根据建设项目环境影响评价审批程序的有关规定,我局拟审批《**110kV****电站增容工程生态环境影响报告表》,为体现公开、公正的原则,强化公众参与,现予公示5个工作日(2026年10月8日至2026年10月13日),如有意见,请在公示期内来信或来电向我局反映。
联系地址:**市城****生态环境局
邮 编:516600
联系电话:0660-****879****环境局联系电话)
传 真:0660-****879
听证告知:依据《中华人民**国行政许可法》,自公示之日起五个工作日内申请人、利害关系人可对以下拟作出的建设项目环境影响评价文件批复决定提出听证申请。
| 项目名称: | **110kV****电站增容工程 |
| 建设单位: | **** |
| 建设地点: | **市********电站内 |
| 环评机构: | 粤环通(广****公司 |
| 项目概况: | **110kV****电站增容工程位于**市****路****电站内,地理坐标115°22′53.497″E,22°47′37.126″N。项目主要建设内容有:**1台110kV变压器,容量50MVA,每台主变配置2×5010kVar并联电容器组,无新增110kV出线,维持已有出线2回不变。项目总投资3500万元,其中环保投资200万元。计划施工工期6个月。 |
| 主要环境影响及预防或者减轻不良环境影响的对策和措施 | (1)废水。项目运营期无废水产生。 (2)废气。项目运营期无废气产生。 (3)噪声。****电站厂界噪声执行《工业企业厂界环境噪声排放标准》(GB12348-2008)3类标准,声环境保护目标执行《声环境质量标准》(GB3096-2008)2类标准。 (4)固体废物。项目运营期不产生生活垃圾等一般固体废物。废铅酸蓄电池直接委托有资质单位进行更换、收集和处理,不暂存;废变压器油暂存于总事故油池,执行《危险废物贮存污染控制标准》(GB18597-2023),由具有相应资质的危险废物处置单位进行处理。 |
2026年10月8日