代理机构:****
地 址:**市沿江大道168****广场B座1716室
项目负责人:吴翠丽、高亚文、谢梦姣
联系电话:0717-****260
2026年10月8日