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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年产20万吨纳米级磷酸铁锂项目现已委托****编制完成该项目生态环境影响报告书征求意见稿。按照《环境影响评价公众参与办法》(生态环保部令第4号)的有关规定,现将生态环境影响评价公众参与的有关信息予以第二次公示,欢迎任何单位或个人对本项目的环保问题提出宝贵意见或建议。
一、建设项目名称及概要
项目名称:年产20万吨纳米级磷酸铁锂项目;
建设单位:****;
建设地点:**市****开发区;
建设内容及规模:主要建设厂房、配套用房,同步建设厂区道路、用电设施(不包括电网工程)、消防安防、环保处理等配套工程,购置预处理设备和磷酸铁锂成套生产线设备。
二、建设单位名称和联系方式
单位名称:****
单位地址:**市**区鹤岭镇日丽路18号
联系人:黄总133****8600
三、承担环评工作的环境影响评价机构的名称和联系方式
单位名称:****
单位地址:**省**市**区振华路519号国际创**15栋4楼
联系人:刘工0731-****7373
电子邮箱:****@qq.com
四、生态环境影响报告书征求意见稿及公众意见表的网络链接
链接:通过网盘分享的文件:https://pan.**.com/s/1wKBn22LQz04SCP2494sljQpwd=1rxy提取码:1rxy
五、提交公众意见表的方式和途径
公众可将公众意见表发至****@qq.com。
六、查阅纸质报告书的方式和途径
**市**区鹤岭镇日丽路18号致电黄总133****8600。
七、征求意见的公众范围
环境影响评价范围内及可能受本项目影响的公民、法人和其他组织。欢迎任何单位或个人对本项目的环保问题提出宝贵意见或建议。
八、公众提出意见的起止时间
2026年10月8日至2026年10月20日(10个工作日)。