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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分局
2026-10-08
主动公开
根据建设项目生态环境影响评价审批程序的有关规定,经审议,我局拟对******市主**防洪排涝项目-森林公园调蓄区建设工程生态环境影响报告表作出批准意见。为保证审批意见的严肃和公正,维护公众环境权益,现将建设项目生态环境影响评价文件的基本情况予以公告。
公告期为2026年10月9日至2026年10月14日(5个工作日)
项目名称:**市主**防洪排涝项目-森林公园调蓄区建设工程
建设地点:**市主**城南片区
建设单位:****
环评机构:******公司
公众参与情况:已网上公示项目环评报告表。
建设项目概况:项目总投资为8288万元,主要建设内容包括:对白沙溪全线进行清淤、岸线修复约5654米、护坡生态化改造约42476平方米、防洪通道建设约14690平方米;乌溪江沿岸护坡修复约89747平方米、防洪通道修复约12868平方米;花园街道排水水渠改造约4641米、道路修复约5448平方米;厂前路东侧**排水渠约560米、排水管道约128米及4座沉井等。
相关环保措施承诺:业主承诺按照环评要求落实好各项污染防治措施。
(1)本项目产生的废水主要为施工废水和生活污水。施工废水经隔油、沉淀处理达标后回用于施工,不外排;生活污水依托租用居民区现有生活污水处理设施处理达标后纳管。(2)本项目产生的废气主要为施工扬尘、汽车尾气、河道底泥臭气等。加强施工现场管理,做好防尘降尘措施;施工道路、施工场地应及时清扫、定时洒水抑尘;施工原材料做好防风遮盖措施;尽量选用低能耗、低污染排放的施工机械和车辆,对于废气排放超标的车辆,应安装尾气净化装置;在附近分布有集中居民点的施工场地周围建设围栏,避免臭气扩散;淤泥及时清运;施工工人做好防护措施。(3)合理安排施工时间、采用低噪声施工机械。(4)妥善处置项目产生的各类固体废弃物,尽可能实现**的综合利用。
联系人:****环境局**分局环****管理科
联系电话(传真):0570-****896
通讯地址:****环境局**分局(双港路416号)
听证告知:依据《中华人民**国行政许可法》,自公告起五日内申请人、利害关系人可对上述拟作出建设项目生态环境影响评价文件批复决定要求听证。